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裴漼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裴漼(?—736年),絳州聞喜縣(今山西省運城市聞喜縣)人,出自河東裴氏定著五房之一的南來吳裴。

家世

裴琰之唐高宗永徽年間為同州司戶參軍,刺史李崇義故意將數百道積年舊案件讓他馬上斷案,裴琰之須臾就處理完畢,李崇義大驚:「公何忍藏鋒以成鄙夫之過!」由是大知名,號為「霹靂手」。歷任永年令、倉部郎中。

生平

裴漼為奉養父母,十數年不求仕途。父親去世後,才出來應大禮科舉,官拜陳留主簿,累遷監察御史。因不畏權貴,堅持與御史李尚隱一起彈劾安樂公主上官婉兒的黨羽吏部侍郎崔湜鄭愔貪贓,被當時人所稱讚。三遷中書舍人

太極元年(712年),唐睿宗金仙公主玉真公主修造道觀,裴漼以徵召大量百姓服勞役,妨礙農事,上書勸諫,不久轉轉兵部侍郎。

開元五年(717年),改任吏部侍郎。再轉黃門侍郎,代韋抗御史大夫。時裴漼好友張說擔任宰相,多次舉薦裴漼,玄宗也很看重他,就擢拜他為吏部尚書,尋轉太子賓客。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卒,年七十餘,贈禮部尚書,諡曰懿。

裴漼早年儉約,但久居要職多年後,逐漸奢華,納了很多姬妾,賞賜給她們綾羅綢緞,很是被當時的人議論嘲諷。

嵩山少林寺碑》由裴漼撰文書寫[1]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舊唐書/卷100》,出自劉昫舊唐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新唐書·卷130》,出自《新唐書

參考書目

  1. ^ 銀青光祿大夫守吏部尚書上柱國正平縣開國子裴漼文並書 開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
  • 舊唐書》列傳第五十
  • 全唐文補遺》第1輯《大唐故成王妃慕容氏(真如海)墓志銘並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