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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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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汝芳
《近溪羅先生一貫編》之近溪羅先生像贊
《近溪羅先生一貫編》之近溪羅先生像贊
大明雲南右參政
籍貫江西南城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惟德,號近溪
出生正德十年(1515年)五月初二日
江西南城縣
逝世萬曆十六年(1588年)
江西南城縣
配偶娶吴氏,封安人
親屬(子)羅軒、羅輅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会试進士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
經歷
  • 工部观政
  • 太湖县知县
  • 刑部主事
  • 刑部员外郎
  • 宁国府知府
  • 东昌府知府
  • 万历元年十月升云南按察司副使
  • 万历五年正月升雲南布政司参政
  • 万历五年闰八月被令致仕[1]
著作
  • 《明通寶義》一卷、《廣通寶》一卷、《近溪集語》十二卷、《問求正牘》兩卷、《八九病榻心宗》兩卷、《孝經宗旨》一卷、《近溪羅先生一貫編》四卷(門人熊儐編)、《近溪羅先生明道錄》七卷(門人杜應奎編)、《近溪子文集》五卷(曾孫羅萬先編)、《近溪子集》六卷、《會語續錄》兩卷(皆為門人楊起元編)

羅汝芳(1515年—1588年),惟德近溪江西建昌府南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江西鄉試第十二名,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會試登第,未廷試,三十二年(1553年)登癸丑科進士[2][3]。工部觀政,授直隸太湖縣知縣,頗有政績,擢刑部主事。歷官寧國府知府,後丁內艱歸鄉,服闕,補東昌府知府,不久改任雲南屯田司副使,整治昆明堤,疏浚滇池,講學五華書院,日孜孜不倦[4]萬曆四年(1576年)與王畿同遊雞足山[5]。轉任雲南右參政,分守永昌,因事獲罪而遭言官彈劾[6]。萬曆十六年(1588年)從姑山山崩,大風拔起樹木,認為自己將在九月一日當天去世。羅汝芳的學生們懇求其再多留一天,於是到了次日的午時才去世,享壽七十四歲[7]

評價

羅汝芳師從顏鈞,後顏鈞遭下獄論死,羅汝芳便變賣家產救之,才得以減刑,改發配充軍。羅汝芳罷官後,顏鈞也跟著被赦免歸鄉。羅汝芳將老師帶回家中奉侍,吃喝必定自己親自張羅,世人都認為他不簡單。顏鈞性格詭怪猖狂,其學派趨向佛教,故羅汝芳的言行亦與僧道無異[8]王時槐說他早歲于釋典玄宗,無不探討,緇流羽客,延納弗拒,人所共知。而不知其取長棄短,迄有定裁[9]楊時喬則在《上士習疏》裡提到他:“師事胡清虛(即宗正),談燒煉,採取飛昇;師僧玄覺,談因果,單傳直指。其守甯國,集諸生,會文講學,令訟者跏趺公庭,斂目觀心,用庫藏充餽遺,歸者如市。其在東昌、雲南,置印公堂胥吏雜用,歸來請托煩數,取厭有司。每見士大夫,輒言三十三天,憑指箕仙,稱呂純陽自終南寄書”並批評其“誕妄”如此[10]許孚遠也曾斥責羅汝芳,說其大而無統,博而未純[11]

著作

著有《明通寶義》一卷、《廣通寶》一卷、《近溪集語》十二卷、《問求正牘》兩卷、《八九病榻心宗》兩卷、《孝經宗旨》一卷、《近溪羅先生一貫編》四卷(門人熊儐編)、《近溪羅先生明道錄》七卷(門人杜應奎編)、《近溪子文集》五卷(曾孫羅萬先編)、《近溪子集》六卷、《會語續錄》兩卷(皆為門人楊起元編)[12]

家族

曾祖羅思忠,祖父羅廷璛,父羅錦,生員、封主事。母寧氏,封太安人[13]。弟羅汝順、羅汝初。

註釋

  1.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六》:万历五年闰八月辛亥,刑科都给事中周良寅劾刑部尚书刘应节不考察恤刑属官;云南参政罗汝芳进表事完,出城潜住,应节往与谈禅,輙坐移日,宜罢斥以为人臣玩旨发职之戒。 上命应节自陈,汝芳既已辞朝,又潜住城外何为?吏部查参以闻。及应节疏上,遂令致仕。部覆:汝芳先移病乞休,亦令致仕。
  2.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郭斗,《刻近溪羅先生明道錄》說︰“萬曆甲戌冬,公始以副憲來滇,再得會公于滇中。公學益精,力益勤,而從游者日益眾,欲倡道西南。會同野李公繼至,與公同志,又合並盧勺方公、西巖顧公、禹江張公、漸江張公、一水陳公諸君子,講學五華書院,日孜孜不倦。諸生不惟得領諸君子文學之教,其所熏陶培養者多矣。幸不大哉!”
  5. ^ ·高奣映,《雞足山志》(卷6):“羅號近溪,江西吉安人,嘉靖癸丑進士,官雲南督學道,兼督糧參政。萬曆丙子約中溪同游雞足,詩賦聯額,輝映庵寺。迨宦成旋里,遣先生仲子送藏經於寂光寺。其惓惓雞足之心如此。”
  6. ^ ·張廷玉,《明史》(卷283):“汝芳,字維德,南城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除太湖知縣。召諸生論學,公事多決於講座。遷刑部主事,歷寧國知府。民兄弟爭產,汝芳對之泣,民亦泣,訟乃已。創開元會,罪囚亦令聽講。入覲,勸徐階聚四方計吏講學。階遂大會於靈濟宮,聽者數千人。父艱,服闋,起補東昌,移雲南屯田副使,進參政,分守永昌,坐事為言官論罷。”
  7. ^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34):“十六年,從姑山崩,大風拔木,刻期以九月朔觀化。諸生請留一日,明日午刻乃卒,年七十四。”
  8. ^ ·張廷玉,《明史》(卷283):“初,汝芳從永新顏鈞講學,後鈞系南京獄當死,汝芳供養獄中,鬻產救之,得減戍。汝芳既罷官,鈞亦赦歸。汝芳事之,飲食必躬進,人以為難。鈞詭怪猖狂,其學歸釋氏,故汝芳之學亦近釋。”
  9. ^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34):“王塘南言先生「早歲於釋典玄宗,無不探討,緇流羽客,延納弗拒,人所共知。而不知其取長棄短,迄有定裁。」 ”
  10. ^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34):“楊止菴《上士習疏》云:「師事胡清虛(即宗正),談燒煉,採取飛昇;師僧玄覺,談因果,單傳直指。其守甯國,集諸生,會文講學,令訟者跏趺公庭,斂目觀心,用庫藏充餽遺,歸者如市。其在東昌、雲南,置印公堂,胥吏雜用,歸來請托煩數,取厭有司。每見士大夫,輒言三十三天,憑指箕仙,稱呂純陽自終南寄書。其子從丹師,死於廣,乃言日在左右。其誕妄如此。」 ”
  11. ^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34):“許敬菴言先生「大而無統,博而未純。」”
  12. ^ 江西南城大思想家罗汝芳. [2019-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1). 
  1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參考文獻

  • 張朝瑞,《皇明貢舉考》
  • 魯小俊、江俊偉,《貢舉志五種(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謝沛霖,《 明清進士題名錄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郭斗,《刻近溪羅先生明道錄》
  • 高奣映,《雞足山志》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黃宗羲,《明儒學案》
  • 龔延明,《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寧波出版社,201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