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志超(?—17世紀),字以大,黃州府蘄州廣濟縣人[1],明朝軍事人物。
生平
翟志超最初是諸生,多次不中舉轉為武生,於天啟四年(1624年)中武舉人,次年(1625年)成武進士[2],獲授會川鹽井守備。任內他為追奪餉銀,獨自闖入苗族人聚居處,讓土官普助擒拿罪犯斬殺;上級呈報此事後,他陞為南京提督操江,兼任參將[1],後事不詳。
引用
- ^ 1.0 1.1 同治《廣濟縣志·卷七·人物志》:翟志超,字以大,邑諸生不中就。以武試連中任四川會鹽守備,苗賊刦掠餉銀,志超單騎入苗洞,讓土官普助執渠斬之,追出餉銀。上官上其事,轉南操江兼參將事。 同上(丁未縣志)
- ^ 同治《廣濟縣志·卷六·選舉志》:(天啟)甲子(舉人) 翟志超……乙丑(進士) 翟志超 有傳
參考文獻
- 同治《廣濟縣志》·卷六·選舉志
- 同治《廣濟縣志》·卷七·人物志
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武會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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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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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不詳 共9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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