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名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0年2月16日) |
糊名,又稱彌封、暗考、封彌,是科舉一種遮掩考生的名字以減少批卷者認出撰卷人的機會的做法。始見於武則天時期,將考生考卷上的名字籍貫等用紙糊上,以防止考生與撰卷人串通作弊。這種做法比較類似現在的密封卷。
自隋朝一代開科取士以後,科舉考試成了讀書人跨入仕途的唯一信道,事關榮華富貴,副產品(後遺症)科場作弊遂應運而生。 當時的考卷,均由考生寫上自己的姓名、籍貫,自從有才低品劣的考生以錢開路、賄買打通關節,加上考官中的心術不正者笑納之後,為以桃報李,考官閱卷時為考生改錯為對,提高等次(分數),使之榜上有名之事件,就已屢見不鮮。
武則天年間,該現象已經日顯猖獗,不少考官「不求學問,唯求財賄」,利用閱卷取士的機會,中飽私囊,大發橫財,以致「選官冗冗,甚於羊群,飽學才高之士竟然百無一人」。
針對此種病國之憂,直臣李文成上書朝廷,奏報「科場賄賂縱橫,贓污狼籍」,籲請嚴加制約,糾正弊端。 武則天看了奏章,深感科場作弊嚴重,若是不加遏止,勢必動搖江山根基,危及統治地位。她本是個富於心計的女皇,經一陣思謀,計上心來,降旨一道,規定最高一級的考試——選拔進士的殿試,「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就是考生在試卷上寫上姓名、籍貫後,用紙糊住。科舉考試關防的糊名之法,從此誕生了。
對此,《國史舊聞》中有載:「武后以吏部選人,多不以實,乃命試日,自糊其名暗考,以等第判之,判之糊名,自此始也。」「自糊其名」後,考官不知道哪份試卷是「關係戶」的,一時不好做手腳給予關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