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逢泰
鍾逢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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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四川省鄰水縣知縣 | |
籍貫 | 廣東省長樂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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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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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逢泰(?—?),廣東省嘉應直隸州長樂縣(五華縣)人,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甲午科廣東鄉試第51名舉人。
歷任官職
- 乾隆五十二年會試後挑選壹等,引見奉旨以知縣試用,籤掣四川,於五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到省
-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署順慶府通判[1][2]
-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署順慶府鄰水縣知縣[3][4]
- 乾隆五十四年署合江縣知縣[5]
- 乾隆五十五年署雙流縣知縣[6][7][8],五十七年實授,嘉慶二年丁憂[9]
- 嘉慶五年十二月揀發江蘇知縣[10][11]
- 嘉慶六年任鎮江府丹陽縣知縣[12][13][14]
註釋
- ^ 「鍾逢泰,廣東嘉應州長樂縣舉人,乾隆五十二年署通判,遊東林寺書題聯額今尚存」;「「雲鶴」二字,順慶通判鍾逢泰書,并「殿角風柔僧定際,林臯煙裊客談初」一聯刻東林寺」,《華銀山志》
- ^ 「鍾逢泰,廣東嘉應州長樂縣舉人,乾隆五十二年署」,《岳池縣志》卷十職官志文秩三
- ^ 「鍾逢泰,廣東長樂人,乾隆甲午舉人,五十三年任」,《道光元年鄰水縣志》
- ^ 「鍾逢泰,廣東長樂,乾隆甲午舉人,五十三年任」,《道光乙未增修鄰水縣志》卷之四題名五
- ^ 「鍾逢泰,廣東長樂縣舉人,乾隆五十四年署」,《合江縣志》卷三十四職官卅四
- ^ 「是日,吏部議協辦大學士署四川總督孫士毅奏雙流縣知縣鍾逢泰試俸期滿准實授一疏,奉諭旨:鍾逢泰依議用,餘依議。」,《清高宗起居注》卷三十八乾隆五十六年十一月
- ^ 「鍾逢泰,廣東長樂縣舉人,乾隆五十五年任」,[嘉慶]《雙流縣志》卷二職官五
- ^ 「鍾逢泰,廣東長樂縣舉人,乾隆五十五年任」,[民國]《雙流縣志》
- ^ 『題報四川雙流縣知縣鍾逢泰親父鍾端迎養在任,於嘉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在署病故,例應丁憂,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陝甘總督兼辦四川總督事總統軍務臣宜綿謹題為報明丁憂事,該臣看得現任州縣以上官員丁憂,例應具題,茲據布政使林儁詳稱據雙流縣知縣鍾逢泰稟稱,年伍拾陸歲,係廣東舉人,乾隆伍拾貳年會試後挑選壹等,引見奉旨以知縣試用,籤掣四川,於伍拾貳年柒月貳拾壹日到省,歷署順慶府通判,鄰水、合江等縣印務,題署雙流縣知縣,於伍拾伍年柒月貳拾日到任,伍拾柒年正月貳拾日奉文實授,因親父鍾端迎養在任,今於嘉慶貳年玖月貳拾玖日在署病故,例應丁憂,稟乞轉報等情,除飭取該員丁憂供結另送外理合詳請具題等情前來,據此臣覆查無異,除咨廣東撫臣外,謹具題聞。嘉慶2年10月25日』。內閣大庫檔案003599-001
- ^ 「十二月揀發江蘇知縣六員……鍾逢泰,廣東長樂人,舉人」,《縉紳全書》(嘉慶六年夏)(奎文閣)
- ^ 「又將遵旨揀發江蘇試用知縣六員,揀選得候補知縣王廷瑄等帶領引見。奉諭旨:王廷瑄、慎咸熙、鍾逢泰、賴相棟、石文璉、吳桓俱著發往江蘇差遣委用。」,《清仁宗起居注》卷五嘉慶五年十二月
- ^ 「三十九年甲午……鍾逢泰官四川雙流江蘇丹陽知縣」,道光《長樂縣志》卷三二十七
- ^ 「國朝知縣……嘉慶:王之導、鍾逢泰」,(光緒)《重修丹陽縣志》卷十三
- ^ 「是日,吏部議江蘇巡撫岳起題丹陽縣知縣員缺,請以候補知縣鍾逢泰補授一疏,奉諭旨:鍾逢泰依議用,餘依議。」,《清仁宗起居注》卷六嘉慶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