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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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泰(?—?),舒穆祿氏滿洲正黃旗人。

揚古利的從弟。早年被後金授予牛錄額真崇德六年(1641年),松錦之戰爆發,譚泰率400人自小凌河直抵海邊,斷絕明兵歸路。此役洪承疇被俘。崇德七年(1642年),譚泰又連敗何騰蛟白廣恩等。順治五年(1648年),授為征南大將軍,同何洛會討伐金聲桓王得仁李成棟等。屢建軍功,深得多爾袞信任,尊陳名夏為「南黨」盟主。順治七年(1650年)多爾袞死後,大學士剛林祁充格皆被殺,唯譚泰出任吏部滿族尚書。

順治八年(1651年)五月,陳名夏被御史張煊彈劾,譚泰「咆哮攘臂,力庇黨人」[1]。張煊反因誣告之罪被處死。

自此譚泰更縱恣,其妻弟岳爾多已承襲一等精奇尼哈番,為奪其族人法喀應襲一等阿思哈尼哈番而合併為三等侯;譚泰女弟之夫佟圖賴,當時金礪駐防杭州,妄稱員缺,以佟圖賴為擬補。世祖自譚泰袒護陳名夏而搆張煊,已對他厭惡。當年八月,世祖下詔責罰譚泰專橫,命執捕譚泰付於獄中,糾集廷臣議罪。鰲拜復揭發譚泰依附多爾袞及營私擅政諸罪狀,上報之事皆定案屬實。王公大臣議誅殺譚泰及其子孫,世祖下命只誅譚泰,籍沒他的家產,寬恕他的子孫牽連之罪。[2]

注釋

  1. ^ 《世祖實錄》
  2. ^ (明–清)(舒穆祿)譚泰. [2018-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1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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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246》,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書目

官銜
前任:
韓岱
吏部滿尚書
順治七年十二月乙巳(1651年1月17日)
(1651年1月17日-1651年10月1日)
繼任:
陳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