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 (三國)
李仁官至侍中。西晉滅吳後,晉朝侍中庾峻等人問李仁:「聽說吳主孫皓扒人臉皮,砍人腿腳,有這事情嗎?」李仁說:「把這話告訴您的人是弄錯了。君子討厭身居下位的人,天下的惡事都歸咎到他一個人。這件事,如果真有,也不足為怪。當年唐堯、虞舜五刑,夏商周三代七辟,肉刑的制度,沒有人認為酷虐。孫皓為一國之主,秉殺生之權,罪犯犯法,加以懲罰,為什麼多加怪罪!被堯誅殺的人不能沒有怨狠,被桀賞賜的人不能沒有對桀的景仰,這是人情。」庾峻又問:「聽說孫皓討厭人橫睛逆視,將這些人挖眼睛,有這事情嗎?」李仁說:「也沒有此事,傳說的人錯了。臣子「橫睛逆視」君主,本來就是犯罪,要受到懲罰。」李仁的回答合理,庾峻等人都認為他說得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