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三办公室
国务院第三办公室是1954年至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立的办事机构。
历史
1954年11月10日,国务院发出命令[1]设立国务院第三办公室,协助总理掌管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燃料工业部、地质部、建筑工程部的工作。
1959年6月,国务院第九十次全体会议决定撤销国务院第三办公室,工作移交国务院工业交通办公室。
参考文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任命国务院副秘书长,各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委员会副部长、副主任、委员,外交部部长助理等负责人的命令”,《山西政报》,1954年22期,第49-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