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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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移民是指由於移民所在地區的經濟條件不佳或就業機會不足而從一個地區移民到另一個地區以尋求更高生活水平的人。[1]

儘管經濟移民可能易與難民兩種概念相混淆,但經濟移民離開起所在地區的主要原因是惡劣的經濟條件,而不是因為種族、宗教、國籍、政治觀點或特定社會群體成員身份而遭到迫害。經濟移民一般沒有資格獲得庇護,除非他們面臨的經濟狀況嚴重到足以引發普遍暴力或嚴重擾亂公共秩序。

合法性

許多國家禁止非本國居民跨過國界線進入其領土工作,除非他們獲得可用於在該國工作的簽證(Work permit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未經授權入境尋求工作的移民可能會被驅逐出境。[2]

優缺點

隨著經濟移民規模的擴大,大多數移民往往處於工作年齡,經合組織將其定義為 15-64 歲。在這種情況下,移民會給他們留下的國家造成經濟壓力--隨著工作年齡人口來到該地區,社會福利系統的壓力增加,擠占本地居民的就業機會等。[3]

但勞動年齡人口的大規模遷移也可以緩解該地區當前就業市場和資源的壓力。 移民還將財富轉移回其來源地:世界銀行估計 2009 年匯款總額為 4,200 億美元,其中 3,170 億美元流向開發中國家。[4]

對於接收地區來說,大量工作年齡移民的湧入是廉價勞動力的來源。且經濟移民也包括高技能人才,他們尋找的是原地區沒有的專業工作。與此同時,移民的流入還可以增加文化多樣性。[5]

勞動力市場

根據經合組織 2012 年的報告,在過去十年中,移民占美國勞動力增長的 47%,占歐洲勞動力增長的 70%以上。移民填補了勞動力市場的重要空白,極大地促進了勞動力市場的靈活性(尤其是在歐洲)。

在就業人數增長最慢的職業中,移民的占比也很高,在美國約占新進入職業的 28%,在歐洲占 24%。在美國,這些職業主要集中在國內工人認為沒有吸引力的生產和其他行業;在對這些職業缺乏人員的情況下,移民工人填補了這些行業的空缺。

在經合組織國家,移民流入占 GDP 的變化少於±0.5%。瑞士和盧森堡是例外,這兩個國家的移民帶來的 GDP 淨收益接近 2%。

參考文獻

  1. ^ economic migrant: Learner's Dictionary. web.archive.org. 2015-09-14 [2023-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14). 
  2. ^ Types of economic migrations. [2023-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27). 
  3. ^ עורך דין הגירה | עורך דין משרד הפנים מומלץ - עו"ד ונוטריון דוד אנג'ל. דוד אנג׳ל. [2023-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07) (he-IL). 
  4. ^ Remittance Prices Worldwide | MAKING MARKETS MORE TRANSPARENT. remittanceprices.worldbank.org. [2023-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31) (英語). 
  5. ^ Effort of migrants. [2023-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