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廉
韓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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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按察司副使致仕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
出生 | 景泰甲戌十月初一日 |
逝世 | 嘉靖丁未十月二十三日 |
配偶 | 元配范氏,封恭人 |
親屬 | (嗣子)韓柱(弟韓唐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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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廉(1454年—1547年),字守清,别號尚意,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浙江鄉試第四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四十三名,三甲第一百六十八名進士[1][2]。授任县知县,十八年五月實授廣東道監察御史,印馬南畿,陳馬政二事。正德初巡按福建,四年(1509年)四月以考察才力不及,降调高安县知县,六年三月因贿赂太监陶锦一事案发,被逮问,降一级,除通州判官,稍遷潞州知州,丁忧去职。服阕,补知泰州。正德十年(1515年)五月晋河南按察司佥事,升山东副使、兵备天津,降调辰州府知府,上疏乞骸骨,會世宗即位,以山东按察司副使致仕。嘉靖二十六年卒,享年九十四。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 孙升《明中憲大夫山東按察司副使韓公墓誌銘》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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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楊瑋 |
明朝辰州府知府 1519年-1523年 |
繼任: 郭仕 |