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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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哲學(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或稱史學理論(historical theory),是一個與歷史學有關的哲學分支,旨在探討歷史的模式與意義、歷史學的性質與方法、歷史寫作的結構與規律等問題。根據具體研究對象的不同,歷史哲學大致可以分為三類:思辨的歷史哲學(spaculative philosophy of history)、分析的歷史哲學(或稱批判的歷史哲學,critical philosophy of history)、敘事的歷史哲學(narritive philosophy of history)。

思辨的與分析的歷史哲學

歷史」一詞具有兩層含義:實在的歷史(historical reality),即歷史學家的研究對象;歷史學家的研究本身(historical thought)。對應於這兩個層次分別產生了思辨的歷史哲學以及分析的歷史哲學(批判的歷史哲學)。[1]

思辨的歷史哲學試圖在歷史中發現一種超乎一般歷史學家視野之外的模式或意義,可視作歷史學形上學;分析的歷史哲學致力於弄清歷史學家自身研究的性質,可視作歷史學知識論[2]。前者在中國大陸史學界一般被稱為歷史理論,而後者則被稱為史學理論

思辨的歷史哲學對應於自然哲學(對科學探討對象的哲學研究);分析的歷史哲學對應於一般而言的科學哲學(對科學活動本身的哲學研究),並的確受到科學哲學的影響。

思辨的歷史哲學研究以康德黑格爾馬克思湯因比等為代表,然而正如對自然體系的哲學研究或宇宙論之類已然過時,歷史悠久的思辨的歷史哲學的光彩也日漸黯淡。相反,分析的歷史哲學則隨著沃爾什《歷史哲學導論》(1951年)的發表而逐步成為西方歷史哲學領域的主流。

敘事的歷史哲學

及至晚近,海登·懷特於1973年出版的《元史學英語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進一步引發了歷史哲學的敘事轉向語言轉向),催生了敘事的歷史哲學。與思辨的及分析的歷史哲學不同的是,敘事的歷史哲學受文學批評理論的影響,將歷史寫作作為研究對象,以求獲得對歷史著作結構與規則的理解[3]。其極端傾向則視歷史寫作為文學創作,將歷史著作等同於文學作品。因其與現代歷史哲學的顯著差異及與諸後現代理論的關係,敘事的歷史哲學往往也被歸入後現代主義思潮。

參考文獻

  1. ^ Herman Paul, Key Issues in Historical Theory, 2015
  2. ^ [英]沃爾什. 《歷史哲學——導論》[M]. 何兆武、張文杰, 譯. 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1年: 6-8頁. ISBN 9787563331659.
  3. ^ 黃進興. 《後現代主義與史學研究》[M]. 北京:三聯書店, 2008年: 53-93頁. ISBN 9787108029874.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