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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達加斯加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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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達加斯加位於非洲大陸東側

馬達加斯加計劃(德語:Madagaskarplan)為納粹德國政府制訂的計劃,意在將歐洲的猶太人移送至馬達加斯加島。1940年法國戰敗前夕,納粹德國外交部猶太局局長弗朗茨·拉德馬赫英語Franz Rademacher正式提出這一計劃,法國根據投降協議將其殖民地馬達加斯加移交予德國,供該計劃使用。

早在1937年波蘭政府即有將波蘭猶太人遣送至馬達加斯加島的意圖[1][2],但特遣小組調查表明該島可能僅能承載5,000至7,000個家庭,一些調查甚至稱只能承載500個家庭[註 1]。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納粹德國試圖鼓勵猶太人主動遷移,但成效有限,於是政府於1940年再次提出了將猶太人遣送至馬達加斯加的計劃。

1940年6月3日拉德馬赫提出馬達加斯加應當成為歐洲猶太人的遣送地,在獲阿道夫·希特勒許可後,阿道夫·艾希曼於1940年8月15日發表備忘錄,呼籲每年當遣送100萬名猶太人,計劃持續4年,馬達加斯加則當為黨衛隊管制的警察國家。倡議者認為倘若計劃得以施行,諸多猶太人將死於馬達加斯加的惡劣條件之下[4]。由於英國對德國進行海上封鎖,這一計劃遲遲無法得到實施。1940年9月德國在不列顛戰役中失利,計劃進一步推遲。1942年最終解決方案開始施行,馬達加斯加計劃正式取消,但仍舊為納粹德國邁向大屠殺的重要一步[5]

起源

德國東方學家保羅·德·拉加德英語Paul de Lagarde為遣送歐洲猶太人至馬達加斯加的最早提議者之一[6]

早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歐洲即有一系列遣送猶太人的計劃。東方學家保羅·德·拉加德英語Paul de Lagarde在其1878年的《德意志文集》(Deutsche Schriften)中即提出了將歐洲猶太人送往馬達加斯加這一設想[6][7]。1904年至1905年錫安主義運動參與者亦對英屬烏干達計劃發起了深入研究。根據該計劃受當時少數族群迫害威脅的俄國猶太人將轉移前往今肯亞錫安主義者大會英語World Zionist Congress認為計劃不可行,由此予以否決[8]。部分脫離錫安主義運動主流的領地主義者英語Homeland for the Jewish people則繼續尋找適宜猶太人定居、建立國家或建立自治區的地點[9]。英國反猶太主義者亨利·漢密爾頓·比米什英語Henry Hamilton Beamish阿諾德·利斯英語Arnold Leese等亦主張將猶太人遣送馬達加斯加[10]。1937年波蘭政府在法國協助下建立特遣小組,研究將波蘭猶太人遣送至馬達加斯加的可行性[2]。小組領導人米奇斯瓦夫·列佩茨基認為馬達加斯加島能承載5,000至7,000個猶太家庭,而小組內的猶太裔成員則認為該島只能安全承載不足500個猶太家庭[1][註 1]

納粹德國

種族主義英語Racial policy of Nazi Germany反猶太主義納粹黨及納粹政府的核心理念[11]。1933年納粹奪權後,針對猶太人的歧視和暴力行動即刻展開[12]。納粹試圖通過暴力和經濟手段迫使猶太人主動遷離[13]。截至1939年將德國近437,000名猶太人中已有近250,000人遷往美國、阿根廷、英國、巴勒斯坦及其他國家和地區[14][15]

納粹領導層意圖將剩餘未遷離的猶太人強行遣送至海外,目的地理當貧瘠且不利生產,由此遣送者無法在遣送地繁榮興旺[16]。1940年5月黨衛隊全國領袖海因里希·希姆萊向希特勒發出《東方異族人口待遇問題》備忘錄,希望「通過將猶太人大規模遣往非洲或其他殖民地,徹底消滅『猶太人』這一表達」[17]

計劃開始

1938年尤利烏斯·施特萊徹赫爾曼·戈林阿爾弗雷德·羅森堡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等納粹理論家開始對計劃進行初步討論[18]。當時德國管轄的領土中10%的猶太人為波蘭裔,但波蘭駐德大使約瑟夫·利普斯基稱波蘭無意接納這些猶太人。波蘭政府亦發布命令,稱持波蘭護照者除特定條件允許之外無權返回波蘭[19]。同年12月里賓特洛甫向法國外交部長喬治·博內提出遣送提議,博內則稱法國亦無意接納德國猶太人,並詢問是否有可能阻止他們進入法國。法國本國亦考慮遣送近10,000名猶太人,馬達加斯加為目的地之一[20]。1940年德國遣送猶太人至馬達加斯加計劃正式開始[21]。新任外交部猶太局局長弗朗茨·拉德馬赫英語Franz Rademacher於6月3日向其上級馬丁·路德英語Martin Luther (diplomat)發送備忘錄,闡述猶太人前景問題[1]。備忘錄稱:「最合適的方案:將全部猶太人趕出歐洲」[17]。巴勒斯坦曾為一可行目的地,但拉德馬赫認為不應在中東建立一強大的猶太國家,此外巴勒斯坦亦為英國領地,由此他很快放棄了這一想法[22]。他提出作為投降協議的一部分,法國可將其殖民地馬達加斯加移交予德國,作為歐洲猶太人的目的地(1940年5月10日德國對法國發動入侵;備忘錄提出時法國尚未敗降)[23]。遣送猶太人則可作為人質,保證「其美國同胞未來表現良好」[17]。該計劃由德意志局D-III號部門起草[24]

路德同外交部長里賓特洛甫商討了這一計劃(里賓特洛甫亦在研究類似計劃)。6月18日希特勒和里賓特洛甫向義大利領袖貝尼托·墨索里尼傳達了這一計劃,稱方案可在法國戰敗後施行[17][18]。黨衛隊上級集團領袖及國家安全部部長萊因哈德·海德里希在得知這一計劃後,要求里賓特洛甫將執行責任轉移至國家安全部。海德里希與1939年1月開始負責德占領土猶太人遣送事宜,由此猶太人問題理當歸其管轄[18]。國家安全部IV-B4分局(負責猶太人事務及遣送事宜)局長阿道夫·艾希曼很快參與到計劃制訂活動中來。8月15日艾希曼發出備忘錄,題為《國家安全部:馬達加斯加計劃》(Reichssicherheitshauptamt: Madagaskar Projekt),呼籲每年遣送100萬名猶太人,持續4年,歐洲不當留有任何猶太人,他強調國家安全部當全面負責這一計劃[25]。拉德馬赫稱殖民地當由德國控制但由猶太人自治,艾希曼則認為黨衛隊將以警察國家形式管轄馬達加斯加,控制該島一切事宜[26]

包括外交部、治安警察和波蘭總督府在內的多數納粹部門均認為這一計劃將是通過移民「解決猶太人問題」的最後途徑[27]。波蘭總督府總督漢斯·法郎克認為集體遣送猶太人至馬達加斯加要好於零碎遣送猶太人至波蘭。7月10日遣送波蘭計劃及華沙猶太區建設均顯無必要,雙雙中止[18]

計劃繼續

拉德馬赫稱當建立一歐洲銀行,清算歐洲猶太人所有資產,為馬達加斯加計劃籌資。猶太人不當與外人有任何財政關系,因此銀行將承擔馬達加斯加與世界其他區域的中介責任。戈林領銜的四年計劃局將對計劃的經濟事宜負責[28]

拉德馬赫亦認為其他政府部門當承擔相應責任。里賓特洛甫領銜的外交部將就馬達加斯加移交事宜同法國進行談判,並就歐洲猶太人事宜商討簽訂其他條約和協議。外交部資訊局及約瑟夫·戈培爾領銜的國民教育與宣傳部則將控制國內外的資訊流通。元首總理府人士維克托·布拉克英語Viktor Brack則將負責交通運輸事宜。黨衛隊將負責遣送猶太人及管轄馬達加斯加島[29]。納粹認為通過海獅作戰成功入侵英國之後,將可徵募英國商船隊協助遣送猶太人至馬達加斯加[28]。諸多猶太人將死於馬達加斯加的惡劣條件之下或黨衛隊手中[30]

計劃取消

納粹德國在不列顛戰役中戰敗,1940年9月17日入侵英國計劃無限期推遲。這意味著英國商船將無法參與協助遣送事宜,馬達加斯加計劃由此亦推遲[28]。1940年8月末拉德馬赫請求里賓特洛甫召開會議,召集專家對計劃進行完善,但里賓特洛甫沒有回應。艾希曼的備忘錄亦未得到海德里希的批准[28]。1940年8月,華沙及波蘭其他地方猶太區建設重啟[31]。希特勒仍舊不時提及這一計劃,但在1942年2月計劃最終徹底取消[32]。1942年3月德國的盟友大日本帝國在印度洋空襲奪得控制權,日本潛艇已可在東非海域活動,島上的維希法國軍隊更和日本帝國海軍聯絡。英國決定發動馬達加斯加戰役維琪法國奪取該島,最終英軍在1942年11月佔領該島,並將之轉交予自由法國[33]。計劃基本上已無可能實行。

1940年年末希特勒要求希姆萊就歐洲猶太人問題起草新計劃,希姆萊則將任務轉交予海德里希。海德里希草案呼籲將猶太人通過波蘭遣送至蘇聯[34]。日後康拉德·邁爾英語Konrad Meyer等人起草的東方總計劃則呼籲將東歐和蘇聯占領區全部人口遣送至西伯利亞,在蘇聯戰敗後作為奴隸勞工使用或集體滅絕[35]。1941年12月德軍在莫斯科戰役中失利,美國加入戰爭。希特勒認為戰爭結束遙遙無期,因此猶太人將遭立刻滅絕而非在戰後滅絕[36]。海德里希認為大規模運送人口至戰區計劃不可行,因此應當在波蘭占領區建立滅絕營,對猶太人進行屠殺[37]。死於大屠殺的猶太人人數估計達550萬至600萬人[38]

注釋

  1. ^ 1.0 1.1 截至2015年7月《世界概況》估計馬達加斯加人口為23,812,681人[3]

參考資料

引用

  1. ^ 1.0 1.1 1.2 Browning 2004,第82頁.
  2. ^ 2.0 2.1 Nicosia 2008,第280頁.
  3. ^ World Factbook 2015.
  4. ^ Longerich 2010,第162頁.
  5. ^ Browning 1995,第18–19,127–128頁.
  6. ^ 6.0 6.1 Gerdmar 2009,第180頁.
  7. ^ Ehrlich 2009,第452頁.
  8. ^ Telushkin 2001,第280–281頁.
  9. ^ Cesarani 1995,第101頁.
  10. ^ Browning 2004,第81頁.
  11. ^ Longerich 2010,第31頁.
  12. ^ Shirer 1960,第203頁.
  13. ^ Longerich 2010,第67–69頁.
  14. ^ Longerich 2010,第127頁.
  15. ^ Evans 2005,第555–558頁.
  16. ^ Kershaw 2008,第452–453頁.
  17. ^ 17.0 17.1 17.2 17.3 Longerich 2012,第508頁.
  18. ^ 18.0 18.1 18.2 18.3 Kershaw 2000,第320–322頁.
  19. ^ Hilberg 1973,第258頁.
  20. ^ Hilberg 1973,第259頁.
  21. ^ Hilberg 1973,第260頁.
  22. ^ Longerich 2012,第162頁.
  23. ^ Browning 2004,第82–85頁.
  24. ^ Hilberg 1973,第260–261頁.
  25. ^ Browning 2004,第87頁.
  26. ^ Kershaw 2008,第577頁.
  27. ^ Hilberg 1973,第261頁.
  28. ^ 28.0 28.1 28.2 28.3 Browning 2004,第88頁.
  29. ^ Browning 2004,第87–88頁.
  30. ^ Longerich 2012,第509頁.
  31. ^ Longerich 2010,第165頁.
  32. ^ Longerich 2010,第164頁.
  33. ^ Thomas 1996.
  34. ^ Longerich 2012,第511頁.
  35. ^ Snyder 2010,第416頁.
  36. ^ Longerich 2000,第2頁.
  37. ^ Longerich 2010,第309–310頁.
  38. ^ Evans 2008,第318頁.

參考書目

延伸閱讀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