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轻型商务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06 年雷诺 Trafic ,也更名为欧宝/佛贺汽车
2007 福特全顺
比亚迪T3

轻型商用车LCV )在欧洲联盟澳大利亚新西兰是指车辆总重量不超过 3.5公吨(吨)的商用运输车辆。 [1]加拿大爱尔兰有时候也会使用轻型商用车为正式名称(在这些国家,更常用“商用货车”这一术语)。

英国,轻型货运车的最大总重量限制为3.5吨,驾驶这些车辆无需[[专业操作员执照。轻型货运通常不依赖配送中心,运输方式多为直运,且可包括单个或多个货物,提供当天或次日送达服务。该类车辆无需行驶记录仪,普通汽车驾照持有人即可驾驶。速度限制为双车道60英里/小时,高速公路70英里/小时。

符合条件的轻型商用车包括皮卡车厢式货车和三轮车——所有商用货物或客运车辆。 LCV 概念最初是作为紧凑型卡车而创建的,通常经过优化,结构坚固,运行成本低,发动机强劲而省油,适用于城市内运营。

销售渠道

上述所有的轻型商用车均通过经销商网络销售。通常,汽车经销商会拥有销售制造商汽车的特许经营权,并且会附加销售 LCV。例外的是梅赛德斯-奔驰,它拥有专门用于重型和轻型商用车的商用车网络;大众,其特许经销商通常拥有独立的货车中心;还有依维柯和五十铃卡车。五十铃卡车销售最高总重 18 吨的商用车,而依维柯则通过其 Daily 货车销售其重型卡车系列,以此作为补充。

营销

许多特许经销商也销售二手轻型商用车,质量较差的车辆则送到专卖店拍卖。有一个庞大的独立二手商用车零售商网络,每月销售数千辆二手商用车。除了传统的印刷媒体外,LCV 经销商越来越广泛地使用互联网来帮助销售他们的汽车。

参见

参考

  1. ^ Light Commercial Vehicle Market Size, Share, Trends 2021-2030, Allied Market Research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