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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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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國
現存最古老的抄本
現存最古老的《理想國》抄本的封面(作於9世紀),藏於巴黎國家檔案館
原名Πολιτεία
作者柏拉圖
語言古希臘語
主題政治哲學
故事背景地點古雅典 編輯維基數據
發行資訊
出版時間約公元前380年
出版地點古希臘

理想國》(古希臘語Πολιτεία;拉丁語:Res Publica[1])又譯作《國家篇》、《共和國》、《王制》,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大約西元前390年所寫成的作品,主要談及了正義秩序和正義的人及城邦所扮演的角色。[2]它以蘇格拉底為主角,採用對話體的形式,共分10卷,其篇幅之長僅次於《法律篇》。《理想國》是柏拉圖最著名的著作,也是人類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哲學和政治理論著作之一。[3][4]《理想國》譯本極多,英譯本中最有名者為班傑明·喬維特英語Benjamin Jowett1871年之譯本,1968年艾倫·布魯姆的譯本也被學界公認。而某些版本(如郭斌和、張竹明的2009年譯本)在正文旁插入了史蒂芬奴斯頁碼,以作為不同譯本或學者引述時的公器[5]

主要內容

書中主要是在探討政治哲學,對後來的學者有巨大的影響,成為政治學領域的基本經典。本篇對話錄關心到底什麼是「世事的道理」,並且探討的領域包括了經濟學政治社會學政治哲學倫理學正義知識。上述領域都是從研究正義之性質的角度作思考——這就是對話的中心問題:什麼是正義?在對話中,柏拉圖借蘇格拉底之口討論了正義的涵義以及正義的人是否比非正義的人生活的更快樂。[6]

從這個基點出發,柏拉圖(通過蘇格拉底)考慮了現有政治制度的本質、並構造一個理想城市的模型。這個城市的司法理論是完美的。柏拉圖的理想政體模式是依靠德性,建立在知識真理之上的貴族政體。如果理想的貴族政體發生蛻變,榮譽取代了知識和德性,則形成勛閥政體;勛閥政體的榮譽被財富取代,則形成寡頭政體;寡頭政體蛻變形成民主政體,再蛻變則形成僭主政體[7]

在《政治家篇》和《法律篇》中,柏拉圖對理想政體和現實政體根據統治者數量進行了區分,分為君主政體僭主政體貴族政體寡頭政體民主政體共和政體。此理論被亞里斯多德進一步完善,一直為政治家們所採用。

此外,柏拉圖在《法律篇》還提出了「混合政體」。他認為這是最好最穩定的政體,綜合了君主政體貴族政體智慧德性(德行)以及穩定和平秩序還有平民政體民主政體共和政體平等(又叫做公正,也就是公平)和自由。這個理論被認為是近代分權式政府的理論先驅。

第一卷

波萊瑪爾科英語Polemarchus格勞康英語Glaucon拜訪比雷埃夫斯時遇到了蘇格拉底,波萊瑪爾科讓蘇格拉底和他一起去參加一個慶典。在慶典上,蘇格拉底分別問波萊瑪爾科、凱帕洛和塞拉西馬柯他們心中對於正義的定義。凱帕洛將正義定義為「歸還自己欠下的東西」;波萊瑪爾科認為正義是「幫助朋友和打擊敵人的藝術」;塞拉西馬柯宣稱「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蘇格拉底否定了他們的觀點,並說,成為正義的人是有利的,而行不義之事是對人有害的。

第二卷

蘇格拉底認為他已經回答了拉希馬庫斯的問題,並完成了對正義的討論。 蘇格拉底和格勞孔繼續他們對正義的討論,蘇格拉底提出了洞穴的寓言來說明他的觀點,即真正的知識不存在於物質世界,而是存在於思想領域。

第三卷

蘇格拉底和隨同阿黛依曼特、格勞孔總結了他們討論的教育,蘇格拉底將教育方式分成兩類。第一種方式,他們建議用這四種美德教育護衛者:智慧、勇氣、正義和節制。第二種方式,他們建議體育教育,經過身體上的訓練,他們不需要經常在意醫療,身體訓練可以幫助他們免於疾病和虛弱。蘇格拉底主張男女應受到同樣的教育,妻兒共享,禁止擁有私人財產。

第四卷

蘇格拉底和他的同伴們繼續他們關於守護者的討論,並討論討論了正義的本質,並認為正義總比不正義好。他還討論了「高貴的謊言」的概念,這是國家統治者為了維持社會秩序而應該告訴公民的謊言。蘇格拉底認為理想的社會應該由同時擁有知識和美德的哲學家國王來統治。

第五卷

蘇格拉底和他的同伴們更詳細地討論了正義的本質和理想社會的結構。他們探索勞動分工的理念,並認為每個人都應該專注於他們最適合的領域。

第六卷

蘇格拉底和他的同伴們繼續討論理想社會,蘇格拉底開始描述理想的統治者。他認為理想的統治者必須是英明、勇敢和無私的,他必須始終以國家的最大利益為重。

第七卷

蘇格拉底提出了太陽的寓言和線條的寓言來說明他的觀點,即真正的知識存在於思想領域,而不是物理世界。

第八卷

蘇格拉底和他的同伴們更詳細地討論了正義的本質,探討了正義是靈魂不同部分之間的和諧這一觀點。

第九卷

蘇格拉底和他的同伴們討論了快樂和痛苦的本質,以及它們在追求美好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

第十卷

蘇格拉底總結了他對理想狀態的討論,並認為實現理想狀態的最佳方式是通過哲學教育。他認為只有真正的智者才能理解正義的本質和理想狀態,只有通過這樣的教育才能達到理想狀態。

涉及主題

正義

正義是什麼

在一開始,蘇格拉底周圍的幾個人先後發表了對正義的看法,而蘇格拉底則對這幾個對正義的定義進行了驗證,並一一給予辯駁。首先凱帕洛提出正義在於誠實地說真話,但蘇格拉底認為,當一個人神志不清不能理性思考的時候,向他說真話並不是正義的行為。此時提出觀點的凱帕洛由於需要參加祭獻而退出了討論,便將話題轉交給了波策馬科爾。

接著波策馬科爾引用西蒙尼代的「正義在於凡所負於人的,還之於人」,提出了正義在於有益於朋友而有害於敵人的觀點,但蘇格拉底反駁這樣的話正義只會在某些情況下發生,且人們可能會將好人當作敵人,壞人當作朋友。接著波策馬科爾接著對之前的觀點進行了修正,認為正義在於有益於行善的人而傷害行惡的人,但蘇格拉底以馬來做比喻,認為行惡之人可能會因為傷害而變得更壞,而且進行傷害不是一個正義的人所起的作用,因此也不能稱之為正義。

在此時特拉需馬科插了進來,義正言辭地指責蘇格拉底只問不答的做法,並提出正義的本質其實是是屬於最強者的利益,也就是屬於現有政權的利益,人們的正義其實是對來自統治者命令的服從。蘇格拉底反駁他說統治者可能會頒布不利於自己的利益的命令,因此對其服從不算是正義。而特拉需馬科辯解道,一個真正熟知治理技藝的統治者是不會頒布不利於自己的利益的命令的。蘇格拉底卻以醫生的技藝作為類比,指出治理的技藝關心的應當是被統治者的利益而非統治者的利益。特拉需馬科則不耐煩地強調,強者只關心謀求自己的利益,而不會真實地關心他人的好處。此時蘇格拉底提出了另一種假說,即優秀的統治者進行統治並不是因為金錢或榮譽,而是因為他們如果不統治的話,就會被比自己更差的人所統治。而關於正義是什麼的討論在這裡便暫時告一段落了。

不正義與正義的性質

特拉需馬科作為蘇格拉底的反對者,還提出了另一個與蘇格拉底相反的觀點,即正義的人無知愚蠢,不正義的人聰明有主意,極致的不正義比極致的正義更加有利。對此,蘇格拉底先對正義與不正義的人的特徵進行了修正,認為正義的人由於不會想著勝過自己的同類,因此是有知識的好人,而不正義的人之間由於存在著競爭,因此是不具備知識的低劣的人。

接著討論正義與不正義孰好孰壞的問題。蘇格拉底認為,正義帶來同心與一致的力量,而不正義帶來的是仇恨與競爭的力量,因此正義的城邦能夠良好和諧地運作,而不正義的城邦卻容易分散。延伸到事物上,便是每一個東西都有其作用或功能,而完成這個作用或功能的便是品德,這個品德便是正義,擁有這個品德的事物被稱為好的東西。而在人身上,如果人的靈魂能夠履行其職責,即管理的品德,人便擁有了靈魂的正義,因此生活的更好、更幸福。在這裡,特拉需馬科顯然是不願意再與蘇格拉底進行更加深入的探討,僅僅是敷衍了事。而蘇格拉底的追隨者格勞康不滿足於淺嘗輒止的論述,而是想激發更為深入的討論,於是便接替特拉需馬科與蘇格拉底展開關於正義的來源的新的探討。

正義的來源

格勞康從契約的角度與蘇格拉底展開了關於正義的來源新的對話。他認為,正義的定義對每個人來說是十分主觀的,由於人們互相加之與被加之不正義使人受到大量的損失,因此人們通過建立契約來立法規定什麼是正義的和不正義的,對不正義者施加以懲罰,因此世俗規定的正義是介於最好與最壞之間的一種妥協的形式。其次,如果這個契約不存在,也就是如果給予正義的人與不正義的人以最充分的自由,那麼他們將會殊途同歸,走向不正義。最後,他表示沒有人是出於自願地正義,而是被迫與無奈去遵守契約,而人們讚美正義是因為正義能夠得到好處的結果而非正義本身的吸引。因此他提出假設,最完美的不正義是在行不正義的同時贏得了正義的名聲,最完美的正義是在行正義之事之後失去正義的名聲。

此時格勞康的兄弟阿黛依曼特又以宗教的角度來解釋為何當前人們會追求正義,因為在當時雅典的宗教中,正義、敬神的人將會在死後得到報償,且惠及子孫後代,而不正義的人則會被神懲罰。但是,宗教中也有許多神將好運降臨給惡人、將厄運降臨給好人的現象,並且不正義的富人還能夠通過祭祀等手段「賄賂」眾神,從而擺脫懲罰,因此人們並不完全相信正義就是好的。

對於兩兄弟對正義的起源的思考與質疑,蘇格拉底用城邦為正義的承載體來說明問題,這也是本書的中心,「理想國」的構建的開始。

城邦

城邦的起源

蘇格拉底認為,城邦的起源由於是每個人無法自足,因此需要更多的人生活在一起,互相交換與幫助,進行社會分工與貿易往來,以換取健康、食物、住所、衣物與其他東西,使得人們在和平與安寧中健康地生活。

在這裡,格勞康不滿於蘇格拉底對於清貧的城邦生活的描述,並調侃其為「豬的城邦」,認為一個真正的城邦應當擁有更加豪華的設施與食物。蘇格拉底則認為這樣的城邦是奢靡的「腫脹的城邦」。並且推論,這樣的城邦需要養活更多的人口,因此需要依靠侵略鄰國來獲取更多土地,這就勢必要發動戰爭或是受到鄰邦的侵略,因此需要城邦的護衛者擔任保衛城邦的工作。

對人的分類

雖然蘇格拉底提倡城邦中的人以兄弟相稱,但是他同樣認為,每個人的天性是不同的。他將人的天性分為幾類,並形象地以金屬質地來區分。能夠做統治者的人,是金的質地,對助手或者衛士,是銀的質地,對農人與其他手藝人,是鐵和銅的質地。而擁有這些質地的人的後代,卻不一定擁有相同的質地,因此職位的確定是要以他的質地而非家庭背景決定的。

法律

蘇格拉底在討論護衛者的教育時提到過需要對詩歌與神話進行審查,以使它們達到教育城邦居民的作用,使他們遵守禮法。在後面的對話中,蘇格拉底區分了不成文的禮法,也就是現代意義上的自然法,與成文的禮法,也就是法律。蘇格拉底反對將成文法制定得過為細緻瑣碎,認為一個管理完善的城邦中,禮法只是由培養的社會風氣所延伸的一個部分結果而已。此外,城邦的律法還應該要求建立神廟、祭獻,將神作為先祖的代表與闡釋者。

理想的城邦

在蘇格拉底看來,按照他的設想所構建出來的城邦,應當是至善至美的,其特點主要有四個,即聰明智慧、勇敢剛毅、明睿克制、公平正義。其中,智慧是對城邦各項事務的最好決斷,存在於城邦明謀善斷的少數統治者中;勇敢是無論在何種情形下對於信念的保持與維護,存在於城邦的護衛者,即士兵之中;克制是一致整頓和秩序,是對於某些快樂和欲望的節制,是較好的部分對較差的部分的統治,而克制在城邦中的體現是質地較好的金和銀統治著質地較差的鐵和銅,存在於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公平與正義,在這裡蘇格拉底終於給出了他對於正義的確切答案,是每個人從事自己天性適合的工作,而心無旁騖。而在這四個特點當中,正義是另外三者得以產生與成立的力量,它需要由統治者所主持,使得每個人既不占得他人所有,也不被他人篡奪自己所有。

軍隊/護衛者

對護衛者的要求

對城邦護衛著的要求,蘇格拉底認為,他們應當是知覺靈敏、勇敢、身體和靈魂上意氣軒昂的人,而由於要求護衛者們對自己人溫順而對敵人粗暴,因此他們也應該是愛好智慧的、明哲的人。

基於這些對護衛者的要求,蘇格拉底提出了對他們應該如何進行教育。在體魄方面,他認為需要進行體育教育,而在靈魂方面,則要有音樂教育。教育的順序則是先進行音樂教育,再進行體育教育。

教育

由於蘇格拉底提出了靈魂教育的重要性,而古希臘時代的音樂作為神話故事的承載體,起到了敘事與教育的作用,對城邦中的人的思想觀念起到重要的影響。

蘇格拉底認為應當對音樂中講述的故事進行監察和審查。蘇格拉底反對故事中對神的醜化和世俗化,如荷馬的詩篇中關於諸神的謊言、戰爭、互斗等。他認為城邦應當禁止這類故事的出現與流傳,神在人們心中應當是完美的,不應當擁有世俗的情緒與邪念,也不應當有多種相貌,神是不會進行欺罔,也不容忍世人的欺罔行為的。這樣一來,人們將會以神為楷模,具有神的品性而不撒謊。但是,蘇格拉底提出,城邦的統治者有權對被統治者使用欺妄,就像醫生有權使用藥劑一樣,也有權懲罰撒謊的被統治者。其次,克制也是年輕人所必須具備的美德,包括對情慾的克制與對金錢的克制,因此神話中的神也不應該被情慾與物慾所困。

蘇格拉底反對對事物的模擬,因為一個人的事業是其天賦所決定的,他能做好一件事,卻不能做好很多事。但如果一個人要去模擬,則需要去模擬有益於他的事物。在後文{601d-607a}中,蘇格拉底將技藝分為使用的技藝、製造的技藝與模仿的技藝,並將詩歌歸於最次的模仿的技藝一類。蘇格拉底極力反對荷馬及其讚美者,認為其悲劇中出現的激情與痛楚阻礙了人們思考事情的本質,也就是進行理性思辨。 同時,蘇格拉底認為應當減少音樂中的調式。應當去除哀鳴式的、輓歌式的調式,保留優雅的、恰到好處的調式,因此也不需要過於複雜的樂器來進行演奏。

關於靈魂與體魄的關係,蘇格拉底認為,美好的靈魂能夠使軀體保持在最好的狀態,因此體魄教育再靈魂教育之後。

對於軀體方面,蘇格拉底認為應當禁止酗酒與沉醉,護衛者們應當被訓練為不眠的、感官敏銳的、適應各種惡劣環境的體魄。

蘇格拉底反對城邦對醫生與法官的過度需求,認為法官使得一個人無法遵循內心的法律和正義,而醫生則使人惦記自己的死亡而不能專注於工作。因此他認為,應當用靈魂進行治療與管理,醫生與法官應當由年老的、經驗豐富的人所擔任。這也就意味著,對城邦中靈魂和體魄健全的局面,應當進行護理和保障,而對體魄不健全的,任由其死去,對靈魂不健全的,應當主動消滅。

護衛者的生活狀態

除了要給予護衛者靈魂與體魄上的教育,護衛者的生活狀態也應該使他們不對城邦的居民有害。因此,蘇格拉底認為,護衛者們除了必需之外,不應該有任何私有財產,他們領到的薪水不應該超出一年的開支,也無匱乏。他們應該被教導已經在靈魂中獲得充實,不需要人世間的財富。這樣一來,他們便不會因為地位而對普通人有所傷害。

阿黛依曼特反駁說,這樣一來,護衛者便除了守衛一無所有,無法成為富裕的、幸福的人。但蘇格拉底辯解道,富裕者是無力靠自己來抵禦進攻或進攻他國的,他們會花錢與武力強大的人組成聯盟,這樣一來,財富便被分配到了較為貧窮者那裡。而在後文{465e、466a}中,蘇格拉底還對這個問題的回答進行了補充,認為護衛者的獎勵是使得整個城邦得救,他們能夠獲得至上的榮耀,這是最好的報酬。

除了受到恰當的教育之外,蘇格拉底還提出,護衛者們的娶妻、生子等也應該是共有的。這樣一來,城邦就會不間斷地向前發展。但在這裡,蘇格拉底並未做出十分詳細的解釋。

靈魂

蘇格拉底認為城邦是個體的放大,因此在城邦中發現的規律,在個體的靈魂上也同樣適用。基於對理想的城邦的特點的探討,他認為,理想的靈魂,也就是一個正義的靈魂,同樣需要智慧、勇氣和節制三種美德。

蘇格拉底將靈魂分為三個部分,一個是理性思辨的部分,另一個是非理性或者是欲望的部分,第三個是產生憤激的部分或是意氣的部分。理性思辨的作用是統治,監護督導整個靈魂,體現了智慧的美德;而意氣服從於理性,起著護衛的作用,代表了勇敢的美德;克制則來源於三個部分的和諧,即理性對欲望與意氣的穩定統治。

同樣地,人的正義來源於靈魂的三個部分各司其職,做好本分的事情。當人的心靈和諧、成為自己的主人時,其外在表現就會是正義的。具體來說,是其行為能夠在理性對欲望與意氣的指導之下進行,表現出智慧、勇氣與節制。

與此相對,不正義表現在三個部分之間的衝突與內亂上,它們互相干預與介入彼此的職能,表現出來便是放蕩、懦弱與無知。

正義帶來品德,它是一種健康、美和自得,而不正義帶來惡德,是一種病患、醜惡和虛弱。蘇格拉底指出,品德的形式只有一種,即前面所言的智慧、勇氣與節制,而惡德的形式卻有四種。為了探討這些形式,蘇格拉底再次以城邦來表現,由於品德和惡德在城邦中的表現形式為政體形式,因此也就引出了著名的政體學說,理想的城邦的政體表現為君主制與貴族制。

蘇格拉底在整本書對話的最後{608c-612a},對靈魂的性質做出了補充,認為靈魂是不朽的。因為靈魂既不受到肉體的影響,也不會受到惡德的影響。而不正義的人,最終也難免遭受懲罰。當人死之後,靈魂被分為兩隊,正義的靈魂受到福報,邪惡的靈魂受到懲罰。在七天之後,便通過一個光束的選擇進行輪迴,按照自己的天性選擇下一個輪迴的命運。蘇格拉底相信如果靈魂不滅與輪迴的神話深入人們心中,那麼人們便會自願去追求正義。

女性和後代

蘇格拉底認為女性應該受到與男性同等的教育、從事相同的職業,能夠成為城邦護衛者與管理者的一份子。雖然在一開始蘇格拉底對自己說出這一觀點有許多顧慮,但是他以自然界的動物為例,證明雌性是可以與雄性一起打獵的,只是會稍微弱一些。因此女性應該也和男子一樣裸著上身在競技場上參與競技,並接受音樂與體育方面的教育。

為了更加深入地論證這一點,蘇格拉底聯繫之前確立的正義的原則,即每個人應當從事適合於自己天性的工作。而蘇格拉底強調這裡的天性之維度,並不在性別上,而在於技藝上。因此就城邦的管理來說,沒有任何業務是婦女所專有的。雖然有些職業,一般來說是由婦女所擔任,另一些一般是由男子所擔任,但是人的天性往往是分布於二者之間的,因此婦女中也同樣有能夠勝任競技職業的人,只是較弱於男子而已。

蘇格拉底提出的另一個挑戰傳統的觀點是在護衛者中,男性與女性建立共同的伴侶關係,也就是說,所有的婦女都是男子共同的妻子,所生育的孩子則是城邦共同的孩子。

為了論證這個觀點的合理性,蘇格拉底從愛欲的必然來說明。護衛者由於吃共有的食物、住在共有的空間中,其內在必然性將會引導他們到兩性交合上去。

城邦管理者為了使得城邦得到最大的利益,便要儘可能地讓最優秀地男人和最優秀地女人儘可能多地生育後代,最差地男女則儘可能少的生育。這就需要統治者使用適當的欺騙,如虛假的抓鬮,使得人們認為婚配是由機遇與命運來決定的。同時給予戰爭中表現出色的人以更多同房的權利。

蘇格拉底還為生育制定了年齡範圍,即女性二十到四十歲,男性三十到五十五歲。超出這個年齡雖然能夠自由交合,但是其後代不能誕生,而在年齡範圍內的男女,其交合與繁衍需要經由統治者的確認,不能私自進行,否則會不受神的保佑。

面對優秀的父母生下的後代,蘇格拉底的理想國中,應當由一批主管育兒的官員帶到育仔棚當中去,哺乳期的母親在早晨進入育仔棚餵養嬰兒,但不與孩子相認,而辛勞的事物則由保育員來做。

此時格勞康發出疑問,既然無法知道自己的父母與後代是誰,如何避免具有親緣關係的人交合。蘇格拉底提出應該建立一種制度,計算每個人與父母或子女的年齡差別,並且避免與此年齡差別的所有人結婚,而對於兄弟姐妹,禮法上允許他們同居,但是卻能以統治者的謊言等形式來避免這件事。

在後文{467a-467e}中,蘇格拉底認為對孩子的軍事教練應當從小抓起,在戰爭時將他們帶到一旁,坐在馬背上觀看學習,並能夠在第一時間逃離險境,這樣來培養孩子的勇敢品德。

統治者

關於城邦的統治者,蘇格拉底首先認為,在理想的城邦中,人們對統治者的稱呼是救助者與衛士,統治者對人民群眾的稱呼則是僱傭者或養育者。由此看來,城邦的統治者與群眾的關係更多的是一種契約關係,他們的地位是平等的。而在其它城邦當中,則是主人與奴隸的關係。

其次,城邦管理者應該由較為年長的人來擔任,因為之前確定的共有撫育制度,孩子並不知道自己真正的父親是誰,為了不傷害可能的父親,便會對管理者產生恐懼與恭敬,護衛者之間也會相對和平與和諧。

基於理想國的各種形式,蘇格拉底指出,要使理想的城邦得以由理論轉向現實,必須由哲學家擔任統治者。這也是著名的「哲人王」概念。這麼做的理由是,常人愛的是榮譽,而哲人愛的是智慧。

在這裡,蘇格拉底區分了真正的哲人與假的哲人,認為真正的哲人能夠看清事物的本質,發現知識,而非局限於事物的表象,是「愛看戲的人」;而假的哲人只能停留在表象,提出意見,是「愛技巧的人」。

哲學家具有幾個天性,他是能夠理解和掌握那種永遠保持自身同一的事物的人,是城邦的領導者。出於天性,他應該是記憶力強、善於學習、慷慨大度、優雅溫良,並且對真理、正義、勇敢和克制有追求的人。

而要激發出哲學家的天性,蘇格拉底認為,應當給予他們適宜的教育,否則可能會適得其反。同時認為困於世俗的財富、情慾等的人是無法成為哲學家的,而現有的城邦也無法培育出哲學家,真正的哲學家在現有的城邦中應該是那些被放逐的、在流放中與哲學相伴的人。

蘇格拉底表示君主和執政者的兒子不一定會是哲學家,這就需要一個選拔機制來選出最優秀的哲學家來擔任統治,也就是一個從小的教育系統。

哲學家的思維方式,是辯證的思維方式。對哲學家來說,善不是快樂,而是知識和真理。蘇格拉底將事物分為可見的和可思維的兩種類別,並且它們存在著交叉,哲學家探求的是可思維的事物的本質。他們首先運用絕對假設一步步推理到結論,然後再由結論追溯到本源,也就是事物的本質。

在這裡,蘇格拉底還區分了四種靈魂的思維方式,最高一段的是理性思維,第二段是思想,第三段是信念,第四段是臆想。哲學家從假設出發進行的是思想,而隨後再以理性思維探求事物本源。

蘇格拉底以著名的「洞穴譬喻」來形容哲學家的產生過程。在黑暗的洞穴中一群人被外物束縛著被迫注視前方的牆,有一堆火焰將外面的影子投射在牆上,這時有一些人從束縛中解脫,他們先是直視火光,再走出洞穴到外面直視太陽。雖然一開始耀眼的光亮使他難以忍受,但隨後便意識到洞穴里的人的無知的可悲。當他走回洞穴,便感到兩眼漆黑,並且遭到周圍人的訕笑。

對這個譬喻蘇格拉底有兩個推論,第一個是由於到達洞穴外的人看見了真正的美好的世界,因此其靈魂不願意再回到人間的世界了。第二個是每個人都有眼睛,因此都有看見太陽的能力,也就是向善的能力,只是一些人看的方向是錯的,通過訓練能使這些人變換方向,但是應該要朝著正確的方向變換。

要將這些哲學家培育成城邦的統治者,蘇格拉底認為,應當從兒童時期就對具備哲學家天性的靈魂進行雕琢,同時賦予他們必須回到洞穴中的義務,也就是管理城邦的義務。這樣一來,管理城邦的人便是最不熱衷於統治的人,這樣就免於了政權的鬥爭,城邦也更加安定。

而在對這些未來統治者的教育上,除了要進行與培養護衛者一樣的音樂教育,還要進行數學教育。數學運算不僅能在戰爭中發揮作用,還能在本性上將人引向理性思維,因為數學運算不是研究視覺的對象,而是研究思維的對象,它使得人們去討論數字本身。幾何學作為數學的第二門學問,雖然在當時的知識體系中,三維的幾何學即立體幾何學還未得到完全的發展和重視,但是蘇格拉底卻認為其應該得到更充分的研究。天文學則是數學的第三門學問,蘇格拉底認為它不僅限於肉眼的觀察和表面的運算,還應該以運用問題的方式來研究天文學,也就是探其本質。而這些都是應該給予孩子們的早期教育。

在接受了音樂與數學的早期教育,並且通過在戰場上的歷練學習,到了二十歲,優秀的年輕人將會通過被挑選出來,給予他們榮譽,並要求他們對之前的學問進行綜合,來探求事物的本源。到了三十歲,人們考察這些被挑選之人的辯證思維,再次進行挑選,給予他們更大的榮譽,並使他們專心從事論證地的學習。在這裡,蘇格拉底反對過早地讓年輕人進行辯證思維,認為這樣會使他們變得不法與狂熱。五年後,也就是三十五歲,他們將要回到洞穴中去,擔任一些事務的管理者,接受各方面的考驗。而到了五十歲,經歷了一系列選拔與考驗的人,終於能夠坐上統治者的位置,運用畢生所學治理城邦,並對後代進行教育。等到他們年老,便到一個「福祉之島」定居,城邦中的居民將他們奉為神明,並紀念他們。

政體

蘇格拉底又回過頭來談論城邦的政體形式,他認為除了理想的君主政體與貴族政體,還有榮譽政體、寡頭政體、民主政體與僭主政體。這些政體都是由前一種政體演化而來,其優質程度,在蘇格拉底看來,是逐步遞減的。顯然,後一個政體都具備上一個政體的部分特徵,但又擁有其本身的特點。在分析了每一種政體的來源與特點之後,進一步,蘇格拉底還持有一種思想,即人與政體是相似的,每一種政體可以對應一種類型的人。

拉科尼克式政體(榮譽政體)

拉科尼克式政體又稱榮譽政體,是基於斯巴達式的政體發展出來的一種。榮譽政體來源於君主政體與貴族政體中,由於生育政策或其他政策的失誤,導致下一輩領導者能力不強,即領導者為鐵、銅、銀式的人,這就使得金銀與銅鐵,或者說智者與普通人之間產生了不一致、不平等、不和諧。這樣的不一致引發了戰爭與仇恨、分歧與叛亂,從而政體發生了調整。在妥協、折中之下,政體便恢復了私有化與奴隸制,完成了向榮譽政體的轉變。

在榮譽政體當中,和理想國政體相似的是,城邦里的人民依然尊敬、崇奉統治者,士兵也能免於農耕勞作與經商,從而專注於戰爭。但是,榮譽政體對戰爭更加偏愛,它偏愛頭腦簡單、崇尚武力的人而非聰明人。在這樣的政體中,由於私有化的出現,人們變得貪圖財貨、恣意揮霍、小氣計較、逃避禮法,同時忽視說理與哲學,崇奉體育;在奴隸制之下,人們變得粗暴對待奴隸,喜歡權勢、愛好尊榮。在蘇格拉底看來,這是一個善與惡相混的政體,由於缺乏理性、崇尚武力與榮譽,政體中的人失去了理想國政體中的良好品德。

相對應地,榮譽政體型的人,是一個處在治理不善的城邦里的高尚父親的後代,他的父親受到周遭環境的排擠,而時運不濟。由於受到母親與家奴的「挑撥」,他希望變得比父親「男子氣」,加之周圍環境的影響,使得自身受到兩股力量的牽引,一方面是對父親高尚品德的學習,另一方面是其他人對他更加剛強的要求,從而使得這個人變得態度傲慢、熱愛榮譽。這就是榮譽政體下的人的特徵。

寡頭政體

寡頭政體發展於榮譽政體財產私有化的基礎之上,由於個人財富的積累,變得更加不遵循禮法(在蘇格拉底看來,金錢與品德是天平的兩端,金錢越重,品德越低),從而在這樣的社會當中,財富和富人受到尊重,而品德與好人受到忽視。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喜愛財富,社會整體逐漸變得蔑視窮人,因此開始禁止財產不達標的人參與官職。在寡頭政體之下,階層之間的分化完全以財產為標誌,富人掌握權力,窮人與權力無緣。

由於寡頭政體只以金錢為判定標準,這就有很大的可能使得能力不強的有錢人擔任專門業務,因此降低了社會的效率和力量。同時,由於階層分化嚴重,窮人與富人變得相互敵對,從而加重了社會內部的不穩定因素。在軍隊建設上,由於社會的貪財風氣,富人不輕易資助軍隊,且因為窮富之間的敵對,而無法使用群眾來建立良好的軍隊,對外便無法發動戰爭,這就形成了一種「內憂外患」的局面。在寡頭政體當中,產生了沒有財產的貧民階級(可以理解為後來的無產階級),同時,一些富人對其父輩的財產揮霍浪費,而在後期,要麼淪為乞丐,要麼變為無惡不作的歹徒,這些歹徒,又被蘇格拉底稱為蜂巢當中帶刺的、有害的「雄蜂」。

寡頭政體式的人對於財產更加地追求。他的榮譽政體式的父親因為被他人誣告或是其他因素而被剝奪財產,從而陷入貧窮。由於陷入貧窮,他便選擇了拋棄榮譽,變得喜好物慾、貪圖財貨。

民主政體

民主政體的一個來源是基於寡頭政體當中,由於富人對擁有巨大財富的追求,希望通過一些法律來遏止年輕人揮霍財產,以換取自身的高利貸,因此發展出了民主政體。這是由於自願訂立的契約,是由訂約人承擔風險的,而民主政體的訂約人是全體公民,從而使得人們能夠受到約束。

民主政體的第二種來源是在寡頭政體當中,窮人與富人的矛盾逐漸加劇,從而發生了窮人對富人的戰爭。而在寡頭政體當中,富人的力量有限,因此原有的窮人殺戮、放逐部分富人,成立更加平等的民主政體。

在民主政體當中,最大的特點便是人們能夠自由自在地生活。除了言論自由、行動自由,民主政體中地社會文化十分多元化,治理也偏向於寬鬆化。然而,民主政體中對人人平等的極端追求,導致法律不嚴,罪犯與公民混雜在一起。民主政體不做細節上的苛求,對不同的人與事物給予一率的平等,對個人來說,只要一個人表示擁護群眾,社會就讓他從政、給予榮耀。

民主政體的弊端來自於它對自由的過度追求,平等的觀念導致下級對官長的不服從。無政府的統治同樣滲透於微觀層面,導致父親與兒子之間的自由、老師與學生之間的自由、年輕人對長者的自由、奴隸的自由、男女之間的自由以及牲畜對人的自由。在蘇格拉底看來,這樣的自由是缺乏秩序的表現以及社會混亂的根源,因此遠不如前幾個政體形式。同時,蘇格拉底將民主政體中的人分為三類,過於自由放任、成為支配者的被稱為帶刺的「雄蜂」,而最富有的人則是被雄蜂掠取的對象,普通的人民則沒什麼財產、不參加政務。

民主政體式的人是這樣發展起來的,寡頭政體中節約的父親的兒子一開始受其父親的影響,節制物慾與不必要的欲望,之後,受到來自周圍人的告誡與影響使其產生了對於自身的反叛與鬥爭,變得不再產生羞恥感、克制、適度開銷,而是傲慢不遜、混亂驕縱、放蕩不羈、恬不知恥。在民主政體式的人的內心中,必要的欲望拓展為不必要的欲望,從而認為所有欲望都是平等的,其行為變得沒有章程、沒有必然。在這裡,蘇格拉底將基本的吃穿住稱為必要的欲望,而對奢華、感官快感、情慾的追求則被他稱為不必要的欲望。

僭主政體

僭主政體來源於在民主政體當中,「雄蜂」搶占富人的「蜂蜜」(即財產)分給貧窮人民,而自己保留最大的份額。而抵抗這一行為的富人被認為是寡頭政體者,從而促進了人們之間的相互檢舉揭發,抓出寡頭政體的擁護者。在這樣一個局面中,人民推舉出了自己的保護者(通常是「雄蜂」),保護者通過對富人進行不公正的指控,許諾人民豁免債務、分配土地。這樣的保護者有兩個結局,要麼被自己的敵人謀害,要麼成為一名僭主。在成為僭主之後,保護人便要求成立軍隊以保護自己,這時,民主社會當中的富人紛紛逃離或是被放逐,僭主政體便產生了。

僭主政體是蘇格拉底心中最次的一種政體形式,即暴君與困苦的人民組成的社會。在僭主政體當中,其領導者是僭主,開始的時候人們對他笑臉相迎,而僭主也已經消滅或是和解被放逐的敵人。為了防止敵對力量,僭主通過發動戰爭以鞏固自己的地位,或是使人民忙於生計而無暇反對自己,或是將有自由思想的人送到前線消滅。僭主在當權之後將會拔除扶持他的、有地位、有品格、有財富的人,因為這些人將對他的統治產生威脅。由於僭主的獨裁,容易受到城邦居民的憎恨,僭主用金錢招來軍隊,將原來的奴隸變成自己的警衛、唱讚歌的人。在金錢的來源上,開始時僭主用原有的財富,即從富人那裡搜刮的金錢做供養,後用人民做供養,而這時候,僭主已然建立起自己的威權與軍隊,從而能夠用於對人民展開恐怖統治與壓迫。

僭主政體式的人擁有民主政體式的父親,他的父親有著在必要與不必要中間的欲望形態,而其兒子又受到社會環境中絕對自由、放蕩思想的誘惑,從而將欲望向不必要的形式轉移,慢慢變得不滿足於自己的欲望,這就導致其揮霍無度,舉債、質典產業,而父親權威的缺失,使得僭主政體式的人對父母拳腳相加、奪取其財產。

除此之外,蘇格拉底還專門敘述了僭主的個人特徵,認為僭主的靈魂里有一個最強大的僭主,他不僅掠奪自己的人民、出賣自己的祖國,還用專橫壓制他人。而如何讓僭主政體發生轉變呢?這就需要有一個擁有判斷是非能力的人,看清僭主的真面目,向世人揭示他。

欲望與快樂

在總結了城邦的政體形式之後,蘇格拉底先是反駁了僭主能夠獲得快樂的說法,因為在蘇格拉底看來,僭主統治的城邦被奴役,而僭主本身也被自己的欲望奴役,因此這樣的城邦無法按照他的意願行事,充滿恐懼、哀嘆、痛苦,不可自由地行動到城邦意外。因此真實的僭主也是一個真實的奴隸,他妒忌、無信仰、不正義、無友誼,是一個十分可悲的人物。

接著,他將人的欲望與快樂分為三種,分別對應三種政體形式。這三種欲望首先是學習與認知,也就是哲學的部分,其次是愛勝利、愛榮譽,最後是貪慾、物慾。當這些人的欲望得到了滿足,也就變得快樂,靈魂由誰進行統治,他的生活就是快樂的生活。這也回答了開頭提出的不正義的人比正義的人更加快樂的問題。

但蘇格拉底也指出,很多時候痛苦的人將消除痛苦看作快樂,快樂的人將平息快樂當作痛苦,這些僅為表面的幻象。對真理和實在沒有經驗的人,對於很多事物都有不正確的意見,而從底層移向中間層的人,由於缺少經驗,滿足於不真實的本質,因此永遠在底層與中間徘徊。

版本

校勘本

中譯本

《理想國》一書的中譯本比較多。比較常見的有:

  • 《理想國》,顧壽觀翻譯,吳天岳校注,嶽麓書社;古希臘文直譯。
  • 《理想國》,郭斌和、 張竹明合譯本,商務印書館;主要譯自古希臘文。
  • 《柏拉圖對話集》,王太慶,商務印書館;主要譯自古希臘文。
  • 《理想國》,王揚,華夏出版社;主要譯自古希臘文。
  • 《理想國篇-譯注與詮釋》,徐學庸譯注,台灣商務印書館; 主要譯自古希臘文[8]
  • 《理想國》,侯健譯,臺灣,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高友工序,[聯經經典]書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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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Brickhouse, Thomas and Smith, Nicholas D. Plato (c. 427–347 BC)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e Internet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University of Tennessee, cf. Dating Plato's Dialogues.
  3. ^ National Public Radio (August 8, 2007). Plato's 'Republic' Still Influential, Author Say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alk of the Nation.
  4. ^ Plato: The Republic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Plato: His Philosophy and his life, allphilosophers.com
  5. ^ Plato: The Republic. [2010-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1-24). 
  6. ^ In ancient times, the book was alternately titled On Justice (not to be confused with the spurious dialogue of the same name). Lorenz, Hendrik. Ancient Theories of Soul.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09-04-22 [2013-1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3). 
  7. ^ 柏拉圖. 理想国.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86年: 第8卷. 
  8. ^ 柏拉圖著,徐學庸譯注. 書籍介紹-《理想國篇》譯注與詮釋. 台灣商務印書館. 2011-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6月10日).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