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广东省立法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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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延续

广东省立法商学院1952年并入中山大学,后来并入中山大学的相关系科又划出并入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等校。1983年5月,广东财经学院成立,后改名为广东商学院。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招生宣传协会一文[1],大约在1990年代,广东省政府拟将广东商学院改办为广东法商大学,广东省立勷勤商学院(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得知后表示希望筹建的广东法商大学能与能与广东省立勷勤商学院(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建立历史衔接关系。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以广东商学院为基础办成广东法商大学的计划未能成功,广东商学院也在2013年6月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所以,广东财经大学没有和广东省立勷勤商学院(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建立过历史衔接关系。而现今的《广东财经大学章程》以及广东财经大学官网简介中均为提及广东省立勷勤商学院(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综上所述,广东财经大学不应视为广东省立勷勤商学院(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延续。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指正。Moquequeloa留言2020年8月19日 (三) 08:35 (UTC)[回复]

  • @Moquequeloa由相关脉络可见1980年代后广商建立以来,继承勷勤大学(商学院)的兴学理念与特色是其重要基础,而中山大学与勷勤校友等都在立校多年中拥有相应支持与参与。还有法律专业也成为该校的另一大特色学科,与法商学院有所隔代回响,认为即使未有正式注册的认证,事实上该大学的立校发展之路是有对勷勤系的延续。所以包罗阁下所举的有关事实,勷勤商学院相关渊源与内容,关联专案都应加以收录,以飨读者,更能改进条目整体质量。——约克客留言2020年8月20日 (四) 09:28 (UTC)[回复]
  • @Moquequeloa阁下请相议修订,不经商议继续编辑认为有所欠妥。未取得共识而持续编辑有违一贯之编纂流程,请多交换意见。——约克客留言2020年8月26日 (三) 02:24 (UTC)[回复]
  • @Longway22首先,关于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延续,本人的表述已经非常清楚,对于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无名亦无实,广东财经大学的官方资料可充分证明,广东财经大学继承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只能说是一个未完成的计划,Longway22你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而且你引用的是不可靠资料,并不能作为证据。其次,广东省立法商大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亦存在过一段时间,描述为“中华民国时期广州一所曾经存在的高等院校”,明显不准确。 Moquequeloa留言2020年8月27日 (四) 08:57 (UTC)[回复]
  • @Moquequeloa阁下有一点需要明白,维基编辑可采用不仅所谓“官方观点”,在不同来源观点均平等而不分高低的。不反对阁下倾向于有官方唯一认证的支持观点,但不可否认客观已有如大学自身关联来源证明,存在如旧勷勤校友会在内、对该校存续有所关注与作用,同时于非官方正式认证下相当的对旧校精神继承之认同观点。阁下应可继续修正本编修订部分,而非继续删除有关内容。本编不希望在此强调阁下之编辑作为,可能触及本地之审查性问题,请阁下理解。——约克客留言2020年8月27日 (四) 09:09 (UTC)[回复]
  • @Longway22你需要明白,不是任何来源都可作为参考资料,Longway22你需要给出有可信度的资料来证明你的观点。 Moquequeloa留言2020年8月27日 (四) 09:15 (UTC)[回复]
  • @Longway22补充说明一下,你添加的“1983年重新建立的广东财经大学,被视为继承了商学院的历史脉络”的依据是搜狐网上名为“品广州”的自媒体号的文章,这是不可靠的参考来源,不能作为证据证明你的观点。 Moquequeloa留言2020年8月27日 (四) 09:24 (UTC)[回复]
    @Moquequeloa阁下可否答复?已提供观点之可靠来源。 约克客留言2020年8月29日 (六) 01:11 (UTC)[回复]
  • 阁下否定搜狐媒体内容或有所欠妥,另现有信息时报的来源 1也可支持有关叙述,认为判定有所失当。本编认为校史阁下还应先解释在多个独立来源下,如何认为非官方的内容观点无法成立?本编现无法理解阁下对非官方的不同来源观点之质疑所在。——约克客留言2020年8月27日 (四) 09:33 (UTC)[回复]
  • 你们继续讨论,我悄悄加个广州专题(逃--苗栗國国民签名吧! 2020年8月29日 (六) 13:57 (UTC)[回复]
  • @Longway22资料的可信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第一手资料可信度较高。具体来说,就此次讨论的话题,广东财经大学和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说法通常是可靠的,如有其他说法与此矛盾,则其应有详尽可靠的论述来反驳当事两方的说法,不然不足为信。首先,广东财经大学自述:“1983年5月,学校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校名为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6月,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6月,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章程·序言》,2015)”其次,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自言:“1952年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法商学院与广州地区几所公私立大学的文、理、法、财经专业院系被合并筹建为新的综合性中山大学;1953年中南地区高校院系调整,中大的政法、财经类专业院系分别调整到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等有关院校,法商学院已经并入中山大学的学生按调整计划分别到上述院校就读(《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史·序》,2005)”,“学院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后结束(《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史·第四章》,2005)”显然,广东财经大学自己并未把自己当作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延续;而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也承认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已经闭校,且未在校史中提及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商学院、广东财经学院)是广东法商学院的延续。接着来看《信息时报》上《虽死犹生的勷勤大学》一文,该文通篇只有两处提及广东财经大学,均只有寥寥几字笼统提及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演变为广东财经大学,毫无细节,根本无法反驳广东财经大学和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对各自学校发展详尽清晰描述。所以说,独立发展、所处时代不同的两校到底是如何建立起继承关系的,《信息时报》所载文章根本无法解释。就如在广东财经大学条目讨论页中所言,广东财经大学只是曾经计划改办为“广东法商大学”,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因此希望“广东法商大学”能与母校历史衔接、作为母校的延续,但随着后来“广东法商大学”筹建计划的失败,广东财经大学也没有与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建立起延续关系。《虽死犹生的勷勤大学》一文的相关描述,笼统模糊,事件细节缺失,明显是该段历史的讹传。仅凭《虽死》一文无法推翻广财和法商两校的自述。总之,事情相当清楚,广东财经大学不承认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是自己的前身,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认为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历史已经随着1950年代的撤并而结束。 Moquequeloa留言2020年8月31日 (一) 16:06 (UTC)[回复]
  • @Moquequeloa阁下的解读有所失当,根据WP:PRIMARY第一手资料在本地并非可直接信纳,是倡议以出版而可信的第二手资料为准。本编所采用的来源是合乎有关定义的,所以基于有关资料与本地指引,阁下的意见有否定有关资料、自我原创,并无合理性存在。请阁下遵循指引做出合理判别。——约克客留言2020年9月1日 (二) 00:4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