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霍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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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是霍尊頁面的主創。近期霍尊退出演藝圈,相關爭議尚無定論,但已有人在該頁面加入一面之詞。

故而我已申請封鎖保護內容。在申請鎖定頁面保護之前,我已清理乾淨一面之詞。誰知道在鎖定之前十分鐘,又被人加入僅有一面之詞的事件條目。因為這些一面之詞,該頁面已經失去其公正性。

煩請管理員暫時把爭議事件一條隱去。等待法院判決,事實真相得到澄清之後,再加入說明也不遲。

先謝過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lyinvalley討論貢獻)於2021年9月17日 (五) 02:29 (UTC)加入。[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霍尊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8年7月25日 (三) 22:08 (UTC)[回覆]

霍尊詞條含大量不實信息

目前該詞條的很多內容系陳露一方的發言,並未加入霍尊在8月14日的回覆細節。並罔顧微博上ID為「作家陳嵐」、「獨立平」透露的報警信息、微信聊天紀錄截圖、陳露涉嫌敲詐霍尊的錄音視頻資料等,已經非常不實且有損霍尊先生名譽。

且此詞條爆光的施冰嵐、霍尊友人等人的信息,在陳露、霍尊雙方的微博均無直擊爆料,而是猜測推斷的結果,直接在權威的百科爆光實是不妥,有損這些當事人的名譽。請求管理員撤銷這部分爭議內容。 --Lilyinvalley留言) 2021年9月17日 (五) 2:29 (UTC)

另外請考慮:在北京時間8月17日,敲詐事件已由陳嵐報警處理。案件尚不明瞭,何不等待警方公告?謝謝 BeckyCaster留言2021年9月17日 (五) 09:13 (UTC)[回覆]

@Lilyinvalley@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 謝謝兩位的努力! BeckyCaster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17:18 (UTC)[回覆]
@Lilyinvalley、@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事件經過發展和發酵才會得出結論,也因發生此事霍尊才退出演藝圈,若移除事件歷程就沒有了前因後果。此事已被各大媒體廣泛報道,收錄於條目中的內容也是來自權威的新聞機構,並非第一手來源,符合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維基百科:可靠來源維基百科:新聞動態更新指南中的相關指引。如您執意移除相關內容,就可能違反維基百科:破壞/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規則。所以依維基百科的規定,最佳編寫方法為雙方的言行都得到記錄,同時更新事態發展。維基百科是所用用戶的公共資源,若詮釋權被粉絲壟斷,對其他人來説是一種不公平和剝奪。我只是希望理性溝通得出最佳方案,同時也留下本人並非破壞的證據。因意見分歧極大,事態可能升級,所以請管理員@燃玉、@Xiplus判斷孰是孰非。在管理員做出判斷前大家最好基於維基百科:修改、回退、討論循環的原則按兵不動。同時也請參考吳亦凡涉嫌強姦案,兩邊均衡的敘述方式是最理想的。Diraged3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17:35 (UTC)[回覆]
1.這是兩個編輯版本的比較,所謂「移除事件歷程」一說完全不存在。
2.該來源提到:「8月12日,...,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條目描述為:「但是8月12日...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將一家之媒體觀點,寫成了事實、指控霍尊「私生活糜爛」,這一筆法直接背離生者傳記#批評和讚揚中「應以中立和百科全書式的語調負責及謹慎地表達」的方針。我必須指出,這種用一方的觀點當做事實的語調並不中立與謹慎。
3.如2的筆法還有根據陳發布的長文以及此來源中原句「陳露還稱,霍尊曾想以300萬元了結,期間她還遭到了霍尊女性好友以及律師的恐嚇」。所編撰出的:「2021年8月,陳露發布微博長文宣布結束與霍尊九年的戀情並爆料霍尊出軌多名女子,且文中還透露霍尊希望以三百萬元了事,期間陳露還遭到了霍尊女性好友以及律師的恐嚇」。 此種曖昧筆法易讓人以為「期間陳露還遭到了霍尊女性好友以及律師的恐嚇」是客觀事實,而非是陳的文中觀點。
4.條目中:「陳露再次發布長文並曬出了眾多交往過程中的細節,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其中包括了霍尊(網名:柳下惠本尊)在名為「滬上情慾流」的微信群中聊天記錄的截屏,截屏圖片中顯示霍尊使用了侮辱性詞彙形容他人、透露自己與廣東衛視《國樂大典》第三季樂手施冰嵐在私人影院發生性關係,並希望與群聊中的其他成員包括宋思衡(網名:柳衡鐵路)、平安(網名:X蜜)、田汨(網名:田汨)等上海籍藝人組團前往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嫖娼」的文本與來源中介紹的不同,涉嫌原創研究
5.我並不了解陳發的聊天群截圖,但是僅以此來源來看,其表述言辭激烈、明顯傾向陳的表述,並不中立。而且其配圖不能支撐其觀點。所以我不認為這是什麼可靠來源,應將此替換為更好的來源,比如說包含了能夠支撐其觀點截圖的來源。
6.閣下可以看看我的貢獻,就知道我不是霍尊粉絲。
7.另閣下口中所言詮釋權與兩邊均衡的敘述方式,就是把一方的觀點當成事實來描寫嗎?那可太春秋筆法了。--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18:47 (UTC)[回覆]
@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1.我將條目恢復到了Lilyinvalley參與編輯前的版本,他在最後一次編輯中移除了這段(2021年8月10日,霍尊的女朋友陳露發布微博長文宣布結束與霍尊九年的戀情並爆料霍尊出軌多名女子,且文中還透露霍尊希望以三百萬元了事,期間陳露還遭到了霍尊女性好友以及律師的恐嚇。8月11日下午,霍尊文化傳播工作室回應 :「非常抱歉,沒有第一時間回復,我們必須要給大家一個誠懇的交代。」霍尊承認與陳露交往了幾年,還認為陳露所說的不是她的初衷,自己能理解她。最後還說「希望我們都幸福」。)
2.這些內容不是我添加的,原添加者可能為避了免受版權限制而進行了修改,(8月12日,...,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條目描述為:「但是8月12日...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只是調整了主賓語,含義和原文相比並沒不同,沒看出你説的「寫成了事實」、「違背了應以中立和百科全書式的語調負責及謹慎地表達」的筆法。此外這些內容是女方的爆料並不是媒體的觀點,女方的爆料也是整體事件的一部分。整個段落也有引用來源。
3.這些內容並非編撰,新浪新聞引用了女方在微博上的其他發文,加上段落中直接引用的女方微博發文,加以整合組成了整體段落,(2021年8月,陳露發布微博長文宣布結束與霍尊九年的戀情並爆料霍尊出軌多名女子,且文中還透露霍尊希望以三百萬元了事,期間陳露還遭到了霍尊女性好友以及律師的恐嚇」),其只是清晰表達女方在事件中的經歷,未觀察到「曖昧筆法」
4.這些內容在女方微博上有,不過在段落中只添加了部分來源,其他沒有添加的地方加上來源請求即可,其並非空穴來風的內容
5.[https://info.51.ca/news/sportent/2021-08/1020779.html 只是一篇嚴肅的新聞稿,並非你説所的「其表述言辭激烈、明顯傾向陳的表述」。
6.看了你的編輯你若不是他的粉絲就是對他有好感,那麽多條目偏偏注意到了這條。
7.條目中有霍尊的道歉,所以並不存在一方觀點的問題,請不要爲了反而反。還有這些內容都是我參與編輯之前的用戶添加的,具體是哪位我懶得找,駡人也要駡對人。
8.這些只是編輯爭議,在獲得共識前不得改動,無故或有目的的移除內容是破壞行爲。
9。霍尊已對女方道歉並退出了演藝圈,若他沒做過這些事爲何要這樣呢?Diraged3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20:50 (UTC)[回覆]
1.我沒興趣面對如此長的編輯記錄中探討條目的哪部分是誰編輯的,我只討論現在條目中的內容,也歡迎閣下如此。
2.閣下既然沒看出來我就給你舉一個例子:
把觀點寫成事實:霍尊的私生活混亂。
忠於來源:XX媒體表示霍尊的私生活混亂。
3.既然閣下認為不曖昧,那我修改成同樣不曖昧的表述方式如:「XX日陳露發布長文,表示霍尊曾想以300萬元人民幣了結此事,並表示自己曾受到霍尊女性好友和霍尊律師的恐嚇」。閣下想必不會表達反對意見,畢竟這同樣不曖昧,還更能表達陳想表達的觀點。
4.依據生者傳記#移除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性內容,移除無來源內容是正當的。閣下的「只添加了部分來源」和「加以整合組成了整體段落」一說也表明了我說的涉嫌原創研究和無來源等的正當性。我歡迎閣下就此處增補來源。
5.那是不是「一篇嚴肅的新聞稿」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觀點,只不過我認為那不是。依據生者傳記中:「我們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和我此前提出的圖文不符相關質疑足以說明其質量不高。我歡迎閣下提供更優的來源以對此來源進行替換、增補。
6.可能是我此前的對自己立場澄清沒有讓閣下理解透徹,請查閱假定善意指引,就條目問題本身,而非編輯者展開討論。
7.我沒罵人,同時我也為我此前的不當質疑向閣下道歉。
8.這確實是編輯爭議,此處的討論就是為了取得共識而進行的,還請閣下不要再用「無故或有目的的移除內容是破壞行為」等說他人在此處的討論是破壞行為了。如果閣下想討論破壞者,請前往當前的破壞舉報破壞。
9.推理也只是推理,不是事實。應該描述可靠來源上的推理,而非在維基百科上編輯自己主觀上的推理,這是極其不恰當的也涉嫌原創研究了。--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21:17 (UTC)[回覆]
@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 1.之前是你説我「把一方的觀點當成事實來描寫」,「春秋筆法」,我認爲這是對我的迂迴人身攻擊,爲了自身的清白我當然要探究哪位用戶添加的。2.至於你説把觀點寫成事實我認爲你是在斷章取義,結合條目的前後文只是在指控霍尊的私生活混亂。3.你的寫法才是曖昧不清玩文字游戲,真正破壞中立性。4.我之前沒表達明白,這些內容都是根據不同新聞來源加以整理而成的,不存在你説的原創研究和無來源。5、質量不高和準確性受質疑只是你個人的看法,我認爲現有來源可用 6.不要對我說這些東西,對我來説沒意義。7.同1。 8.之前的卻有人無故移除了內容,所以破壞行為是既定事實,但已被我回退。現在只是在針對被我回退後的版本進行討論,並沒有說現有的內容是破壞,同時只是警告不要再犯破壞行爲。9.發生此事後霍尊才退出演藝圈是目前的事實,並非推理。10.總之現在的條目版本是現在所有參與編輯的討論者並在編輯行爲中產生爭議前的最早版本,已存在很久,爲了避免後續繼續產生紛擾,若不能達成共識應維持現有版本。Diraged3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04:09 (UTC)[回覆]
閣下講:「結合條目的前後文只是在指控霍尊的私生活混亂」,那為什麼不把指控兩個字與指控者講明呢?就好像警察抓了人要講甲涉嫌XX罪與檢方指控甲涉嫌XX罪一樣,沒有指控與指控人字樣,直接在條目中用「但是8月12日,陳露再次發布長文並曬出了眾多交往過程中的細節,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的詞句來體現「指控霍尊的私生活混亂」?閣下難道不認為這種表述缺失了什麼東西嗎?
閣下講「都是根據不同新聞來源加以整理而成的」就是涉嫌原創研究與無來源,閣下應該認真的去看看什麼是原創研究、去好好理解什麼叫做:「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或總結,並產生了新的立場...。要證明閣下沒有發表原創研究,閣下必須列明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且直接支持條目信息的可靠來源」。我上條留言提醒過閣下增補來源,閣下現在應該去尋找來源增補,而非在這裡辯論自己到底是不是原創研究了,只要閣下能提供來源,那此說自然不攻自破。我討論的是條目內容本身,不對編者做探究。
另外,閣下此前的留言是:「霍尊已對女方道歉並退出了演藝圈,若他沒做過這些事為何要這樣呢?」我回應的是編者推理不應該體現在維基百科中。閣下現在回應的「發生此事後霍尊才退出演藝圈是目前的事實,並非推理」完全是此談話風馬牛不相及,我可沒提出過要移除「霍尊退出演藝圈」的信息。
所謂「若不能達成共識應維持現有版本」也十分可笑,我此前的若干評論已講明了我認為條目中存在的問題,是閣下一直在阻擋並拒絕承認此類模糊曖昧語句、也拒絕就此做改進優化。閣下還認為我提出的例句是「破壞中立性」、「曖昧不清玩文字遊戲」,我請問閣下到底知不知道什麼是中立性?中立性指的是:「所有維基百科條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內容必須以中立的觀點書寫,在儘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的重要觀點」。
我希望閣下應認真理解核心內容方針後再來討論條目編輯。--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18:51 (UTC)[回覆]
@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 要表達指控他的私生活混亂無需把指控兩個字寫出來,文章裏可以用隱喻、烘托、借景抒情的辦法來表達,你不能理解也不能怪我,但非要控他人不對就太霸道傲慢了。我來和你説説整理是什麽意思,整理的意思就是在忠於原文原意的前提下使得有條理,有秩序,沒有任何個人觀點原創研究,你硬要片面理解維基百科方針那你就是栽贓。(霍尊已對女方道歉並退出了演藝圈,若他沒做過這些事為何要這樣呢?)(發生此事後霍尊才退出演藝圈是目前的事實),硬要把兩句文意相同表達出相同事實的句子給説成風馬牛不相及,罔顧公理。「破壞中立性」、「曖昧不清玩文字遊戲」都是你自己的主觀想法,我認爲現在的條目很中立來源很可靠,公平的説出霍尊發生的事件,再提醒一次你編輯此條目前一直很和平沒有事情,版本長期沒有更動,直到來之後才發生一系列爭議,把公平中立來源充分的版本串改成偏頗不客觀的版本,所以最早的版本(也就是現在的版本)才是最好的,應該反對你的破壞性編輯。還説我應認真理解核心內容方針後再來討論條目編輯,你自己不是說對事不對人嘛,怎麽這麽快打臉自己?Diraged3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9:14 (UTC)[回覆]
1.維基百科不是閣下的私有物,隱喻、烘托、借景抒情等寫作方法呈現出來的效果如果和維基百科的方針相牴觸,那應該採取維基百科的方法來做,而不是按閣下的想法來做。至於為什麼相牴觸我之前的評論講的很明白。閣下既然也同意指控,那就要把指控清晰明了的講出來。2.「整理的意思就是在忠於原文原意的前提下使得有條理,有秩序,沒有任何個人觀點原創研究」,那我請問閣下,來源里根本就沒提「..與廣東衛視《國樂大典》第三季樂手施冰嵐在私人影院發生性關係,並希望與群聊中的其他成員包括宋思衡(網名:柳衡鐵路)、平安(網名:X蜜)、田汨(網名:田汨)等上海籍藝人組團前往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嫖娼」,閣下從何處整理而來?我一直要閣下給出出處,可是閣下卻反覆說自己是整理而來、「這些內容在女方微博上有」,整理當然可以,但是也得給出來源出處啊,給一個女方微博算是怎麼回事?我希望閣下能夠提供來源,而非是「女方微博上有」這種寬泛廣義的東西3.「霍尊已對女方道歉並退出了演藝圈」和「發生此事後霍尊才退出演藝圈是目前的事實」確實文意相同表達出相同事實,但是閣下是這麼講的嗎?閣下的前句分明提到了「若他沒做過這些事為何要這樣呢?」,那這後半句話在閣下眼裡也是與「發生此事後霍尊才退出演藝圈是目前的事實」是文意相同表達出相同事實嗎?閣下連觀點與事實都分不清的嗎?4.我根本就沒編輯現在爭議中的部分,談何破壞性編輯?我談閣下的錯誤、讓閣下理解方針,是為了讓閣下能更好的為維基百科做貢獻。這和對事不對人不衝突也不矛盾,難道讓人遵紀守法(遵守方針)是在針對一個人嗎?--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13:02 (UTC)[回覆]
@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 首先隱喻、烘托、借景抒情不是寫作方法,而是符合維基百科中立非原創規則的中文通俗解析方式,其次現事件不是「寫作」一類的虛構幻想,是各大媒體都在報道的真實事件,在中文維基百科用通俗的解析方式感知真實事件就變成我的私有物了?你當然有權表達你的看法,但這裏不是法院你也不是法官,沒有嚴格的裁定程序,你不能決定抵觸與否,我也從沒承認。和施冰嵐在私人影院做愛在現有來源有[1],前往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幹妓女[2],證明滬上情慾流的存在有這兩個來源[3][4]。你選擇性的忽略霍尊已對女方道歉的這句關鍵訊息,道歉在詞典的意思是為不適當或有危害的言行承認不是,我之前説的「若他沒做過這些事為何要這樣呢」就是表達霍尊已對女方道歉這事實,你用模糊焦點的方法指控我推理,但假設他人進行了推理這也是他人的自主權力,不過不能將推理結論放入條目內容中。我不是說是你添加你自認爲的「現在的爭議性內容」,而是說你修改以後的版本可能不中立,「我談閣下的錯誤」「讓人遵紀守法(遵守方針)」,難道你親密如我女友知道我不理解方針?知道我犯了錯誤?這以不就是以個人的意志為改變,無端針對他人嗎。Diraged3留言2021年9月28日 (二) 17:01 (UTC)[回覆]
1.帶著「在中文維基百科用通俗的解析方式感知真實事件」去編輯維基百科本身就存在問題,維基百科不是花邊小報也不是報紙媒體,他有著自身對內容的標準,如不能用來編造醜聞或宣揚小道消息或流言蜚語,編寫wp:生者傳記也需要遵守很多內容制約,其表達方式也需要明確表達,要讓事實自己說話,要歸屬並證實有偏見的聲明等等,閣下如果不去認真理解這些,只「用通俗的解析方式感知真實事件」,那難免碰壁。2.我不知道為啥現在該來源已經無法正常訪問了,但是以我的記憶,該來源並未有「廣東衛視《國樂大典》第三季樂手施冰嵐」的字樣,好像有「前往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干妓女」的內容,但是沒有「宋思衡(網名:柳衡鐵路)、平安(網名:X蜜)、田汨(網名:田汨)等上海籍藝人」的身份描述。我質疑的不是來源中已經有的,而是來源中沒有的。3.我「修改以後的版本可能不中立」?我們也談了有幾千字了,閣下可以談談我提出的觀點哪裡不中立。--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2021年9月28日 (二) 18:32 (UTC)[回覆]
@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 1.通俗的解析方式是個混合論述體系,用你所説的規則結合解析實點並不矛盾 2.我不知道你在哪個國家但我這都能打開,來源都是剛找的和條目內容仔細核對過,我該給的來源都給出了 3.就是因爲已經談了幾千字,我再復述一遍就是虛度光陰。對於你所修改的版本而言,你的辯解就是我的辯解,你的觀點就是我的觀點,我沒什麽好説的了。Diraged3留言2021年9月28日 (二) 19:51 (UTC)[回覆]
1.明確表達中規定,我們應當把觀點歸屬於某個人或某類人,並討論他或他們持有這一觀點的事實。請問閣下從條目中「陳露再次發布長文並曬出了眾多交往過程中的細節,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一句看到了這個觀點是歸屬於某個人或某類人嗎?是誰在指控霍尊嗎?如果不表達清楚,那這句話直接將維基百科的中立立場變成了傾向於批評霍尊的一側。其次是讓事實自己說話中要求:「抵制住貼標籤與道德說教的誘惑,讀者可能並不會接受你告訴他應該怎樣思考的好意。讓事實自己說話,讓讀者自己決定。」,也在鼓勵用事實說話,而非貼標籤與道德說教。WP:歸屬潛在偏見中也表示「「杜岳是最好的棒球選手」本身只不過是一種觀點的表達。讓它適於維基百科的表達方法,是將這段聲明與某個執此觀點的人聯繫起來,比如:「康艾以及湯瓊這樣的棒球權威人士都讚譽杜岳的棒球技術」」,這也是我講為什麼要修改成:「XX媒體表示霍尊的私生活混亂」,而非是:「霍尊糜爛的私生活」。請問閣下看完我提出的東西,還會認為「規則結合解析實點並不矛盾」嗎?2.該來源中並未提到施冰嵐、宋思衡、平安、田汨等人。閣下可以將來源中提到的文字提供出來,或截圖後上傳到圖床平台發送圖片分享連結給我。目前來看「該給的來源都給出了」並不充分,閣下可能認為自己講的女方微博上有等是提供了來源,但是僅這一句話不構成來源。3.我的評論條理很清晰,我把我認為錯誤的語句拉出來,給出我認為的表述方法,並附上方針。可是閣下沉迷與自己的一套理論體系中拒不參考維基百科的方針,還談「你的辯解就是我的辯解,你的觀點就是我的觀點,我沒什麼好說的了」。這對討論無益。--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2021年9月28日 (二) 21:39 (UTC)[回覆]
@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1.我説了很多次你的觀點也只是你的觀點,你不能強迫別人接受你自己的一套對維基百科的理解,你説的就一定對?你以爲自己是世界裁判者,覺得自己很偉大?「陳露再次發布長文並曬出了眾多交往過程中的細節,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 這個觀點是陳露的, 陳露在指控霍尊,而且這句話沒有過多的個人情感,你這都看不出來,故意的嗎?「陳露再次發布長文並曬出了眾多交往過程中的細節,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這只是平穩的敘述和指控,和來源相符的「讓事實自己說話」,哪有我自己添加的道德説教和貼標簽?霍尊糜爛的私生活」是陳露的指控的,和「康艾以及湯瓊這樣的棒球權威人士都讚譽杜岳的棒球技術」不衝突,所以和認定事實無關 2.「閣下可能認為自己講的女方微博上有等是提供了來源,但是僅這一句話不構成來源」 我都給你這麽多來源了,到現在還説這句話你不是以偏概全是什麽?,還有找來源我可以找你也可以找,爲什麽一定強迫我去找?3.你哪有可靠的參考來源能證明這是我的理論體系,我思說我言是人類最基本的表達方式,最基本的表達方式結合維基百科方針有錯嗎。現在的討論已變爲你對我的意氣之爭,和你繼續討論本就已無意義 Diraged3留言2021年9月29日 (三) 03:51 (UTC)[回覆]
1.這不是我一個人的觀點,而是編輯維基百科需要貫徹的方針。既然閣下同意「陳露再次發布長文並曬出了眾多交往過程中的細節,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是陳的觀點和指控,那就要在正文中有所體現,而不是直接用這麼一句話來原封不動的做表述,並自認為這就是陳的觀點與指控。我並非要移除掉陳的觀點與指控內容,只是換一種表述方法讓其更清晰明了的突出這是陳的觀點和指控,閣下何必如此反對呢?
2.wp:舉證中規定:「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所以找來源的責任在閣下,而非在我。生者傳記中亦有規定:「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更何況,閣下給出的來源只有一個51ca的報導,這叫做「給你這麼多來源」嗎?閣下要注意到WP:舉證中規定「來源須以清晰而準確的方式列出,以使讀者能夠找到支持被質疑內容之原始材料」,而「女方微博上有」並不構成來源,閣下應例舉是哪一條微博,而不是把陳的所有微博都當做來源,那是不利於「讀者能夠找到支持被質疑內容之原始材料」的。
3.閣下的編輯如果結合了維基百科方針那自然是極好的,可是我已經說了閣下的觀點和現有的維基百科條目中哪裡有錯誤、是違反方針要求的,如何修改是更好的。我認為這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也不是意氣之爭。另外閣下拒絕溝通的態度,也不符解決爭議之態度。--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2021年9月29日 (三) 05:27 (UTC)[回覆]
:@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 1.這當然是你一個人的觀點,如何詮釋維基百科方針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見解,你的不一定是正確的,同樣我並不認同你對方針的主觀理解是正確的。要在正文中有所體現,「霍尊的女朋友陳露發布微博長文」,「且文中還透露」,「8月12日,陳露再次發布長文」已明確寫出陳露二字,並清晰説明是她所為,如果你還是認爲這是我的見解,那我也只能無奈的笑了 2.施冰嵐 https://new.qq.com/rain/a/20210921A0AOLV00 。宋思衡(網名:柳衡鐵路)、平安(網名:X蜜)、田汨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049921 3.「和現有的維基百科條目中哪裡有錯誤、是違反方針要求的,如何修改是更好的」,我説我思說我言是人類最基本的表達方式,最基本的表達方式結合維基百科方針怎麽就變成這是「錯誤」、「違反方針」、你部分解讀方針説出你認爲我的錯誤。我當然誠心歡迎每個人與我的理性溝通,但是現在辯論已偏離理性的軌道,例如你説我「推理」被我反駁,你説沒有移除內容同樣被我反駁,之前説我「把一方的觀點當成事實來描寫」,「春秋筆法」,這不是對我意氣之爭是什麽?究竟是誰拒絕溝通?你的辯駁不是解決爭議而是製造爭議。Diraged3留言2021年9月29日 (三) 06:11 (UTC)[回覆]
1.我重新看了遍8月12日陳發的東西,修改一下我此前的觀點。因為該微博已被刪除、且我沒發現有此微博備份,所以我以該長文的文字稿該聊天群內容截圖來做判斷。如果聊天群截圖有缺失也歡迎閣下補充。條目原文的表述是「但是8月12日,陳露再次發布長文並曬出了眾多交往過程中的細節,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其中包括了...」,這段話前半部分講事實,後半句「以及霍尊糜爛的私生活」是該媒體引申出來的理解、也是該媒體對霍尊的評價,在陳璐長文中未有此言論。我認為將陳的觀點與媒體的評價兩者混在一起的表述方式並不合適。應該分離兩者、獨立成段,並講明是什麼媒體做出了什麼評價。
2.我希望的就是閣下能夠提供來源,否則就要移除。既然閣下已經就部分內容提出來源,待全保護失效後即可增補來源、並保留對於人物鎖定的表述,但是要加上疑似,因為來源對此表述是「...等人都疑似牽涉其中」,而非斷言就是這幾人。其次就是「等上海籍藝人組團前往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嫖娼」和「截屏圖片中顯示霍尊使用了侮辱性詞彙形容他人」的來源現目前還是缺失的,歡迎閣下提供來源。同時我認為表述中「截屏圖片中顯示霍尊使用了侮辱性詞彙形容他人」可能有誤,因為截屏圖片裡沒有體現出這些表述,這更像是陳長文中的表述,即長文中的「小琵琶精,小古箏精,可能還有小笛子精,小二胡精等等」
3.通過閣下給出的來源來看,現條目對霍尊方面的表述顯著缺失,現有對霍尊方面的回應表述未突出霍尊表達內容的主要內容,即8月11日的「2013年5月的第一場電影,到去年9月的這八年」中對兩人戀愛期間的表示和「「在2020年與(陳)露露分開之前」,沒有對其不忠」等等,鑑於此處並非爭議內容,皆可在全保護結束後自行編輯,若就此另有爭議應另開討論。
4.我還是希望閣下能就條目內容展開討論。我說的「錯誤」、「違反方針」、「把一方的觀點當成事實來描寫」,「春秋筆法」等等都有對應說明是條目中的哪段讓我有此感想,而非是憑空的捏造、攻擊閣下,也同樣不是我在意氣之爭。我就現有條目內容提出合理反對≠製造爭議。我一直對此描述是討論,而非辯論,討論的目的是讓條目更好,而非是在辯論中贏得勝利或走向失敗。--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2021年9月29日 (三) 12:18 (UTC)[回覆]
@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1「霍尊糜爛的私生活是基本常識,比方說這棟大樓有500米65層、這個水族館中有5萬條魚,全人類與生俱來的常識會感應出這棟樓很高,這個水族館魚很多,除非你沒有大腦。常識的意思是普通社會上智力正常的人皆有或普遍擁有的知識,既然所有人類都以常識得出霍尊糜爛的私生活這一事實,就不存個別媒體的獨特理解和非常識性評價。2.現有內容是必須爲了避免版權糾紛,不得不從新聞來源處在忠於原意的情況下轉化而來,既然已忠於原意轉化,文中是否表述出斷言觀點每個人有不同見解,不能以你的觀點一刀切,再説如依你的建議加上疑似二字,以及你建議的筆法,就變得來源相差無幾,是否有版權疑慮呢?組團前往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嫖娼在兩篇來源的截圖中有提及[5][6],提到了烏克蘭白俄羅斯,霍尊,平安,應該還可以找到更多相關來源,讓維基百科變得更好每位用戶都可以參與,且觀察你的言行很想為維基做出偉大的貢獻,當一位用戶的精力有限時,你也可以幫忙尋找爲他分擔阿 3.首我給你的來源是爲了佐證當下存在的內容,並非給你尋找你認爲可能的缺失,如你不重視當前主要問題而專注於尋找你認爲的缺失,我認爲對現條目內容的探討沒有建設性,徒增困擾 4.你辯解是否憑空的捏造、是否攻擊我是沒有意義的,因爲主要感受和接受者是我,如果我認爲受到侮辱那是因爲你的發言而造成的,每個人是有情緒和人性的,要就條目內容展開討論前提下是要讓編輯者感到尊重和友善,在如此激烈的侮辱調戲之下,我憑藉著驚人的堅毅和忍耐,已達到就條目內容展開討論的目標。此外你真的是提出合理反對嗎,那在移除來源和推理問題上你怎麽解釋呢,在無憑無據的情況下隨意指責一個人不叫製造爭議?當然啦,討論的目的是讓條目更好,而非是在辯論中贏得勝利或走向失敗,但目前我從你的言行中觀察不到這點,只有我堅毅的忍耐。Diraged3留言2021年9月29日 (三) 17:27 (UTC)[回覆]
1.首先「霍尊糜爛的私生活是基本常識」和「所有人類都以常識得出霍尊糜爛的私生活這一事實」是閣下的觀點,現在來看其霍尊表示2020年9月已經與陳分手,那與現女友發生性關係不能被認定為私生活糜爛,霍尊也表示自己與陳戀愛期間從未出軌,「嫖娼」也只是表達意願,未有成行一說。請閣下綜合各方觀點考量,並將各方觀點都有所體現,而非聽信一家之言做下判斷進而影響條目中立性。我已經講過了,讓事實自己說話中要求:「抵制住貼標籤與道德說教的誘惑,讀者可能並不會接受你告訴他應該怎樣思考的好意。讓事實自己說話,讓讀者自己決定。」中也在鼓勵用事實說話,而非貼標籤與道德說教。什麼是貼標籤?什麼是道德說教?「霍尊糜爛的私生活是基本常識」、「所有人類都以常識得出霍尊糜爛的私生活這一事實」即是。
2.對人物確定加疑似等詞不涉及任何版權糾紛,但是去掉疑似二字,則歪曲了來源本身的立場,是在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或總結,並產生了新的立場,造成wp:原創研究
3.[7]中他人發表:「組團去烏克蘭吧」「白俄羅斯」,霍尊回應「去」。聊天中未有嫖娼字樣,嫖娼是媒體解讀,應標註或如實描述聊天互動。另外請閣下不要用道德綁架試圖轉移自己的wp:舉證責任。維基百科的人物傳記與來源方針中對條目內容、來源有嚴格要求,尋求內容的來源怎麼會對現條目內容的探討沒有建設性?難道保留缺少來源支撐的文字內容就是保留了條目的建設性?恰巧是不斷的尋求來源,增補來源,才讓條目的質量得到提升。
4.「移除來源」指的是什麼?請列舉證據表明我移除了什麼來源;另外,我之所以迴避推理問題爭議,是因為這是由討論中延展開的內容,於條目建設無益。閣下都談了是「推理」,編輯維基百科不是做開拓性的學術研究,我們要做的是把來源上的東西用規避版權糾紛的話移植到條目中來,並做出相應的wp:維基化修改。整個過程中不需要編者去「推理」,頂多算是在學習,維基百科的編輯需要的是推敲字、詞、句的使用如何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而非是就條目中的主要矛盾衝突展開聯想、「推理」,並在此基礎上提交編輯影響條目的中立性。
5.我所謂的「侮辱調戲」都是提及了條目中的語句的,也是在針對條目中的語句提出批評。最開始我以為這是閣下編輯的,所以措辭中冒犯了閣下,但是在意識到錯誤後我也向閣下道歉了,我樂於道歉並反思自己錯誤,也反覆表示自己對事不對人;另外所謂無憑無據更是不存在的事情,我列明條目正文內容和方針、指引,並指出兩者間如何相牴觸,談何無憑無據?我的言行是為了讓該條目更好,如更好的中立性,更好的來源等等。只要閣下與我想的都是為條目做貢獻,那如此討論下去,結果只會是條目內容更佳的雙贏結局,而非是辯論中的一贏一輸。
ps:此條留言後的1、2周內本人將暫停在維基百科上的行動,待本人休假結束後再見。--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01:59 (UTC)[回覆]


對於霍尊詞條的編纂,當前版本引用了媒體嘩眾取寵、博人眼球的不實報導。請問用戶Diraged3在此詞條屢次有用戶修改你編寫的內容之後,有沒有試著親自去取證第一手採訪的資料?我在這條討論第一段提到的獨立平微博下有大量對峙雙方的監控錄像、微信錄屏、對話截屏、轉帳信息,如果你稍有看過,就不會堅持這個版本的百科內容。給人潑髒水頗為容易,被潑髒水的人如何活著沒有多少人在意。在真相不明的情形下,連讓維基百科的內容保持中立都如此艱難。警方不日將公布立案聲明,拭目以待。 BeckyCaster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06:41 (UTC)[回覆]

@BeckyCaster 我重複了很多次這些內容並不是我所編寫,你所説的一切也只是主觀觀點沒有客觀證據,什麽獨立平這只是他個人的發言罷了,其實霍尊的死活管我什麽事,社會上的人自由公評。你在這裏移除了這些內容其他地方也會存在,你們粉絲愛怎麽著,真是噁心 Diraged3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06:59 (UTC)[回覆]
@燃玉請管理員查看,用戶@Diraged3人身攻擊我。參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4%B8%8D%E8%A6%81%E4%BA%BA%E8%BA%AB%E6%94%BB%E5%87%BB--BeckyCaster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9:0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