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槍枝管制法是1968年通過的一項規範槍枝行業的美國聯邦法律。1968年10月22日,美國總統林登·詹森簽署該法律,並且立即生效[1],而此前通過的1938年聯邦槍枝法(英語:Federal Firearms Act of 1938)因此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