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良
李先良(1904年—1993年),江蘇吳縣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
生平
李先良早年入江蘇省立第一師範學校,後畢業於中央政治學校。1929年,他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幹事。1933年,他來到青島,任中國國民黨青島市黨部幹事、委員、常務委員等職。[1]
抗日戰爭期間,1938年他出任中國國民黨山東省黨部執行委員會委員。1939年任山東省魯東聯軍總指揮兼魯東行署主任、山東省政府委員。1941年6月,他任青島市政府秘書長。1942年10月任青島市政府代理市長兼青島保安總隊總隊長。[1]
1945年,他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候補執行委員。1945年,出任青島市市長[1],在任市長期間,1945年11月2日,《青島公報》頭版公布《甄審令》稱:「凡淪陷區敵偽所設中等學校教職員、學生須一律甄審,未經甄審合格之學生與教師,一律不承認其學籍、教齡,不能繼續求學和報考大學,不能繼續任教。」此令激起了青島市中學教師和學生的反甄審運動,女教師費筱芝被殺更激起了公憤。其間,李先良曾出面接見遊行群眾,試圖平息事態。[2];民國36年依法兼任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院立法委員青島市選舉事務所主席委員,負責青島市的行憲選舉工作。
中國人民解放軍占領青島前夕,他赴台灣。在台灣,他任教於東吳大學。後來他移居加拿大多倫多。[1]
1993年在加拿大去世。[3]
著作
- 魯青抗戰紀實
- 抗戰回憶錄
- 都市計劃學
- 都市與區域計畫學
- 市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