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柱 (嘉靖進士)
金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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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上虞縣 |
出生 | 丙戌十一月十一日 |
逝世 | 万历二十九年 |
配偶 | 娶沈氏 |
親屬 | (子)金彦肃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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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柱(1526年—1601年),字國楨,號中石,浙江紹興府上虞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一百一十八名進士[1][2]。通政司观政,授江西高安知县,调直隶江阴县,升兵部主事,调庐州府教授,升裕州知州、苏州府同知。隆慶初,升广东佥事,广西巡抚殷正茂、总兵俞大猷镇压古田獞韦银豹、黄朝猛之乱,擒获韦銀豹正法,隆慶六年(1572年)二月升广西按察司副使。十月,平乐府江猺恃险稔凶,肆行杀掠,兵备副使刘稳请调大兵剿灭,巡抚郭应聘调土漢官兵六万,分四路征讨,金柱监参将王世科軍,万历元年(1573年)正月攻破数十巢寨,擒斩杨钱甫等十首贼,两广道路复通。九月,巡按御史杨一桂弹劾金柱前任潮州兵巡佥事时贪纵,被革职听勘。万历十九年因与上虞知县蔡淑逵互相攻讦,被废黜为民[3]。居鄉三十餘載,年七十九卒[4]。
家族
曾祖金玉;祖父金佩;父金德昭,州判。母吳氏[5]。兄金榜、弟金栋、金樑、金槐。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二》:万历十九年二月,先是浙江上虞县乡官原任副使金柱屡向本县蔡淑逵嘱托不从,因淑逵祈雨礼拜不诚,随倡生员薛于中、葛烶以贪酷上告,内称杖毙石辂等十九命,及钱粮等款。淑逵亦以金柱挟隙诬告,通详招审。按臣参奏到部,驳覆。得旨:金柱著革职为民,蔡淑逵姑降二级调用。
- ^ 《上虞县志》:金柱字国桢,嘉靖癸丑进士,除高安令,以剿巨寇周马三功,调江阴。江阴近海岛,前令以倭反被刑。柱至,未浃旬而倭围城四十有九日,柱誓死坚守,画奇大破之,斩首千馀,自是便不敢南向(有保障祠碑)。召入为兵部郎,柱平生剀直,不能与世依阿。会忤墨相,遂出庐州教授,寻迁裕州守,招抚流移二千二百馀家,垦荒三千五百馀顷,捐俸配耦,给牛种麦,歧两呈,国人立祠祀焉(见碑记)。历苏郡丞,濬百川以通江水,塞巨浸以遏冲潮,万民永赖(详王世贞七浦碑略)。隆庆初,升广东佥事(见广东通志),古田獞韦银豹、黄朝猛数反,广西巡抚殷正茂与提督李迁调土汉兵十四万,命总兵俞大猷征之。大猷将诸军连克东山凤凰寨,蹙之潮水。主簿廖元诱獞人斩朝猛,银豹穷,令其党阴斩貌类已者以献,捷闻,正茂进兵部右侍郎,改古田为永甯州,设副使、参将镇守。未几,柱捕得银豹,正茂自劾,诏磔银豹京师(明史殷正茂传)。改广西副使,平乐府江者,桂林抵梧州驿道也。南北亘五百里,两岸崇山密箐,贼巢盘互。自嘉靖间张岳破平后,至是复猖獗,巡抚郭应聘与征蛮将军李锡请讨之,徵兵六万,令参将钱凤翔、王世科、都指挥王承恩、董龙各将一军,以柱与郑茂及佥事夏道南监之,破贼巢数十,斩贼五千有奇,獞酋杨钱甫等悉授首(明史李锡传)。时怀远猺尤獷悍,伤死县官马希武等,督抚震恐,柱帅兵压境上,神谋秘算,擒其首,传檄四十九洞,帖然归化。复置州县官,凯奏钦加三品服俸,驰封父德昭、母恭人吴,沐三朝恩诰。乞归终养,日夕承欢,以孝闻。柱素性廉介,居官二十馀年,所存不过图书。嘗自言曰:吾以清白遗子孙而已。居乡三十馀载,杜门养贞,义不苟合,惟闾里冤抑,正色敢言,略无阿避。年七十九卒,士民流涕,如失所依,至立碑肖像,以志不忘。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