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辨識區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日本、韓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台灣)在東海防空識別區有明顯的重合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辨識區(英語:East China Sea 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簡稱東海防空辨識區East China Sea ADIZ),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2013年11月23日宣布劃定的防空辨識區[2],劃定設立該辨識區域的聲明由新華社發布[3][4]

劃設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劃設東海防空辨識區的聲明》顯示,東海防空辨識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1997年3月14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1995年10月30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2001年7月27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等三部法律法規劃定設立。

具體範圍

東海防空辨識區總體位於東中國海上空,具體範圍為以下六點連線與中國領海基線之間空域範圍:

  • 北緯33度11分、東經121度47分
  • 北緯33度11分、東經125度00分
  • 北緯31度00分、東經128度20分
  • 北緯25度38分、東經125度00分
  • 北緯24度45分、東經123度00分
  • 北緯26度44分、東經120度58分

航空器辨識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辨識區航空器辨識規則公告[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根據中國政府關於劃設東海防空辨識區的聲明,現將東海防空辨識區航空器辨識規則公告如下:

一、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辨識區(以下簡稱東海防空辨識區)飛行的航空器,必須遵守本規則。
二、位於東海防空辨識區飛行的航空器,必須提供以下辨識方式:
(一)飛行計劃辨識。位於東海防空辨識區飛行的航空器,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或民用航空局通報飛行計劃。
(二)無線電辨識。位於東海防空辨識區飛行的航空器,必須開啟並保持雙向無線電通訊聯絡,及時準確回答東海防空辨識區管理機構或其授權單位的辨識詢問。
(三)應答機辨識。位於東海防空辨識區飛行的航空器,配有二次雷達應答機的應當全程開啟。
(四)標誌辨識。位於東海防空辨識區飛行的航空器,必須按照有關國際公約規定,明晰標示國籍和登記辨識標誌。
三、位於東海防空辨識區飛行的航空器,應當服從東海防空辨識區管理機構或其授權單位的指令。對不配合辨識或者拒不服從指令的航空器,中國武裝力量將採取防禦性緊急處置措施。
四、東海防空辨識區管理機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五、本規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負責解釋。
六、本規則自2013年11月23日10時起施行。

各方反應

 中華人民共和國

11月24日,中國軍事專家張軍社表示,東海防空辨識區劃設後,不僅可以提高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空預警能力,而且能夠避免與外國航空器發生軍事誤判;如果外國航空器進入這一空域,需進行通報或採取其他規範措施,這對雙方及時掌握海空情況有重要作用[6]

11月28日的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上,新聞發言人楊宇軍上校表示「日方無權對中國設立東海防空識別區說三道四」,又回應稱日本早在1969年就設立並公佈實施了防空識別區,「如果說要撤回的話,那麼我們就請日方先撤回自己的防空識別區,中方可以在44年以後再作考慮。」[7]

11月29日,外交部表示,辨識區並不等於領空,任何一個國家航空器包括民用客機,正常航行不受影響,中方建立辨識區不針對任何國家,任何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的國家都沒有必要感到緊張[8]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新聞發言人申進科上校同日表示:「當日上午,中國空軍辨識查證了進入中國東海防空辨識區的外國軍機共7批10架次,實現了對防空辨識區內空中目標的常態化有效監視。」[9]

11月30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再次批評日本近期多次就中方的防識區「到處煽風點火」,並形容日方的行為是「只許自己放火,不准別人點燈」、「做法毫無道理,別有用心」[10]

12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表示「包括美國在內的有關國家航空公司,向中方通報飛經東海識別區的民航飛行計劃,體現共同維護東海空域飛行秩序安全的建設性態度,中方表示讚賞」,但他認為「日方蓄意將問題政治化,將不利兩國在民航領域的合作。」[11]

12月3日,外交部在記者會聲稱,截至該日,已有19個國家和3個地區的55家航空公司向中方通報了飛行計劃,並表示飛經辨識區相關國家和地區的「絕大部分航空公司」已經向中方通報了飛行計劃,又讚賞其「建設性態度和對中方的理解和配合」,認為「有關做法是互利的,既有利於中方維護領土領空安全,也有利於有關航空公司的飛行安全和東海上空的飛行秩序。」[12]

2014年1月31日,一架日本航空自衛隊戰機進入東海防空識別區,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兩架蘇-30MKK戰鬥機升空攔截[13]

2014年12月30日,日本《朝日新聞》報導稱,中國民用航空局在向各國通報的航空資訊中刪除了有關飛行器進入包括釣魚島上空的東海防空識別區時,「對不配合識別或者拒不服從指令的航空器,中國武裝力量將採取防禦性緊急處置措施」的規則內容,國防部新聞事務局對此在書面答問時表示,2013年11月23日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識別區航空器規則公告》明確了東海防空識別區管理的有關問題。需要指明的是,劃設防空識別區是主權國家的權利,中國政府宣佈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以來,在有關方面的積極配合下,中方對防空識別區內的航空器進行了有效,專業的識別,維護了國家安全,也保證了民航過往航班的正常飛行秩序和安全,強調有關東海防空識別區的規定「並沒有任何改變」[14]

 日本

2013年11月25日,即中國宣布制定東海防識區兩日後,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批評中國的行動,並表示:「此舉可能招致難以預料的事態,也是非常危險的行為。這項剛剛宣布的措施,不當地侵害國際法普遍原則所規範的公海上空飛航自由權,對我國(日本)並不構成效力。日本要求中國復原所有足以干預公海上空飛行自由的動作。」外務省事務次官齋木昭隆亦召見中駐日大使程永華表達抗議[15]

11月27日,日本政府打算擴大日本空識區範圍到小笠原諸島上空,防範遼寧號航空母艦帶來的威脅,並決定聯合韓國、中華民國、東協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空識區影響的各國和政治實體,共同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撤回方針,並計劃近期內向韓國和中華民國發出聯手呼籲,然後在12月東協峰會時以發表檔案的方式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遵守國際法下的空域秩序[16]。同日,日本航空全日空航空本來決定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要求遞交飛行計劃書,但在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劃設的防空區「對我國(日本)不具有任何效力」、要求航空公司按照現有規則處理後,日航和全日空已決定不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要求遞交飛行計劃書[17][18][19]

11月28日,航空自衛隊海上保安廳飛機再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的東海防空識別區內飛行,並沒有將飛行計劃事先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沒有讓戰機緊急升空應對[20]。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28日在記者會上透露,自衛隊飛機在未通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情況下進入了其劃設的東海防空識別區,中方未對此做出反應,並表示防衛省和自衛隊向來通過警戒機等對日本周邊海域進行監控。他強調:「中國宣佈劃設識別區後,日本也一如既往地進行警戒監視活動,不會因顧及中國而有所改變。我們將以堅決保衛我國領土、領海和領空的決心,繼續全力進行警戒監視活動。」[21]同日,日本自民黨決議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復原在東海上空劃設的防空識別區,並表示:「堅決不能接受以強力為背景的不正當的擴張主義。強烈要求中國方面立即復原所有措施。中國有關進入識別區的航空器須提交飛行計劃的規定不具任何效力,要求日本政府用堅決的態度採取必要措施。」自民黨其後向首相助理遞交決議。[22]

11月30日,防衛大臣小野寺五典指「確實有中國空軍戰機起飛過,但並無飛近日方飛機,無出現特殊情況,自衛隊飛機並沒有在該區受中國空軍飛機查證」,並表示在空中警戒監視是相互行動,強調自衛隊飛機會一如既往實行警戒監視[23][24]

12月1日,NHK電視節目主持人問防衛大臣小野寺五典「對美國政府容忍民間航空公司向中國提交飛行計劃有什麼看法」時,小野寺回答指「美國政府和日本政府的立場是一致的,我們以外交途徑和美國方面確認過,美國政府的回答是『我們沒有向民間航空公司飛機提出這樣的要求。』」小野寺五典也指出「中國還將在南海採取同樣的行動,東南亞諸國和日本一樣,都充滿了緊張,這種單方面的做法,是全體國際社會所不能允許的。」[25]稍後首相安倍也重申該言論,並表示「對於中國單方面改變現狀的做法,我們將會毅然和冷靜的應對。」[26]

12月12日,日本政府表示從飛行安全的角度考慮,將允許日本各航空公司在是否需要向中國遞交飛行計劃書的問題上自由作出選擇,但將堅持「不承認」的立場[27]

2014年4月4日,外務大臣岸田文雄在內閣會議報告2014年外交藍皮書,藍皮書指出,「尖閣諸島」是日本原生領土,日本完全無法接受中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將尖閣諸島領空劃設成彷彿是中國的領空[28]

2014年12月30日,日本《朝日新聞》稱,今年2月,中國民航局在供各國航空人士使用的「中國航行資料彙編」中,沒有使用「在這片空域採取防禦性緊急處置措施」的條款。據日本國土交通省介紹,10月,民航局又刪除了包含防禦性緊急處置措施的臨時航空情報。日本外交訊息人士認為,中方擔心如果實際按照規則執行,會容易助長國際摩擦。[14]

 南韓

韓國政府將在2013年11月28日於首爾舉行的第三屆韓中國防戰略對話中就此事表明立場。韓國不承認與濟州西方上空重疊、包括中韓爭議的離於島(中國稱蘇岩礁)上空的中國防空識別區,並將要求中國方面對此做出調整。韓國國防部發言人金珉奭11月25日強調了韓方對離於島上空擁有「不可改變的控制權」[29]韓國外交部稱不能承認中國單方面劃設的防空識別區,東北亞局審議官李相德召見中國駐韓國大使館參贊陳海表達抗議。韓國國防部稱將與中方磋商[30]

韓國國防部指東海防空識別區乃中國單方面劃定,韓國飛行器經過該島上空時將不會向中方通報[31]

一架韓國海軍P-3C巡邏機於11月26日從濟州島起飛,飛越中國新宣布的東海防空識別區,事先並未知會中國[20]

韓國政府於12月8日宣布擴大其防空識別區範圍至與韓國現行飛航情報區相同,覆蓋離於島,並和中日的空識區重疊。韓國國防部表示,新防空識別區符合國際航空規定,不會妨礙民航班機的正常飛行,也未侵害鄰國的領空和相應利益[32]。美國國務院表示,美國「感謝韓國政府以負責任和深思熟慮的方式採取這項行動,事先諮詢美國以及包括日本和中國在內的鄰國。」[33]

韓國《北韓日報》於12月9日稱,雖然韓國此次擴大防空辨識區範圍,但由於新劃定的防空辨識區與現有飛行情報區一致,中國民航飛機可以照舊自由飛行,不需提前通報[34]

韓國國土交通部部長徐昇煥韓語서승환在11日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各家航空公司根據各自需求決定是否向中國提交飛行計劃[35]。12月12日,韓國政府允許韓國航空公司向中國提交經過中國東海防空辨識區的飛行計劃[36]

 美國

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發言人凱特琳·海登(Caitlin Hayden)說:「對中國表達嚴重關切。」國務卿約翰·凱瑞稱,中方片面行動只會增加區域緊張。國防部長查克·哈格爾重申若日本遭攻擊,美國將依循《美日安保條約》協防日本。

11月26日,美國兩架B-52轟炸機不知會中國,進入東海空識區。日本政府高官透露,美國兩架B-52轟炸機日前飛越中國劃設的防空識別區前「在很早階段就接到了美方的聯絡。」[37]

美國《紐約時報》11月29日報導,歐巴馬政府決定建議美國商用客機遵守中國大陸最新的飛航規定,也就是在飛越「東海防空識別區」時,要通知中國大陸,但拒絕承認中國設定的防空辨識區。[38]

12月1日,美國兩大航空公司美國航空American Airlines),達美航空Delta Airlines)與美國聯合航空公司United Airlines)30日分別表示,已經向中方通報有關在中國東海防空辨識區的飛行計劃。

華爾街日報》於同日報導,美國航機實際上正在同時向日本和中國提交飛行報告,並儘量更改航線,避免進入該區域[39]

 澳洲

澳洲外交部部長朱莉·畢曉普在11月26日發表聲明批評中國政府劃別識別區的做法不理智以及無利於緩解地區緊張的趨勢,畢曉普在聲明中表示外交部已經照會過中國駐澳大使馬朝旭並要求中方對識別區的用意做出解釋。

11月25日,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馬朝旭就中國政府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向澳方表明嚴正立場,駁回澳方言論,要求澳方「尊重事實,不選邊站隊,切實維護中澳戰略夥伴關係。」[40]

11月28日,針對中方的抨擊,澳外長畢曉普發表聲明指「長久以來,澳大利亞反對任何一方強行或單方面採取可能增加東海緊張局勢的行動。確保東海區域的和平穩定,涉及我們的重大利益。澳大利亞並非是對此提出關注的唯一一個國家。如果其它國家作出類似的舉動,我們也會表達關注。」[41]

 德國

德國認為中國的行為「提升了中日雙方出現武裝衝突的危險。」[42]

 法國

法國外交部於11月27日表示對於這個區域的緊張局勢感到憂心非常關注在東海的局勢發展,法國致力於按照國際法以和平和對話方式解決糾紛,並呼籲各方克制[43]

 歐洲聯盟

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凱瑟琳·艾希頓代表歐盟發表宣言,對中國設立東海防空識別區表示關注,「中國國防部在其聲明中聲稱將在不服從情況下使用「防禦性緊急處置措施」,將加劇激化的風險,也成為加劇地區緊張局勢的因素」,並呼籲各方「採取措施以緩和局勢,促進建立信任措施,依據國際法通過外交手段尋求和平與合作性的解決方案,以化解緊張局勢,並建設性地解決分歧。」[44]

 菲律賓

菲律賓拒絕承認中國東海防空辨識區,並認為中國此舉損害國際領空航行自由並破壞民航安全。菲律賓外交部發言人埃爾南德斯星期四說,中國劃設的防空辨識區「威脅受影響國的國家安全」並把整個空域變成中國「國內領空」[45]

媒體反應

  • 中國大陸《環球時報》報導認為日本在東南西北各個方向上都設立了防空辨識區,在北部方向距俄羅斯只有50公里,東海方向距中國大陸的最近距離只有130公里。中國設立防空辨識區無論於法於理都是正當之舉,並特別強調中方這一做法「不針對特定國家」[46]
  •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認為中國設立防控辨識區可能是因為對抗日美的制空權和阻止日美對中國的監視活動。 日美近年來在東海不斷加強對中國軍隊的監視。自2012年12月中國軍機進入日本主張的領空後,日本派遣搭載遠端雷達的E-2C預警機對這一地區的監視也趨於常態化,而美軍派出的EP-3偵察機和「全球鷹」無人偵察機則屢屢飛到靠近中國沿岸的地方收集情報[47]
  • 中國大陸《新京報》文章認為中國設定辨識區,是中國對自己正當權利的行使,也向其他國家展示中國維護自身安全和主權利益的決心和能力[48]
  • 蘋果日報》認為,日後如飛經該區域,即使目的地不是中國城市,也得要向中國預先提出飛航路線,等同承認中國劃出的識別區[49][50]
  • 英國《金融時報》引述新加坡東南亞研究所安全問題專家觀點,認為中國有可能緊接在南海北部、特別是海南島周邊設立防空識別區,然而在中國努力緩解與東南亞鄰國的緊張關係之際,即便只在南海部分割區域設立防空識別區,也會是「毫無必要的挑釁」。文章也提到有分析認為,中國決定設立防空識別區是因為日美等其他國家很早就已設立了自己的防空識別區,「中方因此覺得自己也有必要設一個。這是一場重大的公關戰。」[51]

參考文獻

  1. ^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Announcement of the Aircraft Identification Rules for the East China Sea 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nglish.news.cn. Beijing. Xinhua News Agency. 2013-11-23 [2016-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6). 
  2. ^ 中國宣佈劃設東海防空辨識區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亞太日報,2013年11月28日
  3. ^ 国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 新華網. 新華社. 2013-11-23 [2013-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27). 
  4. ^ 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划设示意图. [2013-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26). 
  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辨識區航空器辨識規則公告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華社北京2013年11月23日電
  6. ^ 专家:划防空识别区能避免与外国航空器发生军事误判. 新京報 (鳳凰網). [2013-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2). 
  7. ^ 中國44年後考慮[永久失效連結]
  8. ^ 外交部:识别区不是领空 任何国家航空器均可正常航行. 鳳凰衛視. [2013-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3). 
  9. ^ 空军今日上午共识别7批10架次日机进入东海防空识别区. 國防部網. [2013-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2). 
  10. ^ 12架美日軍機入東海防識區. [2013-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11. ^ 中方讚賞美航通報飛行計劃 (中國). [2013-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12. ^ 外交部:目前共55家航空公司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 [2013-1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4). 
  13. ^ 中共戰機 初一攔截日戰機,中國時報,2014年02月03日. [2014年2月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11月16日). 
  14. ^ 14.0 14.1 國防部:東海防空識別區規定沒改變. [2015-0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15. ^ 日本:陸防空識別區不具效力. [2013-1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21). 
  16. ^ 日本欲擴大空識區防範中國航母. [2013-1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11). 
  17. ^ 日本航空公司向中國申請通過防空辨識區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亞太日報,2013年11月26日
  18. ^ 日航空公司將向中國遞飛行計畫 響應防空識別區. 中國新聞網. 26 November 2013 [26 November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6). 
  19. ^ 快讯:日本国内航空公司27日起不向中方递交飞行计划. 共同網. 26 November 2013 [26 November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2). 
  20. ^ 20.0 20.1 美韓日飛機均飛越東海識別區 中國無動靜. [2020-1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1. ^ 詳訊2:日本自衛隊飛機進入中國防空識別區. 共同社. 2013-11-28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2). 
  22. ^ 自民黨決議要求中國立即撤銷防空識別區.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2). 
  23. ^ 日指解放軍軍機無飛近日方飛機. [2013-1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8). 
  24. ^ 【時事脈搏】日否認在識別區受中方查證. [2013-1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25. ^ 日本防卫大臣:美国没有要求民航向中国提出飞行计划. [2020-1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4). 
  26. ^ 中国防空識別圏設定 安倍首相、米政府の飛行計画提出要請否定. [2013-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27. ^ 日韩改变态度允许民航向中国通报飞行计划. [2013-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8). 
  28. ^ 楊明珠. 日外交藍皮書 批陸想改變現狀. 中央通訊社. 2014-04-04 [2014-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09) (中文(臺灣)). 
  29. ^ 韓國對中國東海防空識別區不滿. BBC中文網. 2013-11-25 [2013-1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29). 
  30. ^ 我民航飛日韓 陸逼通報 中國自設防空識別區 武力恫嚇. 蘋果日報. 2013-11-26 [2013-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30). 
  31. ^ 飛經中國防空識別區 日韓政府拒通報.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28). 
  32. ^ 韓國擴大防空識別區覆蓋中韓爭議島嶼. [2013-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1). 
  33. ^ 南韓擴大防空識別區 覆蓋爭議島. [2013-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2). 
  34. ^ 中国机长:飞临日本防空识别区时不需单独报告. [2013-1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35. ^ 20多国民航向中申报“防空识别区”飞行计划 日本愈加孤立. [2014-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36. ^ 韩允民航遵从中方防空识别区. [2013-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6). 
  37. ^ 日高官稱美國曾就轟炸機飛越中國識別區知會日方.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38. ^ 客機遵陸飛航規定[永久失效連結]
  39. ^ Japan, U.S. at Odds Over China's Air Zone. [2013-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20). 
  40. ^ 斥其勿站隊[永久失效連結]
  41. ^ 澳否認對中國防空識別區的批評「越界」.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42. ^ Chow Chung-yan (27 November 2013), Air defence zone in East China Sea to remain 'forever', say Beijing adviser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43. ^ 東海防空識別區 法籲各方克制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央社,2013年11月27日
  44. ^ 歐盟對中國劃設東海空識區表示關注. [2016-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19). 
  45. ^ 菲律賓不承認中國新設防空識別區.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2). 
  46. ^ 環球時報社評. 社评:挑战中国防空识别区,日本在过嘴瘾. 環球時報. [2013-1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3). 
  47. ^ 秋田浩之. 中国划设防空识别区的真正目的. 日經中文網. [2013-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1). 
  48. ^ 王江雨. “有天无法”的防空识别区. 新京報. [2013-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3). 
  49. ^ 中國宣佈劃設東海防空辨識區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亞太日報,2013年11月26日
  50. ^ 陸劃防空識別區 逼各國承認其主權.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2013-11-26 [2013-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09). 
  51. ^ 外媒:中國或將設立新的防空識別區. [2013-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8).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