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秉厚
生平
劉秉厚於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考中丁未科二甲第六十六名進士。咸豐年間任貴州司主事,同治三年(1864年)升江南道監察御史,官至戶部掌印給事中。曾對審理兩江總督馬新貽遇刺案的張之萬進行參劾。[1]
参考资料
- ^ “派审之员去江宁日久,到目前尚无端绪,凭任该犯游供,含混拟结。”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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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秉厚於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考中丁未科二甲第六十六名進士。咸豐年間任貴州司主事,同治三年(1864年)升江南道監察御史,官至戶部掌印給事中。曾對審理兩江總督馬新貽遇刺案的張之萬進行參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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