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中華民國義務役新兵在成功嶺由志願役士官訓練

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是指兼用志願役義務役的軍事服役制度,在各國的實行有略微差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例,現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保留了政府徵兵的權力,但由於中國大陸人口眾多,每年報名參軍的人數遠超軍隊所需,且現時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服役人數已達軍隊需要,因此目前的徵兵制度以募兵制為主,只有少數役男能夠通過徵兵制申請進入軍隊,其餘絕大多數都會被退回。因此目前中國大陸的兵役制度並無實質上的徵兵制,或者稱為「弱徵兵制」,不過保留了戰時徵兵的可能。
  • 中華民國人民除了要依法服義務兵役外,在義務服役期完結後,還可依個人志願,通過考核,繼續在軍方服務,成為職業軍人。此外,一些不在強制性徵兵範圍的人民,也可依照個人意願,投考軍職。2016年12月,中華民國國防部長馮世寬立法院表示2017年入伍役男將是最後一批義務役士兵;2018年將如期實施全募兵制。義務役改成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但鑑於受中國大陸軍事壓力大增,2022年底公告民國94年(公元2005年)以後出生的役齡男子恢復1年義務役,並於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1]

實施國家

參見

參考文獻

  1. ^ 三立新聞網. 兵役確定延長!邱國正證實「年底前公告」民眾贊同:國家需要. [2022-1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