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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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
(公安部十一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徽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公安部製發。

主要領導
局長 王瑛瑋 一級警監
副局長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機構類型 公安部內設機構
行政級別 正司局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
對外官網 www.cyberpolice.cn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序列號公安部十一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內設機構,負責處置涉及計算機與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案件,管理全國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警察(通稱「網警」)。

沿革

1983年9月10日,國務院批覆同意公安部關於機構編制的請示。公安部下設公安部計算機管理和監察局(公安部十一局)[1]

1989年3月5日,公安部發出《關於印發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該局更名為公安部計算機管理監察司(公安部十一局)[1]

1998年8月11日,根據《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改革後公安部設置公安部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局(十一局)[1]

2008年,經中央編辦批准,公安部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局更名為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十一局)[1]

職責

根據有關規定,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機關的具體職責為:

  1. 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2. 組織實施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審驗;
  3. 查處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4. 組織處置重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事故和事件;
  5. 負責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防治管理工作;
  6. 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服務和安全專用產品實施管理;
  7. 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培訓管理工作;
  8.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機構設置

根據有關規定,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設置下列機構: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法制工作處
  • 重要信息系統安全監察處
  • 網絡案件偵查處
  • 網際網路安全管理處
  • 反通信網絡詐騙處
  • 信息安全與密碼處(七處)
  • 網絡安全情報處
  • 九處
  • 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十處)
  • 十一處
  • 十二處
  • 十三處
  • 十四處
  • 十五處
  • 十六處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巨龍信息.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成就回眸.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20-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1)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

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常用法律法規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