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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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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全軍統一使用的規範化、標準化用語,也是法規性工具書。

背景

1927年9月,湘贛邊界秋收起義工農革命軍三灣改編」,建立了軍隊政治工作制度。1928年5月,中共中央擬制《軍事工作大綱》。1929年12月,紅軍第四軍黨的第九次代表大會(史稱「古田會議」)召開,形成「古田會議」決議,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建軍原則。從1927年到1930年,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軍隊中,一批新的軍語誕生,例如「支部建在連上」、「三大民主」、「三大任務」、「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等。當時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軍隊初創,主要開展游擊戰,軍語尚未形成體系[1]

1930年夏,中國工農紅軍的軍事戰略開始從游擊戰爭轉向正規戰爭。在此形勢下,中共中央要求中國工農紅軍學習蘇聯紅軍正規化建設的經驗,組織人員翻譯、改編、印發了一批條令、條例及軍事理論著作。1930年春夏,劉伯承左權等人自蘇聯回國,抵達上海。劉伯承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編譯科科長。在周恩來領導下,劉伯承等自蘇聯回國的人員共同翻譯了一批蘇聯軍事著作。1932年8月,中國工農紅軍學校校長兼政委兼瑞金衛戍區司令員劉伯承與左權等人翻譯了蘇聯紅軍《軍語解釋》,這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軍隊首部譯自外軍的軍語專著。當時,劉伯承等人對沿用自舊軍隊的軍語加以改造,以糾正舊軍隊中的不平等稱呼,例如將軍官改稱指揮員,士兵改稱戰鬥員,傳令兵改稱通信員,馬夫改稱飼養員,伙夫改稱炊事員,挑夫改稱運輸員,這些新稱呼一直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沿用至今[1]

1951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1年1月,在南京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學院,劉伯承任院長兼政治委員。該院成立3個多月後,劉伯承批准有關部門把外軍軍事論著中有待統一譯名的軍語,還有軍事理論研究及軍事法規編寫中有待規範的軍語,分期編印為《軍語通報》,自1951年4月30日起印發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學院各系、各教研室以便徵求意見。與此同時,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軍訓部軍事出版局也展開了該工作,並請劉伯承任編審委員會主任。1951年9月,該局在劉伯承的指導下編印了《軍語彙編》(初稿)。該書分為陸軍、海軍、空軍共3編,收錄約4650條軍語詞目,書後附有常用度量衡一覽表。這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版軍語[1]

1956年版

1955年2月7日,針對《軍語彙編》(初稿)中的問題,劉伯承覆信中國人民解放軍訓練總監部,談到規範軍語及軍隊標號的意見和建議。經劉伯承組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學院用5年收集整理軍語,於1956年12月編輯出版《軍語畫一》(初稿)。該書根據新條令和教令整理彙編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學院通報畫一的全部軍語(即《軍語畫一》第一集、《軍語通報》第9至23號、《陸軍軍隊標號》、《海軍軍隊標號(草案)》中的全部軍語)以及部分未通報使用的軍語。全書分4部分:(1)陸軍:11章;(2)空軍:9章;(3)海軍:6章;(4)防空軍:6章。全書收錄2000餘個詞目。該書採用表格形式,分4個縱向欄目:「畫一的軍語」、「俄文原文」、「過去未畫一的軍語」、「說明」。該書收錄的大多數軍語一直沿用至今[1]

1972年版

1972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士出版社出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軍內試行本),收錄1348條軍語詞目[2]。該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是根據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指示,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有關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各軍兵種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共同編寫。本書按問題分成17類:軍隊建設,戰略戰術綜合用語,進攻,防禦,指揮,偵察、警戒、行軍、宿營,飛彈、火箭、核武器,防原子、防化學、防細菌,海軍,空軍,炮兵,裝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鐵道兵,後方勤務,地形、測繪、氣象。書後附有計量單位比較表[3]

1982年版

1982年8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士出版社出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增修本)。該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是根據中央軍委指示,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編寫。參加增修的單位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各軍兵種,國防科委國防工辦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後勤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京、石家莊高級陸軍學校,中國人民解放軍大連、西安、桂林、昆明陸軍學校、中國人民解放軍瀋陽軍區司令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等。本書收錄5227條軍語詞目,較1972年軍內試行本增加3879條。本書按照詞目性質分為26類:綜合用語,進攻,防禦,警戒、行軍、宿營,軍隊組織指揮,軍制,軍事訓練,軍隊政治工作,後方勤務,情報,電子對抗,輕武器,飛彈、核武器、太空飛行器,三防,軍事測繪,氣象、水文,海軍,空軍,炮兵裝甲兵空降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學兵鐵道兵基本建設工程兵。書後附有詞目筆畫索引,以及公制計量單位和換算表。1982年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發出通知,將該增修本印發全軍試行,1972年軍內試行本即行廢止[2][3]

1993年,根據中央軍委指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編纂完成了軍語增補本(送審稿)。增補本是為配合1982年版軍語的使用而編纂,收錄近4000條軍語詞目[2]

1997年版

1997年,軍事科學出版社出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1997年12月23日,經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批准,經過修訂的新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由解放軍三總部頒發全軍施行[4]。全書分為29類:綜合、國防、戰爭·戰略、戰役·戰役法、戰鬥·戰術、警戒·行軍·宿營、組織指揮、體制編制、軍事訓練、行政管理·裝備管理、政治工作、後方勤務、偵察·情報、電子對抗、國防科技、射擊·輕武器、飛彈·核武器·航天、海軍、空軍、第二炮兵、炮兵、裝甲兵、防空兵、陸軍航空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三防、軍事地理·測繪、軍事氣象·水文。全書收錄6562條軍語詞目。本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分為全本、簡本兩種版本[3]

2011年版

2011年12月21日,經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和中央軍委批准,新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頒發全軍施行。新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是中央軍委決策部署的全軍性任務,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在全軍軍事術語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全軍各相關單位用4年完成。新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設有「綜合」、「國防」、「戰爭·戰略」、「作戰(綜合)」等26個類目,收詞8587條。其中新增「作戰(綜合)」、「危機與突發事件處置」、「裝備工作」、「軍事法規」、「軍事外交」、「陸軍」這6個新類目,新增4000多條新詞目[5]

各軍兵種軍語

過去還曾單獨印發試行過部分軍兵種軍語,現均已廢止。

  • 《空軍軍語》:1983年6月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部、後勤部、工程部印發試行。本書是依照中央軍委增修《軍語》的指示,作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的派生本編寫。參加編寫的單位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工程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氣象學院、十六航校、一機校、高炮學校、通信學校、雷達學校、後勤學校、空降兵研究所、空軍後勤部研究室、第四研究所。全書分為14類,收錄1664條空軍軍語詞目[3]
  • 《炮兵軍語》:1984年12月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炮兵部印發全軍炮兵試行。本書是依照中央軍委指示,以1973年版《炮兵軍語》(軍內試行本)為基礎增修。全書分為5部分,收錄840條炮兵軍語詞目[3]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刘伯承与“军语”:曾经受副手韩德勤的启发. 鳳凰網. 2009-08-17. 
  2. ^ 2.0 2.1 2.2 李蘇鳴. 我国军事语言研究概况. 全球防務網. 2006-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3). 
  3. ^ 3.0 3.1 3.2 3.3 3.4 海峡两岸军语差异比较(之一). 全球防務網. 2006-1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8). 
  4. ^ 中国军事大事记(1997年). 中國政府網. 2009-04-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21). 
  5. ^ 新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颁发全军. 新浪. 2011-12-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