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8′56″N 117°23′52″E / 28.31556°N 117.39778°E / 28.31556; 117.39778
圭峰摩崖石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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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弋阳县圭峰镇 |
分类 | 石刻 |
认定时间 | 1987年12月28日 |
龟峰摩崖石刻位于中国江西省弋阳县圭峰镇龟峰,已被列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龟峰摩崖石刻共计200余条,时代最早的有唐代礼部尚书李益在展旗峰石壁上的“佛”字。现代的有原江西省长邵式平游览弋阳龟峰的题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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