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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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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选(16世纪—17世纪),克举鳌海福建泉州府同安县浯洲[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陈荣选是嘉靖五年进士陈健之孙,嘉靖四十三年举人陈荣祖之弟,万历四年(1576年)中顺天乡试举人,本来谒选剑州知州,因母亲逝世未行,后改授儋州知州,在当地点算户籍、清理刑狱、重申《六谕》、劝农耕作,于苏轼载酒堂旁修建钦恤堂教导士子;某次判案遇上二人争夺拾金,他判给拾者而对首者说:“天赐彼金,何以不平?”收税宦官抬税驿让人民困苦,他义务拿出家中财产应付征役,不劳民力、不费官帑,让人民感恩戴德、黎人感化招抚。之后他迁任广州同知,代理香山知县,拒绝税珰增加税额,离任时父老都遮道泣留,儋州、广州人亦为他立祀,而儋州人更把他和陈节潘楠合祀,称为三贤祠[2]。他在家孝友,好施与,衣食清淡,旁人有事,皆来相求。平日手不释卷,在旅途和客舍,读书不辍。

著作

著有《易四书旨》、《礼记集注》、《南华经道德经注解》等书,入祀乡贤祠[1]

引用

  1. ^ 1.0 1.1 光绪《同安县志·卷二十一·循绩》:陈荣选,字克举,号鳌海,健孙,荣祖弟,万厯丙子顺天乡荐,初选剑州牧未行,丁内艰复补儋州,别户数、清讼狱、申六谕、劝农桑,建钦恤堂于苏长公之载酒堂傍,率士子讲学其中,有拾金者争首发,荣选断归拾者而责首者曰:“天赐彼金,不平何为?”税珰台税驿,骚民苦之,荣选故饶资重,义运家中赀以应征役,不赋民户、不费官帑,民戴德出望外,黎人梗化,抚而招之不用命,就俘者察其轻冒纵而释之,题其刺而谳之,牍曰“冥积”。迁广州同知,摄篆香山,海泊所凑夷宝所聚,清介一如平昔,税珰欲多税额,荣选为香山人力争,侃侃披陈一洗同官脂韦之习,见珰意形于色遂㓪官归,荣选历官州牧府佐,父老并扃城遏装,遮道泣留,儋广人皆祀之,而儋人去思尤甚,与陈节、潘楠合祀,称为三贤祠。在家孝友好施出,为人后事其父母并隆,所生里人黄姓有兄弟争死之谊,久系狱中白而出之,衣不重彩、食无兼肉,有以缓急相叩靡不应者,居恒手不释卷,车途客舍莫不挟册自随,所著有《易四书旨》、《礼记集注》、《南华经道德经注解》,祀乡贤。
  2. ^ 民国《续修儋县志·卷十五·官师志》:陈荣选,福建同安举人,万历间守儋州,洁己爱民,勤于造士,在任五年利弊革兴,州人思之,与陈节、潘楠共祀于祠号,称三贤,又祀名宦祠。

参考文献

  • 光绪《同安县志》·卷二十一·循绩
  • 民国《续修儋县志》·卷十五·官师志
官衔
前任:
陈节
明朝儋州知州
万历年间
继任:
林锺秀
前任:
赵子伭
明朝广州府同知
1597年-1599年
继任:
陈道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