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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允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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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允讓(?—?),和名與那城王子朝紀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攝政與那城御殿日语与那城御殿七世。

向允讓出生於向氏小波津殿內家族,此家族是與那城御殿的分支。波平按司朝武無子,由向允讓入繼家統,稱仲里按司朝紀

咸豐九年c(1859年),牧志恩河事件發生,三司官馬克承(小祿親方良忠)、度支官向汝霖(恩河親方朝恒)、日帳主取向永功(牧志親雲上朝忠)犯法。向允讓與尚健(伊江王子朝忠)、夏超羣(摩文仁親方賢由)、向克約(宇地親方朝真)被任命為奉行,翁世傑(誌喜屋武之子親雲上盛帛)、評定所主取向德裕(具志川里之子親雲上朝紀)二人為其係役,會同獄官,審問其罪。[1]

咸豐十一年(1861年),攝政尚惇(大里王子朝教)請求致仕,由向允讓繼任,[2]。向允讓被升為「王子」位階,唐名改為尚允讓,賜與那城間切地頭職,和名改稱與那城王子朝紀。[3]同治二年(1863年),因薩摩藩實際掌權者島津久光獲賜白劒、已故藩主島津齊彬被追賜權中納言官職和從三位位階,尚允讓奉命出使薩摩藩慶祝。[4]同治十一年(1872年)因病致仕。[5]

參考資料

  1. ^ 球陽記事·附卷之四
  2. ^ 中山世譜·卷十三
  3. ^ 東恩納寛惇. 尚泰侯実録. 櫛引成太. 1924: 151-152 [2020-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3). 
  4. ^ 中山世譜·附卷七
  5. ^ 東恩納寛惇. 尚泰侯実録. 櫛引成太. 1924: 193 [2020-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3). 
尚允讓(與那城朝紀)
前任:
尚惇
(大里朝教)
琉球攝政
1861年—1872年
繼任:
尚健
(伊江朝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