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樾
錢樾(1743年—1815年),字黼棠,浙江嘉善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典陝西鄉試,四十八年(1783年)出督四川學政。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入直上書房。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六十年(1795年)兩任江西鄉試副考官。
嘉慶元年(1796年)出督廣西學政,累擢翰林院侍讀學士、少詹事,兼署國子監祭酒。嘉慶四年(1799年),還京,驟遷內閣學士、禮部侍郎,同年出督江蘇學政。時吳縣知縣甄輔廷懲治諸生糾紛,擬罪過當,學政平恕不分事實,斥革生員二十五人。仁宗解平恕任,命錢樾接替,平息事態。
嘉慶五年(1800年),調吏部侍郎,任滿回京,調戶部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又調吏部。嘉慶九年(1814年),因失察書吏舞弊,降內閣學士。其上疏置辯,部議革職,加恩賜編修。嘉慶十年(1805年),擢鴻臚寺少卿,督山東學政。累遷大理寺少卿、內閣學士。因母喪丁憂歸里。守喪結束後,託病不出。嘉慶二十年(1815年)卒。[1]
佚事
錢樾少工書法。晚年自行準備後事。[2]
家庭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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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張井,《尚書房行走吏部左侍郎錢公樾神道碑銘》,碑傳集,3冊39卷,3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