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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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羾(1364年—1436年),字雲翰中書省晉寧路解州夏縣(今山西省夏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禮部尚書兵部尚書

洪武年間,其因鄉舉進入太學,授兵部職方司主事。後上疏圖天下要害厄塞,並屯戍所宜。明太祖朱元璋認為其有才能,升任兵部員外郎。建文初年,外遷任浙江參政,逮捕海盜有功[1]。永樂二年,出使交阯,後升任刑部侍郎之後改為工部侍郎禮部侍郎。永樂五年,升任禮部尚書,賜宴華蓋殿。永樂九年,朝鮮派使者朝貢,例有賜賚,趙羾不奏。朱棣大怒,命其下獄,後得釋,出使督建隆慶保安永寧等州縣,使百姓安家樂業。永樂十五年,丁母艱。之後再起用,改為兵部尚書,專門處理塞外兵事[2]。明仁宗即位後,改為南京刑部尚書。宣德五年,御史張楷彈劾其與侍郎俞士吉怠縱,之後召至,命致仕還鄉[3]

參考文獻

  1. ^ 明史》(卷150):「趙羾,字雲翰,夏人,徙祥符。洪武中,由鄉舉入太學,授兵部職方司主事。圖天下要害厄塞,並屯戍所宜以進。帝以為才,遷員外郎。建文初,遷浙江參政,建策捕海寇,有功。」
  2. ^ 明史》(卷150):「永樂二年,使交阯,還奏稱旨。擢刑部侍郎,改工部,再改禮部。五年進尚書,賜宴華蓋殿,撤膳羞遺其母。初,羾每以事為言者所劾,帝不問。九年秋,朝鮮使臣將歸,例有賜賚,羾不以奏。帝怒曰:「是且使朕失遠人心。」遂下之獄。尋得釋,使督建隆慶、保安、永寧諸州縣,撫綏新集,民安其業。十五年丁母艱。起復,改兵部尚書,專理塞外兵事。帝北征,轉餉有方。」
  3. ^ 明史》(卷150):「仁宗嗣位,改南京刑部。宣德五年,御史張楷劾羾及侍郎俞士吉怠縱。召至,命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