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介面管理員/存檔一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設立「技術管理員」任命程序

已初步收集各位意見及方向,並歸納至#設立「技術管理員」任命程序‧意見諮詢,分段作出詳細諮詢,請至前述段落發表意見。--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早前,MediaWiki開發人員社群達成共識,並發出諮詢文件,指出將會設立新用戶組「技術管理員」,並將MediaWiki名字空間下JS/CSS頁面修改權交由技術管理員擁有,相關權限最終會從管理員移去。目前文件顯示,本月九號將會開始諮詢。兩週諮詢期完結後就會開始過渡期。過渡期目前設定為兩週。期內會正式設立新用戶組,而管理員亦會擁有新權限,以免過渡期內出現混亂。過渡期後,管理員就會失去相關權限。往後,相關修改事宜將完全交由技術管理員負責。除非全域社群達成新共識,目前預設方案是由本地社群全權負責制定任命程序及作出任命,而授權者會是行政員或監管員。如無理解錯誤,行政員授權亦一如授予管理員及行政員權限般屬單向授權。文件中提到社群應該在過渡期內完成制定技術管理員任命程序及選出技術管理員。又提到技術管理員可信程度應該最低與管理員一致,甚至應該比管理員為高。另外,候選人應該熟識JS/CSS編程及有良好帳戶保安操守,例如開啟雙重認證(2FA)。當然其亦有提到,社群所制定之任命程序可簡單如用戶當選管理員之後,簡單詢問其意向及是否熟悉JS/CSS編程及基本保安操守;以及,凡管理員要求就授予權限。如何任命,則交由諸位決定。

另外,由於時間倉卒,建議第一批技術管理員由目前管理員之中選出,尤其是最近有編輯過MediaWiki:Common.jsMediaWiki:Common.css、小工具及其他MediaWiki名字空間下之.js/.css頁面者,例如︰User:ShizhaoUser:KOKUYOUser:Alexander MiselUser:XiplusUser:Jimmy XuUser:WhitePhosphorusUser:AntigngUser:Cdip150User:TechyanUser:WcamUser:春卷柯南User:BluedeckUser:LiangentUser:ShinjimanUser:Lanwi1User:Wong128hkUser:StangUser:ManchiuUser:Hat600User:AT(以上管理員共二十名,於2017年至今之時段內有編輯過前述頁面,至於數量可瀏覽此查詢結果)。另外,如何選,及準則如何,亦交由諸位決定。

以上。--J.Wong 2018年7月5日 (四) 04:25 (UTC)

一個簡單問題也請各位討論一下:鑑於本權限說是行政員和監管員授權,那麼行政員是不是默認是本組成員?另外,這應是一個短期權限(像flood一樣用後即除)還是一個長期權限?是否有類似於REVOKE的機制?-- Stang 2018年7月5日 (四) 05:26 (UTC)
另一個相關問題:現時我們不知道誰開了2FA。--1233( T / C 2018年7月5日 (四) 13:10 (UTC)
要求即可,暫非強制要求,是「良好帳戶保安操守」的舉例。--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5日 (四) 14:49 (UTC)
從理念來說,任何無需此權限的用戶不應被授予權限,以減少受攻擊風險和影響。中期權限較好,如根據社群方針或申請的使用需求授予1/3/6個月,期限內無相關編輯則除去(是否先通知再議),並允許和建議不用時申請除權。--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5日 (四) 14:49 (UTC)
主要的js/css腳本如非必要的話絕大部份時間並不會修改,但是要修改的時候很多都是很急切的(以MediaWiki:Common.js為例,曾試過17個月沒有被改,結果下次就因為MW後台突然有改動,繼而急需修改),如祇設為中短期的臨時權限,並不利於突發性的維護,所以「技術管理員」應該是長期永久權限給予受信任的用戶作備用,當「技術管理員」嚴重操作失當或失信時才作罷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5日 (四) 16:42 (UTC)
根據目前的補丁,未來默認只有techadmin用戶組才有權限修改站點配置。該用戶組可以由監管員和本地行政員賦權,但只有少數wiki的本地行政員是可以除權的(zhwiki不在此列)。——꧁༺星耀晨曦༻꧂留言2018年7月5日 (四) 18:36 (UTC)
如建議將此權限設為臨時權限,請特別留意︰一、除非修改配置,否則本地行政員是沒法除權;二、此權限不止用於修改MediaWiki:Common.js/.css,尚有一堆MediaWiki:Common.js/.css子頁及一堆小工具代碼,請衡量臨時授權是否足以應付MediaWiki:Common.js/.css以外一堆頁面之日常維護,特別是小工具;三、亦請同時考慮權限取得程序應該如何,會否需要經過投票?抑或只要申請就授予權限呢?如為前者,臨時制會否過於繁複,以及會否阻礙或令技術帝失去意欲或動力去更新代碼?--J.Wong 2018年7月6日 (五) 07:43 (UTC)

反對分拆權限,管理員應繼續持有權限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設立「技術管理員」任命程序‧意見諮詢

第一階段諮詢完結:
第一階段諮詢完結,稍後會就實際條文修訂及任命程序細節作出諮詢。至於諮詢結果則如下列各段框框所顯示。--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01:03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早前,MediaWiki開發人員社群達成共識,並發出諮詢文件,指出將會設立新用戶組「技術管理員」,並將MediaWiki名字空間下JS/CSS頁面修改權交由技術管理員擁有,相關權限最終會從管理員移去。目前文件顯示,本月九號將會開始諮詢。兩週諮詢期完結後就會開始過渡期。過渡期目前設定為兩週。期內會正式設立新用戶組,而管理員亦會擁有新權限,以免過渡期內出現混亂。過渡期後,管理員就會失去相關權限。往後,相關修改事宜將完全交由技術管理員負責。除非全域社群達成新共識,目前預設方案是由本地社群全權負責制定任命程序及作出任命,而授權者會是行政員或監管員。如無理解錯誤,行政員授權亦一如授予管理員及行政員權限般屬單向授權。文件中提到社群應該在過渡期內完成制定技術管理員任命程序及選出技術管理員。又提到技術管理員可信程度應該最低與管理員一致,甚至應該比管理員為高。另外,候選人應該熟識JS/CSS編程及有良好帳戶保安操守,例如開啟雙重認證(2FA)。當然其亦有提到,社群所制定之任命程序可簡單如用戶當選管理員之後,簡單詢問其意向及是否熟悉JS/CSS編程及基本保安操守;以及,凡管理員要求就授予權限。如何任命,則交由諸位決定。

上列段落各位已初步發表意見,及指出幾個可行方向,現嘗試歸納並細分於以下段落,供各位表態及發表意見。請踴躍發表意見,可用{{支持}}、{{同意}}及{{反對}}模板。不過並非投票,而是幫助最後歸納各方意見。--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本次諮詢將會持續至七月十九日。如有需要,個別段落可能會繼續開放討論。--J.Wong 2018年7月13日 (五) 10:49 (UTC)

一、是否委任此處所列之二十名管理員為「技術管理員」?

目前共識顯示為委任該二十名管理員為第一批技術管理員。而配合段二共識,如該用戶為行政員,則不會主動授權。如仍有意見,歡迎框外繼續表達。--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 因為時間有限,我建議先那20名管理員獲權先,我看投一個票比較好,支持/反對而已。--Cohaf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18:30 (UTC)
  • 此段各位請表態是否支持委任該二十名管理員為「技術管理員」。如反對,是否可理解為支持第一批「技術管理員」亦需經獲確立程序任命?--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 (+)支持。--雲間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08 (UTC)
  • (+)支持建議人票--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15 (UTC)
  • (+)支持--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支持。--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2日 (四) 09:19 (UTC)
  • (+)支持--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4:47 (UTC)

二、行政員是否應該同時擁有「技術管理員」權限?

目前共識為行政員如有需要,可以向自己帳戶授予「技術管理員」權限。不過,不建議長時間保有相關權限。如仍有意見,歡迎框外繼續表達。--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 (=)中立:非所有行政員精於技術。--雲間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10 (UTC)
  • (?)疑問既然行政員有權給於,也可以給於自己,有點像BAG成員包括所有行政員--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26 (UTC)
  • 考慮到權限設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站點安全性,行政員無論如何都是高風險的用戶,沒有必要再加設門檻。建議默認可以擁有,且行政員不需要任何流程即可授權,並可自己授權。並建議不需要該權限的行政員不保有該權限。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7月11日 (三) 09:57 (UTC)
  • (=)中立 看行政員意願,如果不需要則可不保留,需要時允許直接授權。--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因為達師所說的原因,我同意行政員自動兼任技術管理員。如果行政員不想要這個權限,可以不用。隨時想要的時候可以隨時給自己加上。Bluedeck 2018年7月17日 (二) 18:01 (UTC)

三、候選人/申請者資歷要求

三‧一、技術管理員可否授予非管理員?

技術管理員權限可以授予非管理員用戶。如仍有意見,歡迎框外繼續表達。--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 (+)支持授予非管理員。--雲間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09 (UTC)
  • (+)支持,可授予資深用戶。--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47 (UTC)
  • (+)支持授予其他用戶。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7月11日 (三) 10:01 (UTC)
  • (+)支持--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支持--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4:48 (UTC)

根據元維基的設定,只有管理員才可以成為技術管理員,否則就不會有上述收緊權限的事情。--1233( T / C 2018年7月13日 (五) 07:09 (UTC)

沒有此類規定。只說了「管理員擁有高危權限」,所以得減權。但不影響非管理員用戶成為技術管理員。——꧁༺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10:01 (UTC)
如果是這樣,就不會連一些維基的介面修改者也被牽涉其中。--1233( T / C 2018年7月14日 (六) 03:45 (UTC)
其實並不能夠說明什麼,如果受影響社群能夠證明委任程序堪比管理員,能夠驗證候選人可信程度堪比管理員,個人相信自可別論。而且分拆後,同樣可以再次委任該等持權人成為技術管理員。又或者經社群共識,修改用戶組權限組合。就算是監督員、用戶核查員及行政員,已經成為管理員亦只是建議條件,而非必然條件。所以無論是從網站保安新方向而言,抑或從本地社群決定而言,都不見得將技術管理員權限授予非管理員會衍生任何問題或抵觸任何既有政策及慣例。目前最重要,仍然是社群就此議題達成共識。--J.Wong 2018年7月14日 (六) 11:54 (UTC)
元維基的反饋——꧁༺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2:00 (UTC)
其要求是可信程序至少要堪比管理員,所以社群制定較靈活授權政策,並無與諮詢文件及權限設立原意相抵觸,只要人選確乎可信而程度堪比管理員即可。這亦可以滿足諸如只想處理技術但不欲處理站務者之要求。--J.Wong 2018年7月13日 (五) 10:32 (UTC)

三‧二、建議資格須如管理員一致?是否有其他建議?

參考本段意見,整合出以下數個資格要求︰
  • 編輯次數3,000次或以上。
  • 最近一年內沒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 在過去三個月內平均每日的編輯次數多於一次。
  • 使用者頁面有自己編寫的內容。
  • 有理由認為熟悉JavaScript/CSS語言或需要編輯相關頁面。
如仍有意見,歡迎繼續於框外發表。--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 編輯次數3,000次或以上。
  • 連續擔任巡查員回退員至少3個月自首次編輯以來參與維基百科一年或以上。
  • 最近一年內沒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 在過去三個月內平均每日的編輯次數多於一次。
  • 使用者頁面有自己編寫的內容。
    ——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指引
  • (!)意見需要有相關技能,效仿BAG成員提名人最好擁有機器人或至少AWB一樣--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19 (UTC)
  • (+)傾向支持。另參考WP:BAG--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意見,建議增加技術性要求,例如有協助維護一些常用的站內腳本或css(例如貢獻過或當前負責維護中)。——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3日 (五) 00:44 (UTC)
  • 我覺得要求巡查員或回退員的要求可以移除。——꧁༺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8:52 (UTC)
  • (!)意見我的版本如下
    • 編輯次數3,000次或以上。
    • 並且編輯CSS/JAVASCRIPT約???次以上
    • 最近一年內沒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並且帳號創建以來沒有任何擾亂型編輯/編輯戰的禁封
      ——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指引
  • 說明與其巡查,回退,CSS/JAVA比較好的質量評估,數目可以變化。這權本身就是以防擾亂,所以申請人不能有擾亂型編輯。帳號創建以來也可以縮短。無需一年,有一些有才華的新人,且證明實力的我是建議可以授權,因為沒有多少人有相關經驗,也可以減輕20名管理員的負擔。--Cohaf (請多多關注技術管理員課題)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9:03 (UTC)
  • (!)意見,編輯不一定,像Mediawiki空間的js/css不能普通用戶編輯,但是可以提意見要求修改或修復,這樣也能體現一定的腳本編寫能力。——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3日 (五) 09:32 (UTC)
    • 1.不易統計「並且編輯CSS/JAVASCRIPT約300次以上」。(雖然可以寫個腳本來統計)。2.由於普通用戶不能編輯MW空間的js/css頁面,所以對自己的js/css頁面編輯超過300次要求過高。——꧁༺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9:59 (UTC)
  • 多少次就空白吧--Cohaf (請多多關注技術管理員課題)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10:05 (UTC)
    • (!)意見:(1) 巡查權和回退權與技術管理員技能無關,不能當作要求;(2) 不能「帳號創建以來沒有」,例如一位編者曾經因編輯戰被封,但是承諾永不再犯,而且幾年之內不再編輯戰,若繼續限制則屬不合理;(3) 對JS/CSS編輯次數的要求改為「有理由認為熟悉JavaScript/CSS語言」。編輯次數難以統計,不能反映技術水平,而且編輯次數很多但皆為importScript他人程式的話亦不能證明熟悉JavaScript;(4) 見下面討論。需要留意編輯JS/CSS頁面不一定必須熟悉這兩個語言,例如編輯介面文字。--靜雨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2:59 (UTC)

    四、短期權限 vs 長期持有,抑或並存?

    大部分意見支持兩者並存。不過前設是本地行政員可以移除「技術管理員」權限。--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 另外,上次討論之中,YFdyh000君亦建議可「短期授權(如3個月)作為實習,有實際績效再研究轉為長期授權」。如何呢?--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 (+)支持並存。--雲間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08 (UTC)
    • (+)支持(▲)同上--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21 (UTC)
    • (+)支持並存。--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49 (UTC)
    • (-)反對短期授權,唯一原因是短期授權者除權只能去meta。如果本地行政員具備除權權限,則(+)支持並存。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7月11日 (三) 09:59 (UTC)
      • @hat600可以更改設定成本地行政員可以除權,技術面不是問題。--Xiplus#Talk 2018年7月11日 (三) 10:58 (UTC)
      • 技術層面(本地除權)支持最好。考慮了兩種情況,工具維護所需的短期(如3~6個月)授權,證明自己的短期授權(如機器人試運行)。到期移除方面是還需討論的,相當於一個考核總結。--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傾向支持並存。--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支持並存。(...) 吐槽:本地無權除權有點麻煩。--Junjie Yuan留言) 2018年7月12日 (四) 10:41 (UTC)
    • @Junjie Yuan無需吐槽,在下方投一票支持本地行政員除權一案把。--Cohaf (請多多關注技術管理員課題)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0:53 (UTC)
    • (!)意見,如果只能meta除權的話,不支持短期權限,否則否則反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3日 (五) 09:34 (UTC)

    四‧一、是否容許行政員解除技術管理員權限?

    稍後於「技術管理員」方針通過以後,將會提請Phabricator修改設置,以允許行政員移除技術管理員權限。如仍有意見,歡迎於框外發表。--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基於上列討論,似乎大家都傾向於兩種授權模式並存。如此,請也就此議題凝聚共識,以便稍後向Phabricator提交申請,修改本站設定。--J.Wong 2018年7月12日 (四) 10:27 (UTC)

    五、產生辦法

    觀乎下列意見,除了「共識制」以外,其餘三個方案都認為可行。現建議長期持有權限者可經「一票兩用」或「獨立投票」產生。而短期權限則可以透過類似BAG之組織審批授權。如仍有意見,歡迎於框外發表。--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五‧一、管理員投票時「一票兩用」

    • (+)支持:當然可行。--雲間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04 (UTC)
    • (+)支持強烈支持--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23 (UTC)
    • (+)傾向支持此方案。--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53 (UTC)
    • 應該允許管理員通過較為簡化的方式獲取技術管理員權限。因此(+)支持投票結束後一併授權。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7月11日 (三) 10:02 (UTC)
    • 可以註明並一併投票和授權。--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有條件支持如在RFA的時候同時申請技術管理員,仍需證明其技術。(技術管理員在技術上面的要求應高於管理員)——꧁༺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3:22 (UTC)
    • (+)支持:--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04:49 (UTC)

    五‧二、經獨立投票產生

    • (+)支持不反對--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23 (UTC)
    • (+)支持 投票頁應註明當前權限和維護成果。--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支持:這樣子達成共識我也不反對。-雲間守望 2018年7月13日 (五) 09:17 (UTC)
    • (+)支持,相當於管理員的編輯腳本角色分離,參照巡查員等做法,獨立授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3日 (五) 09:35 (UTC)
    • (+)支持,避免不活躍者長期占用高風險權限;有利技術精英。--Temp3600留言

    五‧三、共識制,候選人申請並經社群考驗及對答後,按共識決定是否授權

    • (+)支持:技術管理員確實偏向技術,而且除了界面之外有更多的事情做。--雲間守望 2018年7月11日 (三) 03:07 (UTC)
    • (+)支持也不反對--Cohaf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23 (UTC)
    • (+)支持--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51 (UTC)
    • (-)傾向反對,基於善意推定和開源精神,只要申請的候選人表示自己懂css和/或js即可,考驗沒有必要,這又不是公司招聘程式設計師,還要考試。如果非要有考驗,那麼也應該限定在常規的css和js技術範圍內(儘量不脫離mediawiki所涉及的css和js範疇),畢竟編程以及IT相關的技術範圍太大,誰也不可能什麼都會,只要懂得技術管理員能用到的相關技術即可(甚至不需要全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11日 (三) 12:17 (UTC)
    • (-)傾向反對,標準和方法模糊,容易拉票造勢。--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五‧四、申請制,設立類似BAG之組織審批授權申請

    • (+)支持--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 (+)支持。比如需要短期或有專門目的(如維護個別小工具)者,建議用類似BAG的方式批准。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7月15日 (日) 03:12 (UTC)

    六、辭任及除權安排

    將參考其他高級權限做法,如監督員、用戶核查員等,解任案一經通過,技術管理員權限將會與管理員權限一併移除。不活躍門檻則定為六個月。如仍有意見,歡迎於框外發表。--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六‧一、除權安排

    請恕在下另加一項,有關技術管理員之安排。依在下的建議,RFA時可以選擇一票二用或僅申請其中一項。同理,RFDA時應否作同樣安排,由聯署者決定一票二用還是必然兩者同時除權?又或是社群投票時選擇所除何權?另,不活躍技術管理員的安全隱患比普通管理員更大,因長期沒有活動解任的時間應否較短?JC1 2018年7月12日 (四) 14:07 (UTC)

    之前也有想過是否需要諮詢此議題,不過認為應該會參照目前用戶核查、行政員及監督員等處理方式,即解任案一經通過,就會移除所有權限。此次修訂完成後,就會提案修訂《管理員離任方針》。至於不活躍期,則歡迎各位提意見。或者可以連同下列六‧二一起討論。--J.Wong 2018年7月13日 (五) 11:07 (UTC)
    不活躍的技術管理員
    • 出於安全考慮,當技術管理員1個月內沒有1筆編輯的時候,應當除權。(我覺得行政員也應該這樣)——꧁༺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11:39 (UTC)
      • 建議另案。在行政員活躍期限未調整以前仍按6個月處理。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7月15日 (日) 03:09 (UTC)

    六‧二、辭任後復職安排

    上次討論之中,達師君如此寫道︰「另外建議儘可能不設置辭任後恢復權限的門檻,以鼓勵用戶在賬號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辭去權限,隱患消除後可予恢復。」各位,意見如何呢?--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 降權思路沒問題,但「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辭去」和「隱患消除後」不對,此時應當修改密碼或站內(如使用者頁面)聲明而非降權,「隱患消除後可予恢復」有帳號易手風險。可考慮短期內(如3或6個月)賦權無需門檻,更長要考慮社群變化和帳號易手風險。--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再細議之下,結論未有改變,不活躍門檻維持於六個月。--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01:03 (UTC)
  • 行政員權限另案不代表技術管理員權限另案。我同意星耀晨曦所言,一個月內沒有編輯則移除權限,此亦應適用於由行政員為自己加上的權限。另外,由於時間較短,我認為因一個月不活躍而移除權限者可以於(對上一次編輯起計)六個月內無需經過社羣投票,直接由行政員決定是否為其補回權限。JC1 2018年7月21日 (六) 02:13 (UTC)
  • 「行政員權限另案不代表技術管理員權限另案。」不太明白。至於後面就似乎與達師君所言有所矛盾,未知達師君有何看法。--J.Wong 2018年7月21日 (六) 02:34 (UTC)
    • 我認為達師所指的「建議另案。」應該是指「(我覺得行政員也應該這樣)」應該另案。故此「行政員權限另案」不代表現在討論的「技術管理員權限」亦應另案。JC1 2018年7月21日 (六) 17:46 (UTC)
    • 如此就唯有請達師君解釋解釋了。如果達師君在一段時間後仍未給予回覆,在下會將此題重新交予社群討論。--J.Wong 2018年7月22日 (日) 00:09 (UTC)
      • 我說的意思是:包含技術管理員在內,不活躍期限問題另案。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7月22日 (日) 07:45 (UTC)
        • 反對另案,既然這裏討論技術管理員的各種事宜,為何僅不活躍一項要另案討論?JC1 2018年7月22日 (日) 08:51 (UTC)
  • 達師君,姑勿論是否與行政員看齊,請問對JC1君上列相關意見,有何看法?--J.Wong 2018年7月23日 (一) 04:06 (UTC)
  • 另外,亦建議JC1君多交代一點理由,個人當然明白其一可能出自於安全考慮,此權限亦是應安全考慮而生,然而,亦要顧及實際需要,一個月時間其實非常短,學生而言,可能為了準備考試,在職人士,可能遇著高峰期,均有機會需要暫時放下維基百科,這麼短時間內來來回回賦權收權,都未免增加行政負擔。建議多平衡安全考慮及實際需要,過份側重於其中一面均並非好事。--J.Wong 2018年7月23日 (一) 04:15 (UTC)
    • 也是,一個月期限亦只是參考上方既有建議。經你一說,我認為四個月或以內都可以接受(不過對於行政員來說,把權限當作flood來用,有需要加上,沒有需要除下的話是一個好習慣,但不強求)。JC1 2018年7月23日 (一) 16:14 (UTC)
    • 但既然都可以去到四個月了,差兩個月,風險有差那麼多麼?--J.Wong 2018年7月24日 (二) 03:25 (UTC)
  • 不肯另案,那我只好(-)反對任何低於6個月的提議。在行政員的活躍期限調整以前,我認為不需要設定更嚴格的不活躍期限。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7月25日 (三) 09:28 (UTC)
  • ꧁༺星耀晨曦༻꧂君、YFdyh000君,也請發表一下意見,以資解決爭議。--J.Wong 2018年7月25日 (三) 09:54 (UTC)
  • 無任何編輯與無技術編輯的期限分立如何,前者避免帳號風險和不活躍,後者避免對技術向非活躍人士的過快解任。如2(或3)個月無任何編輯、6個月內無利用權限的技術編輯(需詳細定義,另議)。這樣也有缺點,就是當技術豐富、品行俱佳的維基人真的很忙而不再活躍於維基百科,會導致此權限解除,不過重獲此權應該不難、符合安全需求。上方未見再議快速復權之方案。--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0:04 (UTC)
  • 看了一下下面「行政員不活躍標準」的討論,我認為一些意見是對的。加上目前降低不活躍標準並沒有在提高安全方面有很多效用,我認為界面管理員跟隨行政員標準也行。——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1:32 (UTC)
  • 既然沒有人支持,關閉討論算了。JC1 2018年7月25日 (三) 14:35 (UTC)
  • 其他

    如有遺留,請在此提出。另外,關於候選人或申請人資歷要求,由於元維基諮詢文件已作以下要求,包括熟悉JS/CSS編程及基本保安操守,例如高強度密碼及雙重認證(2FA),以及提升保安是此次分拆之目的所在,所以就不將這兩項要求納入諮詢範圍。而該兩項要求亦已寫入《技術管理員》。--J.Wong 2018年7月11日 (三) 01:47 (UTC)

    說點題外話。編輯技術頁面其實不一定就要懂技術,像我這樣不太懂技術的人,也就改改用字、排板,未必一定要懂得怎樣寫編程才可以編輯。因此,在考慮怎樣決定技術管理員的人選時,或許技術熟練程度並非唯一指標。—AT 2018年7月11日 (三) 15:01 (UTC)
    也同意AT所說的。可能可以效仿模版編輯員的"條例",給一些常常給於建設性技術的編輯此權利,前提是該用戶的意見一定要是可行且施行時沒大礙。相信會謹慎用權者就可以給於權力。(...) 吐槽一下,我們模版編輯員方針也還沒完成,這一項政策無疑加重了社群的負擔。單單了解政策的時間可以寫一條不錯的條目了。--Cohaf (請多多關注技術管理員課題)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20:02 (UTC)
    (...) 吐槽一下,與模板編輯員方針可互相借鑑與吸納,都是受信任的技術維護員,只是風險和範圍不同。--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提醒「候選人亦應該熟識」似乎非元維基規定要求,而只是益處介紹。--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22:14 (UTC)
    但這正正反映原設計構想為何。不過,其實正如Kokuyo君,其雖多次編輯相關頁面,不過據在下所知,並不熟習JS/CSS編程。如此,在下於本次意見諮詢後,整理方案時,會將之轉為建議。--J.Wong 2018年7月12日 (四) 10:38 (UTC)
    我認為設計思想是開發人員可提高對此組用戶的安全設置要求和監測,但尚不是對用戶行為的官方要求,只是建議,故本地方針不應依此定為強制標準。--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2日 (四) 11:21 (UTC)

    小結

    已初步總結上列各段意見,並列於段落右邊框框之內,如對各段落議題或總結或其他相關議題仍有意見,請從速發表,稍後將會按上列各項總結修訂《技術管理員》。並於修訂以後,提交至此,尋求通過,正式確立為方針。--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8:16 (UTC)

    已補充。JC1 2018年7月21日 (六) 02:13 (UTC)
    上面的討論看來沒有人支持新方案,不再強求並已關閉討論。至此再重新公示。JC1 2018年7月25日 (三) 14:45 (UTC)
    其實還有後續。--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01:03 (UTC)

    元維基技術人員社群諮詢案結果

    詳見此段,以下為翻譯本︰

    感謝各位,本次諮詢已經完結。收到 Ajraddatz 建議以後,用戶組已經重命名為「介面管理員」。這個應該是唯一重大改變。往後步驟則包括︰

    • 下星期一將會向全部維基站點發送通知(如此,翻譯員就可在此週末翻譯通告)。通告稿本週三方會定稿,歡迎此前作出訂正或提供意見。此後則會通知翻譯員翻譯通知稿。
    • 與此同時,將會創建新用戶組,而行政員將會有權賦予或移除權限。若然社群已經決議如何任命介面管理員,則可以開始作出任命。
    • 四週以後(即8月27日)將會發送另一次通知(尚未擬稿)及從其他用戶組移去CSS/JS頁面編輯權。萬一仍有用戶未收到通知,當用戶嘗試編輯相關頁面時,將會收到特製錯誤訊息。
    • 8月27日之前,全域介面編輯亦會獲得新權限及更名為全域介面管理員(或分拆,如打算有非介面管理員介面編輯)。

    --J.Wong 2018年7月24日 (二) 02:09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介面管理員」任命及解任程序‧意見諮詢二

    已通過及修訂:
    按公示結果確立《介面管理員》為方針及相應修訂《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指引》及《管理員解任方針》。--J.Wong 2018年8月21日 (二) 19:27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背景︰早前,MediaWiki開發人員社群達成共識,並發出諮詢文件,指出將會設立新用戶組「技術管理員」,並將MediaWiki名字空間下JS/CSS頁面修改權交由技術管理員擁有,相關權限最終會從管理員移去。相關諮詢本月九號開始,至廿二號完結,為期兩週。三十號會開始過渡期,為期四週,至八月廿七號。期內會正式設立新用戶組,而管理員亦會擁有新權限,以免過渡期內出現混亂。過渡期後,管理員就會失去相關權限。往後,相關修改事宜將完全交由技術管理員負責。除非全域社群達成新共識,目前預設方案是由本地社群全權負責制定任命程序及作出任命,而授權者會是行政員或監管員。行政員會有權授予或移除此權限。文件中提到社群應該在過渡期內完成制定技術管理員任命程序及選出技術管理員。又提到技術管理員可信程度應該最低與管理員一致,甚至應該比管理員為高。另外,候選人應該熟識JS/CSS編程及有良好帳戶保安操守,例如開啟雙重認證(2FA)。當然其亦有提到,社群所制定之任命程序可簡單如用戶當選管理員之後,簡單詢問其意向及是否熟悉JS/CSS編程及基本保安操守;以及,凡管理員要求就授予權限。如何任命,則交由諸位決定。

    本地第一次諮詢已經完結,而結論則已歸納至《介面管理員》。此次諮詢將會進一步探討任命及解任程序細節。請踴躍發表意見,可用{{支持}}、{{同意}}及{{反對}}模板。不過並非投票,而是幫助最後歸納各方意見。暫定亦已一週為期,至八月二日,會嘗試初步歸納結論。--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修訂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指引

    修訂案獲得通過。如仍有意見,歡迎在框框外發表。--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更新草案於此。此項修訂通過以後,介面管理員投票時間就會定為「兩週」,通過門檻就會定為「有效支持票數25票或以上,且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80%」,投票資格為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使用者。--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修訂管理員離任方針

    修訂案獲得通過。如仍有意見,歡迎在框框外發表。--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更新草案於此。大量替代「管理員」為「管理人員」並於首段定義「管理人員」。另外,無論是何種途徑除權,五項管理人員權限均會同步移除,除非另有指明。按上次諮詢結果,不活躍門檻為六個月。而此修訂案如果通過,則會賦權行政員緊急除權介面管理員或按投票結果除權介面管理員,以及介面管理員解任投票資格為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使用者,通過門檻為「總有效票數達25票或以上,且支持解任票數超過50%」,與及其他解任程序條文適用於介面管理員。以及一個額外修訂,按目前慣例,將解任投票共識決定權表明屬行政員,剔除管理員。至於後一句「如果該共識需由投票決定,其支持解任所需票數的指標可由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視肇事管理員濫權程度或違反事實衡量,此通過指標通常為至少25張有效票的50%以上。」,則由於茲事體大,建議社群另案再議。--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短期權限授予機制

    短期權限將採申請制,用戶可參與討論,表態是否贊同申請,並附以理據支持。最終由行政員按討論內容決定是否批准申請。將設立Wikipedia: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臨時處理申請。--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第一次諮詢結果顯示短期權限採申請制,由類BAG組織審批。實際細節尚需議定,請各位就以下各項發表意見。--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申請場地

    審批者資格

    • 會否由現任介面管理員審批?--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最長時限

    其他

    • 如有遺漏,歡迎於此提出。--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 短期授權運作良好的,是否可在限制用途的前提下延長或轉為長期授權?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7月26日 (四) 15:43 (UTC)
      • (▲)同上,簡單投票附合理理由並公示即可,有異議可反對或另行討論。--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00 (UTC)
      • YFdyh000君可否提供更多執行細節,以資討論?--J.Wong 2018年7月28日 (六) 02:50 (UTC)
        • 暫無更多想法。先試行再回頭改也可以。運行穩定、溝通良好即可,規則還沒法全面,比如何種功能、標準/流程能位列小工具。--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8日 (六) 06:50 (UTC)

    介面管理員頁面確立為方針

    確立為方針。--J.Wong 2018年8月21日 (二) 19:27 (UTC)
    • 正如之前所言,現時內容大部分之前諮詢之結果或者屬於事實描述。除了短期權限未有細節外,其餘均可以先行審視。--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 已按此段諮詢結果修改介面管理員頁面。現交付公示,為期七日。期內如無合理異議,則視之為通過,正式確立為方針。--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51 (UTC)

    介面管理員資格要求

    移除「使用者頁面有自己編寫的內容。」--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47 (UTC)

    (!)意見可以不要「使用者頁面面」有自己寫的內容嗎?有一點無關?--Cohaf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5:25 (UTC)

      • 不反對。可以改為建議而非要求,有助於其他人了解和溝通。--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00 (UTC)
        • 個人認為應該廢除,界面管理員都是技術類,他們應該專心於技術,使用者頁面面免了吧?溝通也不一定,只要界面管理員之間好好溝通,我們不懂技術的沒什麼事溝通。應該改為用戶討論頁面里用戶對其它用戶的意見有及時,良好的反應還差不多。--Cohaf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58 (UTC)
        • 可以,如果到諮詢期完結時,無人異議,可以移去相關要求。--J.Wong 2018年7月27日 (五) 01:29 (UTC)
    • 使用者頁面面有內容的初衷是為了讓社群能夠對用戶有了解。這一點上是不是界面管理員似乎沒有影響。我認為以這個理由反對廢除可能不充足;但也認為出於溝通需要(這種事偶爾會有跨語言溝通需求),應該建議有一個WP:BABEL。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8月2日 (四) 12:28 (UTC)
    • 同上,改要求建立Babel--Cohaf留言) 2018年8月3日 (五) 06:16 (UTC)
    • (&)建議既然是跨語言活動,又有巴別,元維基討論頁面如何?--Cohaf留言) 2018年8月3日 (五) 14:14 (UTC)
    • 但亦有用戶並不喜歡於用戶頁添加巴別。另外,Cohaf君所指是否說這可以是跨語言規則,所以要提交元維基討論?--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 @Wong128hk寫錯了,應該是要求申請人設立meta User page。然後在meta user page 加個芭比框 囧rz……--Cohaf留言) 2018年8月6日 (一) 07:18 (UTC)

    2018年7月5日前上任之管理員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事宜

    管理員如為2018年7月5日前上任,經三日投票,簡單多數支持,則可以取得介面管理員權限。--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9 (UTC)
    • 已擁有管理員權限者新申請界面管理員權限只能經過投票,似有不妥,也許以前認為自己不需要界面權限的管理員,一段時間之後又需要了;或者是否應開放(對現在是管理員的用戶)一次性的申請權限渠道?當然,如果上面所列20位之外的管理員都不需要此權限的話,自然可以不做。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7月26日 (四) 15:43 (UTC)
      • 簡單投票即可,比如申請人+1人贊同(或24~72小時公示)+批准人贊同。--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00 (UTC)
      • 沒想過這個問題,可以設立日落條款,至於條款內容,歡迎提出建議。--J.Wong 2018年7月27日 (五) 01:29 (UTC)
    • 3天投票,支持,反對而已,程序應該簡單,不要搞到想rfab這麼複雜,多數票就行。但是公告稱需要有相關條文,無需最低票。--Cohaf (請多多關注界面管理員課題)留言) 2018年7月27日 (五) 04:59 (UTC)

    其他

    外部腳本

    站內小工具、個人common.jsglobal.js頁面調用站內其他用戶、維基媒體其他站點(如英文維基、共享資源)、外站(如wikiplus)之腳本的風險,尚無總結、研究(如cookies洩露、誘導操作的可能性)和要求,「良好帳戶保安操守」中不含。--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6:08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條目的正確名稱是什麼?

    到底叫「介面管理員」還是「界面管理員」啊? -- 陳龍英 留言·簽下你的大名2019年8月16日 (五) 04:56 (UTC)

    地區詞差異。 2020年8月2日 (日) 13: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