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科學百科全書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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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科學百科全書綱要
作者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
類型書面作品[*]
語言德語
主題哲學
發行資訊
出版時間1817年 編輯維基數據
出版地點德國
媒介印刷
前作大邏輯

哲學科學百科全書(英文簡寫作EPS或簡稱全書;德語:Enzyklopä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e,簡寫作EPW,翻譯為哲學科學百科全書綱要,由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創作(首版1817年,再版1827年,三版1830年[1])是一部黑格爾的全部體系哲學的簡本,也是黑格爾生前發布的全部成熟哲學體系的唯一形式。 實際上,這個體系的自足性,它的唯心的基本實在結構,還有這個體系的封閉性,使得《全書》成為絕對唯心主義的卓絕陳述。

黑格爾為這部旨在為他的講演的聽眾提供的教學輔助用的《全書》作了長於十年的反覆校訂和擴充,但強調《全書》的作用不過是需要進一步通過口頭闡述來補充的「課本」。[2]1830年的版本被眾多英文譯本廣泛採用。[3]黑格爾死後其學生向文本中添加了從他們各自的講演筆記中摘出的豐富的「附釋」(Zusätze)。這些增補帶有舉例與詳盡的說明,而同時學者們的這些附釋也並不是逐字摘自黑格爾的講演,它們的更加非正式與非專業的風格也讓它們相較於「必要的原始說明」更受歡迎。

作品的第一部分有時也被稱為《小邏輯》,以使之區別於黑格爾的《邏輯學》,也就是所謂的《大邏輯》。

結構

《全書》有三個主要部分,每一部分都被進一步細分,皆以涵蓋實在的全部基本環節,並形成了一個封閉的系統的整體。

  1. 邏輯學
    1. 存在論
    2. 本質論
    3. 概念論
  2. 自然哲學
    1. 力學
    2. 物理學
    3. 有機學
  3. 精神哲學英語Philosophie de l'esprit (Hegel)
    1. 主觀精神
    2. 客觀精神
    3. 絕對精神

黑格爾通過已完成的體系讓圓圈閉合,認真地對待一步一步從之前的概念推導出的每一個實在的範疇(思維的確定性),展現了它的統一性。

概述

這部作品透過使用辯證理性展現自身,描述了理念的模式。

儘管有些人認為自然哲學與精神哲學是應用邏輯學,但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全書》的目的是描述性的:去表述精神如何外化自身,而不是在人類知識的全部領域應用辯證法,但精神是在發展的過程中,就像一個種子正長為一棵成熟的樹:這要跨過各個階段。精神第一階段的外化被表述為邏輯。因此邏輯將思維中的各個範疇體現為自在的;它們是思維一切的全部必須條件,是我們全部思維活動進行的背景。這些邏輯範疇沒有一個是在精神之外的。為了要得到關於一件事情存在的知識,我們必須思索它。而任何觀察都不能把我們引向事情的實存。思維與存在是等價的,而正因如此,邏輯學與形上學也是等價的。它的全部潛在要素就是精神;因此思維的活動也絲毫沒有少於精神的自我闡述。(這就是黑格爾關於邏輯是上帝創世之前的世界圖景的可能的說法。)

在精神愈發完滿地自我實現時,它到達了這樣一點,在這一點,它再也無法保持自身的自在存在;它是不完滿的,於是它就將自己外化了;這就產生了自然哲學。這個發展階段完成之後,精神就返回自身,這就有了精神哲學。

第一部分:邏輯學

《小邏輯》
Encyclopedia of the Philosophical Sciences.jpeg
原名《Wissenschaft der Logik》
作者黑格爾
譯者賀麟
類型哲學理論
系列哲學全書
語言漢語
主題哲學 編輯維基數據
發行資訊
出版機構商務印書館
出版時間1980年
出版地點德國
媒介圖書
頁數435頁
前作大邏輯

邏輯學部分,又稱為「小邏輯」,是系列中三個重要部分的第一部分,該書原本是黑格爾給學生上課的講義,所以寫作風格簡練緊湊,文章以小段的說明為主,但在其去世後他的學生們在裡面又加上了自己的筆記作為附釋,最終使作品不失原意的同時,可以根據附釋內容輔助理解。與黑格爾之前發表的《邏輯學》(俗稱「大邏輯」)相比,小邏輯在內容上有一定程度的補充和發揮,在結構上有很大的變動和優化。因為其形成較晚,所以代表了黑格爾比較成熟的哲學思想。[4]但是兩書中關於邏輯學的分類,並沒有變動。

本書中黑格爾所論述的內容,只是關於黑格爾哲學中邏輯學的相關內容,是研究理念自在自為的科學,是黑格爾辯證法的核心。在此書中,黑格爾把邏輯學分為了三部分,就是「存在論」、「本質論」和「概念論」。關於這三部分的關係,是層層漸進的:只有概念是真理,或者說,概念是存在與本質的真理。因為存在與本質只是直接的和間接的東西,所以如果兩者堅持在孤立的狀態中,那麼其都不能是真理。[1]v

存在論

「存在只是潛在的概念。存在的各個規定或範疇都可用是去指謂。把存在的這些規定分別開來看,它們是彼此互相對立的。從它們進一步的規定(或辯證法的形式)來看,它們是互相過渡到對方。這種向對方過渡的進程,一方面是一種向外的設定,因而是潛在存在著的概念的開展,並且同時也是存在的向內回復或深入於其自己本身。因此在存在論的範圍內去解釋概念,固然要發揮存在的全部內容,同時也要揚其存在的直接性或揚棄存在本來的形式。」(《小邏輯》「存在論」第一段)

黑格爾認為,存在是關於思想直接性的一個表現,研究存在是研究自在或潛在的概念。其內容包含質、量、尺度。質就是區分存在的標識,比如說車、房子、水等。有了質,存在就被標明,同時也不會相互混淆,如果「存在」失去它的質,那麼它就不再是存在。而量,是衡量存在尺度的標識,比如說35頁的書和1800頁的書,不論頁數多少,但都是書,量的多少並不會影響存在。尺度,即為質與量的統一,是帶有質的量,說明了通過量的增加或減少對存在「不影響」的範圍是有限的,比如說湖,水一定量的減少它還是湖,但是減少到只剩一點水的話它就不是湖了,就變質為水窪或別的名稱。

所以存在從尺度出發,就可以進展到第二階段的範疇「本質」。

本質論

「本質是設定起來的概念,本質中的各個規定只是相對的,還沒有完全返回到概念本身;因此,在本質中概念還不是自為的。本質,作為通過對它自身的否定而自己同自己中介著的存在,是與自己本身相聯繫,僅因為這種聯繫是與對方相聯繫,但這個對方並不是直接的存在著的東西,而是一個間接的和設定起來的東西。在本質中,存在並沒有消逝,但是首先,只有就本質作為單純的和它自身相聯繫來說,它才是存在;第二、但是存在,由於它的片面的規定,是直接性的東西,就被貶抑為僅僅否定的東西,被貶抑為假象(Schein)。——因此本質是映現在自身中的存在。」(《小邏輯》「本質論」第一段)

黑格爾認為,本質是存在的真理,是自己過去了的或內在的存在,具有反思性與自身映現性。舉例來說,你從鏡子裡看到一個物體的像,而那個像由於鏡面和光的原因,可能與原本物體並不相同。而這裡的「像」即代表了上一階段的「存在」,而「原本物體」即為本質。所以認識事物本質,僅僅是通過從量過渡到質或從質過渡到量那是不行的,事物中永久的東西,才是本質。

本質論是黑格爾邏輯學中最難懂的一部分,它包含了一般形上學和科學的範疇,而這些範疇又是反思的知性的產物,知性將各範疇的區別一方面認作獨立自存,而另一方面又肯定了它們的相對性。所以從這兩方面出發並研究其怎樣聯繫,就可以進展到第三階段的範疇「概念」。

概念論

「概念是自由的原則,是獨立存在著的實體性的力量。概念又是一個全體,這全體中的每一環節都是構成概念的一個整體,而且被設定和概念有不可分離的統一性。所以概念在它的自身同一里是自在自為地規定了的東西。」(《小邏輯》「概念論」第一段)

黑格爾認為,概念並不像存在或本質一樣是通過互相轉化或者通過映現性而表現的,而是一種發展。而且概念並不像前兩者那樣是相對的存在,而是絕對的、不依賴他物的、自由的存在。比如說人,從表面上看,有男的、女的、老的、小的、黃色皮膚的、黑的皮膚的、正常的、殘疾的等,但是這些顯然都只是個體特徵,是人這個事物的在現世的不同表現和個體體現,當看見這個個體時,只是可以證明這個個體是有的,這就是存在;而透過表面看,便可以總結出人是有兩個性別、可以生長發育衰老、有皮膚五官等,這是人這個事物永久的東西,這就是本質;而再透過本質,便可以說一個特定的有序列的基因碼確定了人,這個「特定的有序列的基因碼」就是概念。概念並不依賴於人是個什麼狀態,而人的狀態又只是概念在不同階段的表現。

中文各譯本

哲學全書各部分之中文譯本均已各自出版。《邏輯學》已由商務印書館人民出版社先後出版(商務印書館的版本稱作《小邏輯》,出過兩版,均由賀麟翻譯。人民出版社的版本是由梁志學翻譯的,是第一個以德文版為底本的譯本。)。《自然哲學》已由梁志學等人譯出,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精神哲學》由楊祖陶譯出,人民出版社出版。

註記

  1. ^ 1.0 1.1 Hegel, Georg Wilhelm Fredrich. Introduction. Brinkmann, Klaus; Dahlstrom, Daniel O. (編).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Encyclopedia of the Philosophical Sciences in Basic Outline, Part 1, Science of Logic.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0-10-28 [2018-02-18]. ISBN 978052182914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4) (英語). 
  2. ^ Hegel, Georg Wilhelm Fredrich. Brinkmann, Klaus; Dahlstrom, Daniel O. , 編.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Encyclopedia of the Philosophical Sciences in Basic Outline, Part 1, Science of Logic.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0-11-29: 8 [2018-02-18]. ISBN 978052182914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09) (英語). 
  3. ^ See for example  · Hegel, Georg. The encyclopaedia logic, with the Zusätze : Part I of the Encyclopaedia of philosophical sciences with the Zusätze. Indianapolis: Hackett. 1991. ISBN 9780872200708. ,  · Hegel, Georg. Hegel's philosophy of nature : being part two of the Encyclopaedia of the philosophical sciences (1830), translated from Nicolin and Pöggeler's edition (1959), and from the Zusätze in Michelet's text (1847. Oxford New York: Clarendon Pres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ISBN 0199272670.   · Hegel, Georg. Hegel's Logic : being part one of the Encyclopaedia of the philosophical sciences (1830).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5. ISBN 0198245122.   · Hegel, Georg. Encyclopedia of the philosophical sciences in basic outlin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5. ISBN 1107499690.   · Hegel, Georg. Hegel's Philosophy of mind : being part three of the Encyclopaedia of the philosophical sciences (1830).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0. ISBN 0198750145. 
  4. ^ 中文版序. 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 由梁志學翻譯. 人民出版社. 

參考書目

  • 《全書邏輯學:哲學全書第一部分》,翻譯: T.F.Geraets,W.A.Suchting,H.S.Harris(Indianapolis: Hackett, 1991)。
  • 《自然哲學(哲學全書第二部分)翻譯:Michael John Petry,三卷本。,(London: George Allen and Unwin, 1970)。
  • 《黑格爾的精神哲學:哲學全書第三部分》,翻譯:威廉·瓦拉士(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1)。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