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是中國古代爵位名,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中文也用「伯爵」來翻譯相應的爵位等級封號(例如法國之Comte、英國之Earl、德國之Graf、北歐之Jarl等)。

中國

中國先秦時代開始,已有君主賜封伯爵,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三等。《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凡五等」。周朝諸侯國中國君的爵位是伯爵的有燕國秦國曹國鄭國梁國等。

中國歷代伯爵

歐洲貴族

歐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以上的第三級一般在中文裏譯作「伯爵」,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歐洲大陸部分國家的伯爵爵位名稱出自羅馬帝國的頭銜「隨從官(拉丁文:Comes)」,本意為侍從。例如,法語「伯爵」為Comte,出自拉丁文comitem,即comes賓格

而在北歐國家,則有不同源的爵位名稱Jarl,原意是「部落首領」,與此同源的是英國的「伯爵」:Earl

德國的伯爵則稱爲Graf,使用這一名稱的還有奧地利、匈牙利等其他曾經受神聖羅馬帝國奧匈帝國直接統治的國家。

法國的伯爵代表國王,擁有國王的權力。公爵是領地更大的伯爵,侯爵則是統治邊疆的伯爵,侯爵通常是優秀的戰士[1]

此外,英語裏的行政區劃county(一般譯作「郡」或「縣」)則來自法語Comte的英譯,即Count,原意是「伯爵的領地」。

參見

參考文獻

  1. ^ 吳圳義 <法國史> P6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