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法定義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詞法定義,也稱為字典定義,此術語亦為通常用法中的含義。[1]顧名思義,這是一種在字典中找到的定義方式。詞法定義通常是定義請求中所期望的類型,通常期望這樣的定義將儘可能簡單地聲明,以便將信息傳達給最廣泛的受眾。

詞法定義是描述性的,能表達出語言使用者的實際狀況[2],且不管含義是否有所改變,並且跟隨著術語用法的變化而改變,而不是硬性規定的,這種方式通常是可接受的。由於語言定義上具有高度包容性,並且下定義時通常試圖代表所有內容,因此對於目的而言通常較於含糊。

當詞彙定義過於廣闊或無法準確定義時,便需要使用陳述性定義或規定性定義。

單詞可以分類為詞彙與非詞彙。 詞彙詞是具有獨立含義的詞(例如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介詞)。

人們實際使用的單詞或短語的含義稱為單詞定義;詞典中給出的單詞是詞彙定義。由於一個單詞可能具有多重意義,因此可能還具有多個詞彙定義。

如果定義與單詞的實際用法相同,則為定義正確;否則為定義錯誤。

參看

參考文獻

  1. ^ Lexical definition. United States: Oregon state University. [2020-05-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06) (英語). 
  2. ^ Garth Kemerling. Definition and Meaning. Philosophy pages. [2020-05-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8-08)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