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王陽 (1957年)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王陽(1957年2月),男,漢族陝西合陽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遼寧地區代表[1]

生平

早年為遼寧省大窪縣榆樹農場知青、鞍山市玻璃廠工人。後入遼寧大學哲學系學習。畢業後曾短暫任教於鞍山市幹部進修學院。1984年進入中共鞍山市委辦公廳,歷任綜合處幹事、秘書。1988年,任鞍山市政府信息辦公室主任。1990年,任鞍山市冶金工業局黨委副書記。1993年,任鞍山市政府政研室主任,鞍山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1994年,任鞍山市舊堡區委書記。1996年,任鞍山市千山區委書記。1999年,任鞍山市委常委、秘書長。2003年4月,任鞍山市委副書記。2004年8月,任中共遼寧省委副秘書長。2007年2月,任中共遼寧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省委政研室主任,併兼任遼寧省委副秘書長。2008年2月,任撫順市副市長、代理市長。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2]。2009年1月,正式當選為撫順市市長。2010年8月,調任鞍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2011年1月正式當選為鞍山市市長。2012年1月,轉任中共阜新市委書記[3]。2013年1月30日當選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6年3月16日,中紀委網站宣布,王陽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4]。據媒體報道,王陽女兒王聖淇24歲時即被提拔為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國際教育學院副院長(副處級)。該大學是廳級單位,一般人需工作9年才能達到該級別,當事人從工作到被提升不足3年[5]。6月2日,王陽被中紀委雙開,移送司法機關[6]

2017年5月31日,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王陽犯受賄罪、破壞選舉罪,涉案金額達人民幣6291萬餘元,犯罪情節嚴重,但鑑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因此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6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0萬元,其受賄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7]

參考文獻

  1. ^ 新華網.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華網.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0).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王阳.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失效連結]
  3. ^ 王阳同志任阜新市委书记.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2-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2-06). 
  4. ^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接受组织调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6-03-16 [2016-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0). 
  5. ^ 辽宁"老虎"王阳女儿平步青云 毕业3年升副处. 網易. [2016-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0). 
  6. ^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阳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6年6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6月2日). 
  7. ^ 辽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被判刑16年6个月. 騰訊網. 2017-06-01 [2017-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3)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潘利國
中國共產黨阜新市委員會書記
2012年1月-2013年2月
繼任:
張鐵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谷春立
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0年8月—2012年1月
繼任:
王世偉
前任:
劉 強
撫順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8年2月-2010年8月
繼任:
王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