荆祚永
荆祚永(16世纪—1644年),字抱一,山西平阳府蒲州临晋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荆祚永是万历五年进士荆州土之孙,贡生荆成乔之子,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2],崇祯元年(1628年)联捷进士,获授安肃知县,调任密云,六年(1633年)以守城功入朝担任礼科给事中。当时崇祯帝下令吏部尚书谢陞向各大臣荐举人才出任中书或督抚,而阉党唐世济因此获起用,他上表反对,令对方仅任刑科右给事中;之后他负责提督京营兵马、巡视京城,清兵攻入山西时,镇将都固城而守,他愤而上书痛斥各边帅。
崇祯十二年(1639年),荆祚永因母亲去世丁忧,之后起补吏科右给事中,署都给事中印,管理大计考察,再升为户科都给事中;十七年(1644年)因事降一级待处分[3],不久以疾卒官。儿子荆为楫是庠生,授中书舍人,孙子荆位是庠生,曾孙荆如岱则是举人[4][1]。
引用
- ^ 1.0 1.1 民国《临晋县志·卷九·乡贤录上》:荆祚永,州土孙,成乔子,崇祯进士。厯三令,在密云守城有功,授给事中,时阉党夤缘起用,祚永疏谏乃止。干戈满地,敌锋四出,镇将皆婴城相望,晋之封疆由平阳而朔而代而忻,所至如无人之境;诸镇有延敌者,有纵敌者,有避敌者,有借敌以自重者。祚永有恸于中指而劾之,帝意虽不开悟,而边帅皆警。子为檝,邑庠生,授中书,能振穷乏;孙位,邑庠生,能归还遗金;曾孙如岱,膺乡荐,有学行;从子为权亦以敦厚着闻乡里。 旧志
- ^ 乾隆《蒲州府志·卷八·选举上》:天启丁卯(举人)……荆祚永 见进士
- ^ 痛史本《崇祯长编·卷二》:(崇祯十七年三月壬辰)帝谕降荆祚永一级。照旧仍俟别案处分。
- ^ 康熙《平阳府志·卷二十三·人物中》:荆祚永 字抱一,州土孙,成乔子,与从弟尔植同捷崇祯戊辰进士,授安肃知县,调剧良乡,再调密云。癸酉以守城功钦取授礼科给事中,时上谕尚书谢陞令诸臣各举堪任中书督抚一人以备简用,奄党唐世济夤缘起用,祚永上言:“济变者必须才,衡才者先核品,未有名行已亏、节操全堕,舆论所不齿,斧钺所不如,如逆案诸人尚能为国家构缓急之用者。”上善其言,而止陞刑科右给事,提督京营兵马事,巡视京城内外。时东兵入晋地,镇将皆要城自免,祚永发愤疏参,谓:“敌自迎恩堡入口,由平远而朔州,而阳方以至忻代之间处处蹂躏,复由茹越口循故道以去,乃巾帼环视,卒无有决。一战斩一级以挫其凶锋,始实开门以延之入继,复尾逐以纵之去,王朴、尤弘勋二镇将何辞以谢我皇上,又何辞以谢晋中之文武将吏父老子弟矣。”疏上,边帅闻者皆失色。己卯丁母忧,起补吏科右,暑都印,管大计考察,寻升户科都给事中,以疾卒于官。子为楫,中书舍人。
参考文献
- 乾隆《蒲州府志》·卷八·选举上
- 民国《临晋县志》·卷九·乡贤录上
- 康熙《平阳府志》·卷二十三·人物中
- 痛史本《崇祯长编》·卷二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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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之晋 |
明朝安肃县知县 1628年-1631年 |
继任: 尚大伦 |
前任: 张星 |
明朝密云县知县 1631年-1633年 |
继任: 王应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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