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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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政府機構
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
標誌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90年11月28日 (1990-11-28)
前身機構新加坡信息及藝術部
機構類型信息部[*]通信部[*]新加坡部門[*]
機構駐地 新加坡郵區179369禧街140號舊禧街警察局英語Old Hill Street Police Station#01-01A
僱員數364 [1]
年度預算額706,810,000美元(2014年)[2]
隸屬部長部長:楊莉明
高級政務部長:陳杰豪
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
上級部門新加坡政府
下設機構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
媒體發展管理局
國家圖書館管理局
網站www.mci.gov.sg
影像資料

座標1°17′26.61″N 103°50′53.31″E / 1.2907250°N 103.8481417°E / 1.2907250; 103.8481417 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馬來語Kementerian Perhubungan dan Penerangan;英語: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縮寫為MCI,是新加坡政府的一個下轄部門。它主要負責信息及通信技術、媒體和設計、公共圖書館以及政府信息溝通與公共政策。

沿革

1959年6月5日,新加坡自治,政府任命拉惹勒南為文化部長,新加坡文化部(英語:Ministry of Culture)誕生。1980年2月1日,文化部廣播署(即新加坡廣播電視台)成為法定機構,即新加坡廣播局

1985年,新加坡文化部解散,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英語: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MCI))建立。新加坡文化部的藝術部門被吸收進新加坡社會發展、青年及體育部

1990年11月28日,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的信息機構和新加坡社會發展、青年及體育部的文化機構合併成新加坡信息及藝術部(英語: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the Arts (MITA))。

1991年9月1日,新加坡藝術節基金會秘書處、新加坡文化基金會、新加坡信息及藝術部和國家劇院信託公司合併組成新加坡國家藝術理事會

1994年10月1日,新加坡廣播局改組為新加坡國際傳媒機構(下轄新加坡廣播電台機構及新加坡電視機構兩所公司),為一所在新加坡信息及藝術部掌管下的法定公司,用以提高新加坡的廣播電視產業(及後再於1999年改名為新加坡傳媒機構,再於2001年改組為新傳媒私人有限公司)。

2001年11月23日,新加坡通訊及新聞官能變成新加坡信息及藝術部掌控的機構。新加坡資訊通信發展管理局成為新加坡信息及藝術部的一個下轄部門。

2003年1月1日,新加坡廣播電視局、新加坡電影委員會、電影和出版部門(以前是新加坡信息及藝術部下轄部門)合併組建成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2004年8月13日,英文縮寫由MITA改為MICA。

2012年11月1日,新加坡信息及藝術部更名為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

法定機構

參考文獻

  1. ^ Head Q: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and the Arts (PDF). Budget 2010: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Estimates. Ministry of Finance. February 2010 [2010-09-1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1-07-16). 
  2. ^ singaporebudget (PDF). [2015-05-0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5-04-02).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