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府
長安府(越南语:Phủ Trường An/府長安)是越南後黎朝、西山朝和阮初的行政區劃單位,位於今天寧平省。
建置沿革
李朝時設長安府,後改置大黃州。陳朝時先後改設長安路、長安鎮和天關鎮。明朝永樂五年(1407年),明成祖下令設交阯承宣布政使司,設立長安州。後黎朝復國後,分設長安府、天關府2府,長安府下轄嘉遠縣、安康縣和安謨縣3縣。[1]
光顺七年(1466年),黎圣宗划分全国为十二承宣。光順十年(1469年),重劃承宣,長安府隸屬山南承宣,仍下轄嘉遠縣、安康縣和安謨縣3縣。莫朝時與黎中興朝以三疊山為界,稱長安府和天關府為清華外鎮。[1]
阮朝嘉隆二年(1815年),阮廷避興祖謚號“康”字,改安康縣為安慶縣,山南下鎮義興府望瀛縣劃歸長安府管轄。嘉隆五年(1806年),阮廷改清華外鎮為清平道,長安府仍隸屬清平道管轄,望瀛縣復歸義興府管轄。明命二年(1821年),阮廷改長安府為安慶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