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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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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詩」和「排律」(或稱為長律)。除了五言律詩及七言律詩外,還存在一種特別的律詩,稱為小律三韵律诗,或三韵小律

律詩在押韻方面上,雙數句須押韻,第一句可押可不押,單數句不可押韻。

歷史

南北朝文學作品注重對偶平仄,對律詩的發展影響深遠。南齊永明之世,周顒和沈約四聲八病之說。影響所及,當時詩人作詩講究聲律,世稱「永明體」,這是由古體詩演變到近體詩的重要橋樑。

唐代以前的古體(或稱古風)律詩,其長度不限。唐初時期,上官儀提倡「六對」、「八對」之說,將前人對偶之法加以總結歸納,對律詩的發展頗有影響。初唐四傑所作律詩甚多,促進了律詩的發展。沈佺期宋之問在前人實踐的基礎上,加以琢磨、去粗取精,把律詩的格式固定下來。

杜甫是第一位大量創作七言律詩詩人[1][2]

律詩範例如下:

有一類律詩仅六句,称小律三韵律诗;小律对偶要求较宽,或一二两联,或二三两联,或仅二联要求上下句对偶。

格式

  • 句式方面:律詩句子長短全首一致;不是五言,就是七言。「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復。
  • 對仗方面:律詩每首必有對仗,且位置也有規定,全詩八句四聯(首聯、頷聯、頸聯和尾聯),頷聯(三、四句)、頸聯(五、六句)必須對仗工整,詞性相同,其他二聯則不拘。排除首尾兩聯外,一律用對仗
  • 對偶方面:對偶就是把同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並列起來。對偶的一般規則為: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
  • 音律方面:律詩每首平仄都有規定,講求「粘對」和平仄諧協;所有对句(偶数句)入韵;除首句外的出句(奇数句)均不入韵;首句可入韵,亦可不入韵。
  • 用韻方面:律詩一般多押平聲韻(仄韻律詩應被看作是一種接近於古體詩的近體詩),不可換韻,一韻到底,雙數句或偶句末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金朝、元朝以來通行「平水詩韻」,用韻限於一韻部。長律則可以換韻,往往在題目上標明韻數。

平仄格式

在本句中是交替性平仄;在對句中是對立性平仄;出句和對句的平仄相互對立。

律句句式

律句有存有四種格式;其中又可分「以平韻為開頭(平頭)」以及「以仄韻為開頭(仄頭)」。律句句式:

句式 五言律句 七言律句
a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平仄
A 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b 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B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律詩格律

律诗由律句组成,分为平起式和仄起式两種结构:

平仄头 首句韵 五言律诗 七言律诗
平起式 不入韵 bA,aB,bA,aB aB,bA,aB,bA
入韵 BA,aB,bA,aB AB,bA,aB,bA
仄起式 不入韵 aB,bA,aB,bA bA,aB,bA,aB
入韵 AB,bA,aB,bA BA,aB,bA,aB

分辨一首律诗是平起式还是仄起式的关键在第一句第二字:第二字平声,就是平起式;第二字仄声,就是仄起式。

格律中的几个注意点:

  1. 七言詩句第一字平仄不論。
  2. 除B式律句,律句的頭節上字平仄不論;B式律句頭節上字限平聲,否則犯孤平。
  3. 腹節上字的平仄,以依律為正,不依律為變例:
    • (仄仄)平平仄仄平(B式)可以變成(仄仄)仄平平仄平,屬於孤平拗救;
    • (仄仄)平平平仄仄(b式)的腹節上字為仄的時候,頭節上字必須平聲。

黏對

出句平頭對句仄頭,出句仄頭對句平頭,稱之為做對,否則稱之為「失對」;上聯對句平頭下聯出句平頭,上聯對句仄頭下聯出句仄頭,稱之為「做粘」,否則稱之為「失粘」。

节构

五言律句的节构為: 腹節 | 腹節下字 | 腳節; 七言律句的节构為:首節 | 腹節 | 腹節下字 | 腳節。

「節」是指由两个字构成的一个声律单元。 「腳」是指每句的最後一個字,又称脚字。 「腳節」是指律诗和绝句每句的倒数第二、一两个字。腳節,又称尾节,收节。 「首節」是指律诗每句的第一、二两个字。绝句没有首节。七言的平起平收式,截去首节,就是五言的仄起平收式。七言的仄起平收式,截去首节,就是五言的平起平收式。首节,又称顶节,起节。绝句,又称截句。 「腹節」是指律诗每句的第三、四个字;绝句每句的第一、二个字。 「腹節下字」是指腹节的下一个字。旧时的诗词是竖行排列的,五言句的第三个字是五言句腹节的下一个字。七言句的第五个字是七言句腹节的下一个字。使用「腹節下字」,言简意赅,不用每次都强调“五言的第三个字,七言的第五个字”。

口訣

近体诗的平仄格式,存有一句口訣:

意為:七律的第一、第三、第五字平仄是不论的,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是严格要求的,在五律中,即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該口訣的由來現不可考究;而在《切韻指南》中,曾有過記載。其為粗略觀察,與事實不完全相符。實際上,一三五不一定不論,二四六也不一定分明。該口訣表面上雖然给人一種簡單明快的感覺,但由於近体诗的平仄并非如此簡單,所以極易引起初學者混亂。

律詩中詩句不依常例,稱之為「拗」。拗句既不依正例也不依變例。 《漢語詩律學》一書中列出如下類型的拗以及相應的拗救方法:

甲種拗

七言第一字;除B式外,头节上字的拗;甲種拗可以不避,发生了也可以不救。如果要进行拗救,那么有两種方法:

  1. 本句自救(除B式):七言第一字该平而仄,第三字该仄而平;七言第一字该仄而平,第三字该平而仄。
  2. 对句相救:
    1. 七言第一字相救:出句平拗对句仄救,注意A式第一字仄第三字应平;
    2. 五言第一字相救和七言第三字相救(头节上字相救):出句仄拗对句平救。如果是bA式,以下两種格式任用一種:
      1. 甲: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2. 乙: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該較為特殊之格律於中晚唐後出現較多,以致成為一種風格。因此,可被列為特例,而非拗。)

乙種拗

腹节上字的拗,乙種拗尽可能避免,否则尽可能补救。

拗而后救,且用对句相救,在腹节上字处出句该平而仄,对句该仄而平。

丙種拗

B式律句头节上字的拗,也稱之為犯孤平。丙種拗绝对避免,否则必须补救。拗救方法为本句自救。B式律句中,头节上字该平而仄,腹节上字必须用平补救。

丙種拗往往与乙種拗同时并用。这样对句腹节上字实际兼任了两種任务:既挽救了本句的孤平,又拗救了出句的该平而仄。

特殊形式

第一类特殊形式

b式律句腹节下字的该仄而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仄

腹节两字平仄互换,这種情形头字上节以避免仄声为原则,否则用普通形式。第一类特殊形式多用于尾联出句。

第二类特殊形式

b式律句腹节下字该平而仄。在aB式中,把a式出句的腹节下字改为仄声,同时把B式对句的腹节上字改为平声: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出句腹节上字以及七言出句第一字,还可以改为仄声,出句头节上字,还可以改为平声;对句头节上字还可以改为仄声,七言对句第一字还可以改为平声。这種形式的特征在于律句的声调,出句头节下字必须是仄声,末两字必须是仄仄,对句头节下字必须是平声,末三字必须是平仄平。 第二类特殊形式和丙種拗句往往同时并用:

(平平)仄仄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

丑类特殊形式,五言对句第一字喜用仄,第三字必须用平,常见于首句。排律中只容许第一类特殊形式,不容许第二类特殊形式。

五言律诗

五言律诗简称五律,是律诗的一種。五言律诗除了对仗和平仄之外,每句五个字,每首四联(首联,颔联,颈联,尾联),总共八句,全首共四十个字;

  1. 所有对句(偶数句)入韵,出句(奇数句)不入韵,比较特殊地首句入韵不入韵皆可。以首句不入韵为正例。

首句不入韵:

首句入韵:

七言律詩

七言律诗简称七律,是律诗的一種。七言律诗除了对仗和平仄之外,每句七个字,每首四联(首联,颔联,颈联,尾联),总共八句,全首共五十六个字。

首句不入韵:

首句入韵:

三韵小律

七律和五律中,存在一種三韵小律。三韵就是六句[註 1]

五言小律只有三十个字,例如:

七言小律只有四十二个字,例如:

註釋

  1. ^ 首句即使入韵亦不计

參考文獻

書籍

文獻

  1. ^ 唐詩. www2.hkedcity.net. [2018-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7-04). 
  2. ^ 佛教慈航智林紀念中學 中國文學科 資訊科技教材  文學常識/中四級適用  單元六  唐代文學常識. 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 [2018-12-11].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