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杰 (穆斯林社會活動家)
中國伊斯蘭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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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杰(1917年—1987年10月15日),原名玉珍,又名恩科,經名穆罕默德·阿里,男,回族,河北滄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穆斯林社會活動家、回族教育工作者,中國伊斯蘭教協會主任、顧問[1][2]。
生平
1917年,張杰生於河北滄縣一個農民家庭。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在就讀的滄縣一區第二完全小學與師生們從事抗日救亡活動。1933年,任該校支幹會幹事暨反帝大同盟小組長。1935年小學畢業後,進入滄縣清真北大寺擔任「海里凡」,學習伊斯蘭教經典,並自學中學課程,還參加革命活動。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赴延安從事伊斯蘭教工作及抗日救亡活動。1938年春,到甘肅省榆中縣擔任朱家溝回民小學校長,向回漢群眾宣傳中國共產黨的抗日主張,發展抗日組織。不久,與當地穆斯林共同組成縣回民教育促進會,並任主任委員。1941年春,到徽縣工作,為隴南地區培養出一批回族、漢族幹部[1]。
因工作成績突出,1941年底奉調回延安,先在民族學院擔任班主任,參加整風運動之後任陝甘寧邊區回民救國協會代主任。1945年7月11日,任延安清真寺副教長。早在1940年,西北工作委員會擬定的《關於回回民族的提綱》經毛澤東批示「中央書記處原則通過」。該《提綱》提出了對伊斯蘭教要「尊重、保護」的政策。同年9月,延安清真寺在城北文化溝桃花嶺完工並投入使用,該寺大門是用一座明代石牌坊改建而成,毛澤東親自為該寺題寫的「清真寺」三字刻在石牌坊正面。清真寺落成後,成為延安回族穆斯林禮拜和集會場所,舉行過陝甘寧邊區回民第一次代表大會及馬本齋的追悼會[1]。
1945年日本投降後,張杰以晉察冀邊區回民聯合會委員的身份接管了張家口私立回民中學,後來該校和其他學校在1946年9月遷到平山老根據地,經改建成立晉察冀邊區聯合中學(簡稱「聯中」),他曾任教導主任。1947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攻克石家莊後,「聯中」遷至石家莊與晉察冀豫行知中學合併成華北育才中學,張杰任校長辦公室主任。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後,育才中學與北京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合併,他任師大附中副校長。1950年春,代表教育工會參加中國工會代表團,出席了在北京舉行的亞澳工會會議[1]。
不久,張杰調任西北軍政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民族處處長,參與處理平涼事件的善後工作,促進民族團結。此後又參與調解甘青交界地區藏族部落草山糾紛,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並將該草山稱作「團結山」。他還參加了臨夏民族地區的土地改革運動,執行「慎重穩進」方針,動員流散的穆斯林群眾回鄉開展生產,並妥善處理了宗教上層人士的土地財產問題[1]。
1952年,張杰返回北京,與中國伊斯蘭教界知名人士發起籌建中國伊斯蘭教協會。自此開始負責全國伊斯蘭教工作。1952年7月27日選舉產生40人組成的中國伊協籌備委員會,張杰任副秘書長。1953年5月11日,中國伊協在北京成立,張杰成為中國伊協第一任秘書長。他主持召開過四次全國伊斯蘭教代表會議,協助各地方成立省、自治區、直轄市伊協組織,並多次到地方視察民族宗教工作,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協助政府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政策。當時在「左」的思想下,出現了不少違反民族宗教政策的做法,張杰對此很不贊同,即便在「文革」中被打成「走資派」、「黑店大老闆」,也未改變他的觀點[1]。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張杰擁護中國共產黨「實事求是」的方針政策,為恢復和落實中國共產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又做出了貢獻。自1950年代起,張杰先後擔任了中國伊協三屆秘書長(任職時間因受「文革」影響而達27年)、兩屆副主任(兼秘書長)、一屆主任(1987年後中國伊協主任改稱會長),先後主持中國伊協工作34年,此後擔任顧問。他連續當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四、五、六屆代表,並當選為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委員。第六屆全國人大期間,已患重病的張杰仍每年到穆斯林聚居地區視察工作,了解民情[1]。
1987年10月15日,張杰在北京友誼醫院歸真,享年70歲。10月17日,遺體告別儀式在中國伊協禮堂舉行,中央領導習仲勛、田紀雲、陳丕顯、劉瀾濤、王任重、阿沛·阿旺晉美、楊靜仁、包爾漢以及張杰生前友好300多人參加了遺體告別儀式。遺體告別儀式結束後,千餘名穆斯林為張杰舉行了殯禮「站者那則」。殯禮結束後,遺體安葬在西北旺回民公墓[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