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11年圖森槍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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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8日,美國聯邦眾議員嘉貝麗·吉福茲亞利桑那州圖森卡薩斯阿道比斯的一家超市停車場舉行見面會時,和另外18人一起遭到槍擊。這起事件導致包括聯邦地區法院首席法官約翰·羅爾,吉福茲的隨從加布·齊默爾曼以及年僅9歲的女孩克里斯蒂娜-泰勒·格林在內的6人喪生。吉福茲是槍手賈里德·李·勞納的目標,她被近距離打中頭腦後子彈穿腦而過。勞納被當場逮捕,聯邦檢察官對他發起包括試圖刺殺國會議員和聯邦法官在內的五項控罪,他所就讀的大學曾因破壞行為暫停其學業。最終勞納對19項控罪認罪,於2012年11月被判終身監禁。事件發生後,一些評論家就此事指責包括莎拉·裴琳在內的政治右翼成員。另一些評論則認為勞納是個仇視所有政客而不論其從屬關係的無政府主義者槍枝管制的倡導者主張對槍枝和彈藥增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