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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斯登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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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斯登的最早形成來源於814年成立的列支敦斯登公國。自1434年,與周邊國家的邊界就沒有更改過。

上古時期

很久以前,列支敦斯登的領土曾經是羅馬帝國瑞提亞Raetia)行省的一部分。多個世紀以來,由於這塊領土地理上並不處於歐洲的戰略要地,因此在歐洲歷史上少有影響力。在現今這個王朝統治以前,這個地區曾是連續幾位霍恩姆斯Hohenems伯爵的封地[1]。列支敦斯登人為阿勒曼尼人的後裔,是在約公元500年以後才到目前的地區定居。

中世紀

列支敦斯登公國的名字來源於列支敦斯登王朝,而後者來自遙遠的下奧地利地區的列支敦斯登城堡。列支敦斯登家族至少從1140年開始即擁有此城堡直到13世紀為止,之後從1807年起又重新擁有該城堡。歷經多個世紀,列支敦斯登王朝奪得了大片土地,主要在摩拉維亞下奧地利西里西亞施蒂利亞公國Duchy of Styria)等地。雖然這些領土都是由其他地位更高貴的封建貴族通過采邑制分封的,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來自於哈布斯堡王朝,曾經有多位列支敦斯登王子作為王室的親密顧問服務於哈布斯堡王朝。但是由於沒有任何一塊領地是直接屬於其名下,因此列支敦斯登王朝也就沒有資格在神聖羅馬帝國的議會中擁有一席之地。

因為列支敦斯登家族極為熱衷於在帝國政府中的權勢地位,於是就想尋找一塊直屬的土地,即除了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之外其他封建主在這塊土地上都沒有任何權利。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家族終於得以從霍埃內姆Hohenems伯爵手中購買了兩塊采邑許內勒貝格莊園的貴族統治權(Schnellerberg,1699年)與瓦都茨郡的伯爵爵位(Vaduz,1712年)。面積很小的許內勒貝格瓦杜茲恰好滿足其政治地位的需要--除了他們自己的伯爵主權及宗主皇帝之外不屬於其他封建貴族。

19世紀

1806年,列支敦斯登在幾乎併入巴伐利亞之後,[2] 成為一個主權國家。神聖羅馬帝國的解體後,它加入了拿破崙的萊茵邦聯。

拿破崙時期的法國在幾個年份中占領了該地,但是列支敦斯登於1815年恢復了獨立。

1818年,Johann I頒布了憲法。儘管此憲法在本質上具有局限性。[3]

20世紀

列支敦斯登在兩次世界大戰中保持中立。

列支敦斯登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派軍協助奧匈帝國。(當時列支敦斯登向瑞士及奧匈帝國納貢可視為類似[保護國]的概念)

注釋

  1. ^ 中歐之旅:列支敦士登. [2008-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07) (中文(繁體)). 
  2. ^ Liechtenstein was on the list of principalities and counties Maximilian I of Bavaria wanted to mediatize as his price for joining the Confederation of the Rhine but Napoleon refused in the case of Liechtenstein because he had appreciated the personal qualities of Johann von Liechtenstein, Austria's plenipotentiary during the negotiations leading to the Treaty of Pressburg. Jean d'Arenberg, Les Princes du Saint-Empire à l'époque napoléonienne, Louvain, 1951, p. 115.
  3. ^ Raton, Pierre. Liechtenstein: History and Institutions of the Principality. Vaduz: Liechtenstein Verlag. 1970: 27. ASIN B0006D0J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