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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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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組織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行政級別副部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黨組
中央紀委駐國土資源部紀檢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西路28號
郵政編碼100830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1956年(國家測繪總局)
撤銷時間2018年
影像資料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機關駐中國測繪大廈(照片中最高建築物,近京廣高速鐵路),現為自然資源部宣傳教育中心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已撤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下屬的主管全國測繪事業的副部級國家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

沿革

1954年11月地質部測繪局成立,1955年3月李廷贊任局長。1955年12月中國完成東部水準網平差,確定了「一九五四年黃海平均海水面」,建立青島水準原點和「一九五四年黃海高程系統 」、「1954年北京坐標系」。1955年1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並由國務院發布《關於長期保護測量標誌的命令》。

1956年1月23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批准了國務院提請設立國家測繪總局,簡稱「國測」,為國務院直屬機構,負責全國測繪業務的管理部門,歸口國務院第三辦公室。1956年3月根據周恩來總理指示,總參謀部決定調出總參測繪局局長陳外歐、副局長魯突等20名幹部組建國家測繪總局領導機構,1956年10月從總參測繪局調出第二、第四大地測量隊,第一、第四地形測量隊、一個大地計算區隊、一個製圖區隊、一個航測區隊約2000人,連同相應的儀器和裝備集體轉業調歸國家測繪總局。1956年7月中國測量製圖學會籌委會成立,夏堅白任主任委員。1956年10月國家測繪總局正式成立,辦公地址由總參測繪局院內搬到東城區鐵獅子胡同乙32號(即今張自忠路4號),門口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總局」[1][2]

1956年11月中國開始布測全國基本重力網。1957年1月國務院決定國家測繪總局的工作由國務院第三辦公室劃歸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歸口管理。周恩來總理1957年10月為國家測繪總局的題詞:「全體測繪人員必須進一步加強政治學習,提高業務水平,鑽研科學技術,為迎接第二個五年計劃和建設社會主義而奮鬥。」[3]1958年3月國務院決定國家測繪總局改歸地質部代管。地質部測繪局合併到國家測繪總局,各省地質局所屬測繪大隊在測繪業務上歸國家測繪總局領導。1958年7月地圖出版社文化部移交國家測繪總局領導。1958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大地圖集》編委會成立,竺可楨任主任委員。1958年8月教育部武漢測量製圖學院交由國家測繪總局領導;1958年7月夏堅白任院長,1958年12月改名為武漢測繪學院。1958年9月國家測繪總局設立西安和哈爾濱分局。1958年12月,把總參測繪局的一個大地測量隊和新疆石油地質局的兩個測量隊調給國家測繪總局,並選擇交通便利的西安,修建了具有相當規模的內外業營房基地。測繪專業隊伍職工總數達7000多人。1959年6月國家測繪總局測繪科學研究所成立。1960年5月李廷贊任國家測繪總局局長。1960年10月國家測繪總局青藏高原分局成立。1961年4月國家測繪總局決定將西安、哈爾濱、青藏高原分局分別改名為國家測繪總局第一、二、三分局。1962年11月國務院批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測繪管理處。1964年1月國家測繪總局在北京召開全國測繪管理工作會議。1965年2月國家測繪總局在北京召開全國測繪工作會議,與會人員受到中國共產黨和國家領導人毛澤東主席等的接見。1965年7月中國測繪學會第一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暨第一屆綜合性學術年會在北京舉行,李廷贊當選學會理事長。1966年至1970年間,國家測繪總局和總參測繪局共同進行了三線建設地區地形圖的突擊測繪,保證了國家三線建設用圖急需,起到了重要的基礎性保障作用。[4]1966年2月中國第一次測定珠穆朗瑪峰高程為8848.98米(但未公開),並進行地面立體攝影測量,繪製珠峰地區1:5萬比例尺地形圖。1967年對國家測繪總局實行軍事管制。196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大地圖集》自然地圖卷——《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地圖集》出版。

1969年11月10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關於總參測繪局和國家測繪總局合併,國家測繪總局合併後撤銷的通知》,據此國家測繪總局及所屬各分局,各內、外業隊,1969年11月國家測繪總局測繪科學研究所和武漢測繪學院相繼撤銷。地圖出版社劃歸北京市出版辦公室領導。1972年春在湖北省委召開的高級知識分子座談會上,原武測院長夏堅白呼籲恢復武測,恢復國家測繪總局和測繪研究機構,並寫信呈周恩來總理,建議「恢復武漢測繪學院、測繪科學研究所、國家測繪總局」。1973年3月6日,周恩來總理代表中共中央決定重建國家測繪總局。1973年5月23日,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發布《關於調整測繪部門體制的通知》(國發[1973]62號),在保留總參測繪局的同時,重建國家測繪總局,李人林兼任籌建小組組長,隸屬國務院建制,歸國家建委領導[5];重建測繪科學研究所;重建武漢測繪學院,實行湖北省和國家測繪總局雙重領導,其重建工作由湖北省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測繪局、處。1973年8月,湖北省革命委員會決定成立武漢測繪學院重建領導小組,組長方俊夫,副組長紀增覺,擬設置工程測量、航空攝影測量、大地測量、地圖製圖、測量儀器製造、無線電技術、計算技術7個專業,1974年先在部分專業招生。1973年12月國家測繪總局測繪科學研究所重新組建。1974年9月16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成立中共武測臨時委員會,方俊夫為黨委書記,紀增覺張益堂為副書記。1974年10月初,招收首批工農兵學院329人,停止招生8年之久的武測終於恢復;1974-1976年共招收三屆工農兵學員941人。

1975年3月至5月,總參測繪局和國家測繪總局組成49人的測量分隊,在國家登山隊配合下,在珠穆朗瑪峰頂樹立覘標,綜合採用三角、導線、水準、天文、重力等測量方法和航空像片調繪,對珠峰高程進行了一次精確測量,創造了世界重力測量最高點記錄,經計算得出珠峰雪面以下岩石高程為8848.13米,1975年6月,公布此次測定的新數據,作為今後中國統一採用的標準數據。

1976年1月地圖出版社重新劃歸國家測繪總局領導。1976年唐山大地震發生後,國家測繪總局組織七個省、直轄市測繪單位進行京、津、唐、張地區水準測量會戰,兩個月完成震區5000多公里精密水準複測。1977年3月中國測繪學會加入國際大地測量與地球物理聯合會(IUGG)及其所屬國際大地測量協會(IAG)。當時國家測繪總局分管中國的地名工作,1977年8月楊磊光率中國地名代表團出席第三屆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會議通過用漢語拼音拼寫中國地名作為國際標準。1977年9月國家測繪總局在北京召開全國測繪工作會議,王震谷牧余秋里副總理到會,谷牧發表講話,與會代表受到中國共產黨和國家領導人葉劍英、鄧小平、李先念等的接見。1978年,總局機關216個編制,包括中國地名委員會辦公室(8個編制)和中國測繪學會兩個代管機構。1978年12月在陝西省涇陽縣永樂鎮建立國家大地原點。1979年5月王大鈞正式出任國家測繪總局局長。1980年完成全國天文大地網整體平差,這一項目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並建立起1980西安坐標系,在1982年正式取代了1954年北京坐標系[6]1980年7月李廷贊中國測繪學會代表團出席國際攝影測量與遙感學會(ISPRS)第十四屆大會,會上中國測繪學會被接納為該學會會員。1981年8月劉良率中國測繪學會代表團出席國際測量工作者聯合會(FIG)第十六屆大會,會上中國測繪學會被接納為該會會員。

1982年4月中央國家機關進行機構改革,李曦沐任國家測繪總局局長。1982年5月全國人大第五屆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國家測繪總局並歸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領導。1982年9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通知,國家測繪總局改稱國家測繪局,原有職責和工作任務不變[7]。1983年3月喻滄任國家測繪局副局長,主持局務工作。1983年7月,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中國地名委員會等單位《關於加速進行中國沿海島礁地名普查及地名標準化工作的報告》,此項工作於1985年完成。1984年1月國務院頒布《測量標誌保護條例》。1986年1月全國測繪資料中心與國家遙感中心資料部合併,成立全國測繪資料信息中心。1986年10月國家測繪局召開慶祝建局三十周年暨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代表會議,中國共產黨和國家領導人李先念、萬里、薄一波、韓光、許德珩谷牧以及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歷任部長為建局三十周年題詞祝賀,方毅、韓光、谷牧到會講話。1988年8月國務院根據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機構改革方案,1988年8月13日《國務院關於國務院機構設置的通知》中明確:國家測繪局是司局級的部委歸口管理的國家局,由建設部歸口管理

根據國家測繪局、外交部《關於更改公開地圖上我國國界線畫法依據的通知》(國測發[1990]204號)精神,自1991年元旦起,凡編制出版公開地圖,中國國界線一律按照中國地圖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1:400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形圖》繪製。凡編制出版繪有中國國界線的地圖集(冊)和相當於或大於16開版面的地圖,需在地圖集(冊)的版權頁或地圖的適當位置,註明國界畫法依據:本圖上中國國界線系按照中國地圖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1:400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形圖》繪製。

1992年6月新聞出版署中央編制委員會批准創辦《中國測繪報》。6月25日《中國測繪報》社成立。1993年1月日《中國測繪報》創刊,啟功題寫報名。

1993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測繪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家測繪局由原建設部歸口管理的國家局改由建設部管理的國家局;並經批准,由正局級提高為副部級。」中共中央組織部發文同意成立中共國家測繪局黨組

1997年8月中國地圖出版社測繪出版社合併為一個出版社實體,沿用中國地圖出版社名稱。

2008年7月,正式啟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CGCS 2000)。

2011年5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國辦發〔2011〕24號」通知,國務院批准國家測繪局更名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不變[8]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自然資源部。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職責,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整合,組建自然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9][10][11]

職責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國土資源部管理的主管全國測繪事業的行政機構。主要職責是:

  1. 起草測繪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擬定測繪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國基礎測繪規劃,擬訂測繪行業管理政策、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
  2. 負責基礎測繪、國界線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國性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
  3. 擬訂地籍測繪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確認地籍測繪成果。
  4. 承擔規範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測繪資質資格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地理信息獲取與應用等測繪活動,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審批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外國組織、個人來華測繪。組織查處全國性或重大測繪違法案件。
  5. 承擔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審核並根據授權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6. 負責管理國家基礎測繪成果,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全國測量標誌的保護,擬訂測繪成果匯交制度並監督實施。
  7. 承擔地圖管理的責任。監督管理地圖市場,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管理並核准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與有關部門共同擬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的國界線標準樣圖。
  8. 負責測繪科技創新相關工作,指導測繪基礎研究、重大測繪科技攻關以及科技推廣和成果轉化,開展測繪對外合作與交流。
  9. 承辦國務院及國土資源部交辦的其他事項[12]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規劃財務司
  • 國土測繪司
  • 法規與行業管理司
  • 地理信息與地圖司(測繪成果管理司)
  •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 人事司
  • 直屬機關黨委(直屬機關紀委)
  • 離退休幹部處
直屬單位
  • 陝西測繪地理信息局
  • 黑龍江測繪地理信息局
  • 四川測繪地理信息局
  • 海南測繪地理信息局
  • 中國地圖出版集團
  • 測繪出版社
  • 中華地圖學社(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上海地圖制印管理處)
  • 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
  • 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衛星測繪應用中心
  • 中國測繪宣傳中心(中國測繪報社)
  •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地圖技術審查中心
  •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測繪發展研究中心
  •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 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
  •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重慶測繪院
  •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機關服務中心
  •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北戴河休養院
  •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三亞測繪技術開發服務中心[13]
主管社會團體

歷任領導

參見

參考文獻

  1. ^ 《歡呼國家測繪總局的成立》(社論),《測繪通報》1956年02期
  2. ^ 国家测绘总局的组建经过. 湖南省測繪科技研究所. 2010-06-15 [2019-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24). 
  3. ^ 《周恩來手跡選》,文物出版社,1988年1月版
  4. ^ 《中國測繪史》第3卷,測繪出版社,2002年版
  5. ^ 国家测绘局第一大地测量队历史沿革. 新華網. 2009-08-03 [2019-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29). 
  6. ^ 董鴻聞:「一段難忘的歷史」,《中國測繪》,2009年第5期,第42-45頁。
  7. ^ 1982年. 國家測繪局. 2008-12-01 [2019-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01. 
  8.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测绘局更名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通知.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011-05-25 [2011-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5-29). 
  9. ^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國人大網. 2018-03-13 [2018-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09). 
  10.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2018-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11.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2018-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12. ^ 部门职责.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016-11-30 [2018-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5). 
  13. ^ 国家局直属单位.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018-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5). 
  14. ^ 测绘地理信息社团组织.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018-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5).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