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務滋
張務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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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江蘇省上海縣 |
字號 | 字洽升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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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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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務滋(1889年—1965年),字洽升[1],民國33年後因購買房地產股票,又用名伯良[2]。江蘇省上海縣人。北洋大學堂畢業,進士。
生平[2]
-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上海民立中學畢業。三月入天津北洋大學法律科。
- 宣統三年(1911年)六月,北洋大學堂法科法律學門甲班畢業[1]。
- 宣統三年(1911年)八月甲子引見,賞給進士出身,改為翰林院庶吉士[3]。
- 民國元年(1912年)六月至民國4年(1915年)六月,在天津私立直隸法政學校任教員。
- 民國元年(1912年)11月5日,律師登錄(85號)[4]。
- 民國10年(1921年)三月至民國26年(1937年)六月,在天津北洋大學任教員。
- 民國2年(1913年)二月起兼任律師直至民國38年(1949年)。
註釋
- ^ 1.0 1.1 張務滋,洽升,江蘇上海,《國立北洋大學三十七年班畢業紀念刊》,朱有瓛主編.《中國近代學制史料第二輯(上冊)》.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7年06月第1版.第989頁
- ^ 2.0 2.1 『張務滋自書履歷』
- ^ 宣統三年八月三十日內閣抄奉上諭:本日引見北洋大學畢業生。考列最優等之胡振禔、李成章均著賞給進士出身,並授職翰林院編修;何炳麟著賞給進士出身,並授職翰林院檢討;考列優等之張務滋、蘇企由均著賞給進士出身,改為翰林院庶吉士;考列中等之張壽祺著賞給進士出身,以主事分部儘先補用;考列下等之吳大業、錢俊均著賞給同進士出身,以知縣分省補用。其同日引見山西西學專齋畢業生,考列最優等之楊仁顯、考列優等之劉世勛、郭顯廙、潘連茹、王迎祉、楊朝相、王縉雲,考列中等之王藎臣、溫承讓、張宴林、炳國佐、許喜、柴謹膺、郭希汾、張箎、胡德豪均著賞給進士出身欽此 監國攝政王鈐章;奕劻假,那桐、徐世昌署名
- ^ 『張務滋,北洋大學法律科畢業』《政府公報》第2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