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黄克嘉(17世纪—1644年8月19日),南直隶庐州府合肥县[1]明朝南明军事人物。

生平

黄克嘉是隆庆五年进士黄道年之子,于崇祯三年(1630年)中武举人,到十年(1637年)成武进士[2],任江西湖东守备,曾消灭聚众长塘的山贼。十七年(1644年)七月,福建阎、罗、宋三家流寇万余人攻打江西磁龟谷,上级命令诸营合剿,他身先士卒杀敌无数,却因为马匹跌倒而遇害,死前还掀须对贼人说:“不要令血溅污我的胡须。”贼人称他为好汉,清朝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赐烈愍[1][3][4][5]

引用

  1. ^ 1.0 1.1 嘉庆《合肥县志·卷二十三·人物传》:黄道年,字延卿,隆庆辛未进士……子克嘉……克嘉,丁丑中武进士,任江西湖东守备,时山贼起,克嘉讨平之,后福建阎罗宋、三家贼众入流磁龟,宪檄诸营合剿,克嘉先登斩无数,因马蹶遇害。 府志
  2. ^ 嘉庆《合肥县志·卷十八·选举表》:武进士……(崇祯)十年丁丑 黄克嘉 道年子,见人物传……武举人……崇祯三年庚午……黄克嘉
  3. ^ 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一百六十八·人物志·忠节三》:黄克家【嘉】,合肥武进士,官湖东守备。福建阎、罗、宋三家贼乌合万余,檄诸营合剿,克家先登马蹶遇害。国朝乾隆四十一年赐谥烈愍。 《胜朝殉节诸臣录》
  4. ^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卷七百五十八·忠烈部名臣列传五十三》:黄克嘉 按《合肥县志》:克嘉,合肥人,进士道年之子。中武进士,任江西湖东守备。时山贼起聚长塘,克嘉讨平之。后福建阎、罗、宋三家贼万众流入磁龟,宪檄广建诸营合剿,克嘉先登,斩首无数,因马蹶遇害。将死犹掀髯语贼曰:“毋令血污我须。”贼连称好汉,甲申七月十九日也。
  5.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一百七·列传第八十三》:黄克善【嘉】,合肥人。崇祯十年武进士,湖东守备。十七年七月,阎罗宋三劫龟兹,官兵合剿,斩获独多,马蹶被执。将死,持其须日:“勿令血染我须也。”贼壮之。

参考文献

  • 嘉庆《合肥县志》·卷十八·选举表
  • 嘉庆《合肥县志》·卷二十三·人物传
  • 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一百六十八·人物志·忠节三
  •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卷七百五十八·忠烈部名臣列传五十三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一百七·列传第八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