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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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利益,是指一個國家經濟軍事文化上的目標和抱負。這是一個在國際關係中的重要概念,而對國家利益的追求就是現實主義學派的基礎。一個國家的國家利益具有多個層面,首先是國家的生存和安全,而對於財富、經濟增長與權利的追求,以及維護國家的文化構成皆屬之。

起源

在人類歷史的早期,國家利益相對宗教或道德被認為是第二位的。要發起或參與戰爭,統治者需要證明開戰在宗教或道德上具有充足的合法理由。尼可羅·馬基亞維利是公認的倡導國家利益應為首位的第一位思想家。國家利益理論的第一次實踐是三十年戰爭中的法國進行的,當時為了阻止神聖羅馬帝國力量的增長,儘管法國屬於天主教國家,卻加入了新教一方。國家利益的觀念很快便主宰了歐洲政治,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中,歐洲政治發生了猛烈的競爭。為了自身的利益,國家可以公然地發動戰爭。重商主義可以被看作是積極的追求國家利益的一個經濟藉口。

根據追求國家利益而調整的外交政策是國際關係現實主義學派的基礎。現實主義學派在維也納會議時達到最高點,實行權利的均衡,就意味著在平衡幾個主要和次要強國的國家利益。克萊門斯·梅特涅被譽為這種平衡的主要的藝術家和理論家,但是梅特涅只不過或多或少地完全按照他的前任考尼茨·里特伯格英語Wenzel Anton, Prince of Kaunitz-Rietberg早已作過的做,根據以前傳統的哈布斯堡王朝聯盟,並在國家利益,而不是宗教和傳統的基礎上重建國際關係。

發展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血腥災難後,這些概念飽受批評,均勢的概念為集體安全所取代,因此國際聯盟的所有成員應「視對一個國家的武裝攻擊為對締約國全體的攻擊」,這樣可以永久地阻止使用暴力。國際聯盟並不奏效,部分原因是美國拒絕加入,部分原因是在實踐中,阻止其他國家訴諸武力並不總是符合這些國家的國家利益。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果導致國際關係現實主義復興,後來發展出新現實主義,因為國際關係理論家重新強調了權利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許多國際關係理想主義理論家批評國際聯盟理想主義(與國際關係現實主義形成對比)的弱點和在組織戰爭方面的低效,同時也批評重商主義以鄰為壑政策導致了法西斯主義德國義大利的產生。根據霸權穩定理論,美國的國家利益被擴充,包括維持海上航線的開放,包括維持自由貿易的不斷擴大。

現況

國家利益的概念通常與政治現實主義者有關,現實主義者希望將他們的政策與理想主義者的政策有所區分;理想主義者追求將道德加到外交政策中,或推進基於多邊制度的解決方案,而多邊制度會削弱國家的獨立性。在什麼是國家利益,什麼不是國家利益的問題上,每個國家都存在相當大的爭論,這一術語既常常被用來證明孤立主義和平主義的政策是正確的,也常常被用於證明干涉主義或好戰的政策是正確的。其中一位現實主義者是美國國務卿亨利·季辛吉,他是克萊門斯·梅特涅的支持者。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