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江府,清朝末期設置的府,屬於黑龍江省。
光緒三十年(1904年)十二月,設黑水廳,駐齊齊哈爾城(今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為撫民同知兼理事銜,管理地方旗民詞訟之事。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升為龍江府,為黑龍江省的省會。中華民國二年(1913年)廢龍江府,改置龍江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