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用逵
梁用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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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萍鄉縣知縣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順德縣 |
字號 | 號徐廳 |
親屬 | (子)嘉靖二十八年舉人梁符中 (孫)萬曆十三年舉人梁兆電 (曾孫)歲貢梁觀 (玄孫)崇禎九年舉人梁朝鑑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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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用逵(15世紀—16世紀),號徐廳,廣東廣州府順德縣上寮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梁用逵是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授鬱林州學正,理學為時人所重,任江西鄉試同考官,陞萍鄉知縣,萍鄉接壤分宜,權相嚴嵩田產多在萍鄉,恃權積欠賦稅,前任知縣也無可奈何,他遇上嚴嵩族人抗稅者動輒鞭笞沒有寬貸,嚴嵩得知後命令上級陷害他,然而其上級一向佩服他剛正,暗中讓他辭官回鄉,嚴嵩家人在路途中計畫對他不利,袁州知府聽聞後用車掩護他才獲免。萍鄉多虎患,他在當地捐修城郭、安輯居民,猛虎因此絕跡[1]。
引用
參考文獻
- 咸豐《順德縣志》·卷二十四·列傳四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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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程文 |
明朝萍鄉縣知縣 1552年-1556年 |
繼任: 楊自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