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祥
汪金祥(1907年3月16日—1983年1月16日),江西弋陽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出身貧農。只上過一年私塾。1928年參加革命,參加了方志敏領導的弋陽暴動。1928年11月入黨。任弋陽縣政府主席團成員、弋陽縣蘇維埃政府土地部部長、軍事部部長,縣蘇維埃政府主席,中共贛東北省委執行委員、贛東北省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肅反委員會主席,1931年,擔任中共贛東北省委執行委員,1932年任贛東北省蘇維埃政府第一副主席兼省政治保衛局局長[1]。後任閩浙贛省委組織部長。1933年10月,受方志敏委託,王金祥作為中華蘇維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閩浙贛省代表團副團長,率代表團赴瑞金參加大會。在會上,當選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由於中央蘇區連接閩浙贛根據地的交通被敵封鎖隔斷,汪金祥留在中央蘇區,任福建省政府副主席兼省政治保衛局局長、1934年8月接替錢壯飛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政治保衛局偵察部部長、中央紅軍長征後任蘇區中央分局委員兼政治保衛局局長留守蘇區堅持游擊戰爭,1935年2月就在中央蘇區即將被敵人攻破之際,留守蘇區的部隊分九路突圍,開展游擊戰爭。汪金祥率其中一路突圍到贛南,在尋烏、蕉嶺縣、平遠一帶山區堅持游擊鬥爭將近一年,到1936年初,由於下山叛變、離隊脫離革命、受傷、患病、犧牲,以及失去聯繫,最後這支部隊只剩下他一個人,輾轉廣東各地,從海路到上海,再經蕪申運河到了蕪湖一邊尋找黨組織,一邊準備伺機返回贛東北。[2]
1937年抗戰爆發,汪金祥通過八路軍駐南京辦事處找到組織後1937年11月中旬赴延安。入中共中央黨校第13班學習,後到中共中央特別工作委員會第1期培訓班學習。1938年培訓班結束後,任延安西北旅社(中共中央第三招待所)經理。1939年冬天調任中央社會部二部副主任,1940年5月接任二部主任。後改任中央社會部辦公處主任。1943年任中央社會部二室主任。中共七大代表。中共七大閉幕後,和邵式平、葉長庚等約180名幹部組成南下幹部隊,從延安出發奔赴新四軍蘇浙軍區,預定計劃是打回皖浙贛開闢根據地。途徑太行區桐峪鎮休整時,八路軍野政保衛部長楊奇清轉達中央指示:「星夜兼程、一個不留、限二十天趕到山海關。」幹部隊從九門口出關,在前所站乘火車趕到瀋陽西郊馬三家子。11月7日入城到和平區三經路的東北局報道,被分配任東北局社會部第一部長兼瀋陽市委鋤奸委員會主任,帶一批幹部到瀋陽市公安總局坐鎮。東北局社會部第二部長鄒大鵬籌建社會部機關,積極開展東北全境對敵鬥爭。111月下旬社會部機關組建完成。1945年11月兼任中共遼寧省工委委員,在本溪粉碎了在本溪的日本反動分子組織的「血櫻團」暴亂陰謀。[3]
1946年兼任東北民主聯軍政治部保衛部部長。1946年4-5月兼任長春市公安總局局長。1946年9月在哈爾濱成立了東北公安總處任處長,起草了《東北各級公安機關組織暫行條例》。1949年1月東北公安總處改稱東北公安部任部長。
1949年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委員。1950年任東北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長、東北人民政府委員兼東北人民檢察署署長。1951年兼任東北軍區公安部隊司令員兼政委、東北行政委員會副主席兼東北政法委員會主任。
1954年撤銷各大區,調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副部長,分管經濟保衛、交通保衛(鐵道部公安局、交通部公安局、民航局公安局)和人民防空等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間受迫害。1976年重任公安部副部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