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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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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承(1893年—1986年7月11日),女,原名劉桃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改名為歐陽陶承,湖南長沙人。中共黨員,烈士歐陽立安的母親,著有《我的一家》(1956年)一書,該書曾被改編為電影《革命家庭》(1960年)。

生平

光緒十九年(1893年)農曆三月出生於長沙縣新康都之靖港。幼孤家貧,由舅父寄養鄰居(乾娘)家。13歲湖南湘繡館習湘繡,1911年18歲時因沖喜嫁給病中的歐陽梅生,住長沙三興街。1914年生長子歐陽立安(1914-1931)。以後又生次子應堅、女兒本紋,幼子稚鶴(1924-1940)。

1926年丈夫歐陽梅生參加中國共產黨,任湖南省總工會秘書長。1927年「馬日事變」後,全家轉移武漢,與張浩龍大道組成中共漢陽縣委,陶承負責掩護工作。1928年2月,梅生病逝,陶承帶子女去滬,因接頭地點被破壞,兒子立安女兒應堅進工廠做童工養家。不久立安通過工會找到黨組織。從1929年6月起,陶承先後在上海工聯、共青團中央秘書處和中央國際事物團以「住家」婦女身份掩護革命,並改名陶承。1931年2月7日,長子立安在上海龍華被殺害。11月被調至中共中央國際事務團去掩護機關,該機關設在公共租界麥特赫司脫路(今泰興路)張家花園一幢三層洋房內,陶承的對外身份是商務印書館林股東的太太。1932年初,因交通員被捕叛變,機關遭破壞,陶承與黨失去聯繫。

抗日戰爭爆發,母子三人隨難民群輾轉抵漢口,找到八路軍漢口辦事處,將兒女稚鶴送到延安,陶承隻身奔赴重慶,在重慶八路軍辦事處從事機要工作,後調第五保育院。1943年夏,去延安,獲知兒子稚鶴已與1940年犧牲。194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建國後,先後在政務院內務部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機關工作。1956年寫成《我的一家》一書(何家棟、趙潔執筆,工人出版社出版),深受青年喜愛,發行600多萬冊。後改編為電影《革命家庭》。1968年3月「文化大革命」期間,被關入獄,1973年7月出獄,1975年9月經鄧穎超周恩來過問,被恢復黨籍。1986年7月11日,在長沙病逝。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