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粉碎洗滌鹽工廠是臺灣日治時期由總督府專賣局在昭和十一年(1936年)5月興建的精鹽廠,位在今彰化縣鹿港鎮一帶,預定年產量是5000公噸(1940年與1941年的實際產量是4250公噸與7506公噸)。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月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專賣局所接收,但因技術人員不足、機械疏於維修,所以報廢關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